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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0 发布

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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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 健康,根据省局 《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 餐饮食品 ___ 工作的指导意见 ___ 》(甘食药监食〔 2020〕358 号 ) 要 求,结合我镇实际,及时组织开展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 ___ ,确保 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现将全镇农村集体聚餐食 品 ___ 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流动厨师的摸底建档工 作。我镇党委、 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 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各村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和流 动厨师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为 申报工作打好基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村食品安全联络员、 协管员、 信息员岗位职责, 配合做好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 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截止目前, 镇食品药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召开食 品药品安全专题会议 4 次,召开食品药品“一专三员”培训会 1 期,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 农村厨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 1 期。通过 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进一步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实行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各村对辖区内的流动厨师 进行建档立卡, 并要求到当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并组织流动厨师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取得健 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凡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安 全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上岗。 三、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餐饮食品安全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 村切实做好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职责,积极向本村家 庭聚餐的举办者和流动厨师宣传农村自办宴席的重要性, 对农村自办 宴席的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 康状况、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 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农村自办宴席的菜肴实行每种菜品 100 克以上 48 小时留样制度。 四、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农村自办宴席要具备基 本餐饮食品安全条件, 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督促农村自办宴席举 办者搞好宴席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刀具、砧板、桶、筐、抹布、 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 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 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 进入。 五、落实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 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在针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 ( 就餐 人数 50 人以上 ) 的餐饮环节检查工作中, 我镇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协管 员,深入村、户调查了解农户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实情,据实上报。截 至目前,全镇已有登记备案集体聚餐自办宴席 42 家,登记农村集体 聚餐申报表 42 份, 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 42 份, 现场验 收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 42 份。要求各村食品安 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 故时,应立即向村委会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村委会接到报告后, 要在要求时限内及时报告镇政府、 镇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所及镇卫生院, 乡镇接到报告后必须在 1 个小时内报告县人民 政府、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和厨师 要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佐料和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 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镇政府 对农村食品安全负总责, 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 列为村规民约并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和厨 师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村委会要与农村家庭自办 宴席承办者签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为农村自办 宴席的食品安全负责。 模板 ,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