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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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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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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自评报告
按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对照《202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各县区)》涉及的十一大类评价内容,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所做工作为依据,高标准、严要求地逐项逐条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经过我们认真深入分析,我县自评分数为84分。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据乡镇、县直部门能源统计报表数据汇总,2020年全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为11857.96吨标煤,其中电力1060.2992万千瓦时、原煤0.8181万吨、汽油59.6134万升,柴油3.2824万升,其他能源合计4028.7吨标煤。
(一)人均综合能耗情况
2020年全县公共机构用能总人数为74443人,人均综合能耗159.2891千克标煤,同比上升11.3%。
(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情况
2020年全县公共机构建筑总面积为77.582万平方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4.41千克标煤每平米,同比上升44.82%
(三)2020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和省市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为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全县上下克服能源消耗因机构和编制增加、办公条件改善等刚性增长因素影响,深入贯彻落实《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紧紧围绕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坚持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从加大宣传引导,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四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经过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排除客观原因,2020年全县基本完成了年节能目标任务。自查自评得分20分 。
二、节约用水完成情况
根据《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和省市年度节水目标任务,2020年全县公共机构耗水总量为40.7098万立方米,人均用水量5.47立方米,较2018年用水总量下降了18.23%。人均用水量下降了26.38%,超额完成了2016年节水目标任务。
自查自评得分10分。
三、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
抓住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深入实施的契机,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完善乡镇和县直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健全了乡镇和县直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人、联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积极推动《县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办法》的出台,推动乡镇和县直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和相关激励约束和监督管理机制的制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为我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自查自评得分4分
四、工作部署与任务分解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自公共机构职能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划转至我办以来,积极组织召开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科学、扎实、细致的安排部署了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统计工作的
通知》,分解下达了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和有关政策精神,认真总结“十二五”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研究谋划“十三五”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科学论证“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按照《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并对照全县“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分解下达各乡镇、县直单位节能强度目标。
自查自评得分6分。
五、监督考核
按照《县公共机构“十三五”节能规划》、《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县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暂行办法》,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客观评价工作成效,认真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增强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调动了各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
自查自评得分5分。
六、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省市对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方案,通过自评和实地核查评估,严格预选节能示范单位。对具备创建条件的节能示范单位发放高效节能产品,确保创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在政务大厦已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基础上,积极申请创建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
二是按照《县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10%以上的市级机关已建成节水型单位。
三是在现有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的基础上,我办通过实地复核,并进行了更新公示;督促各重点用能单位对工作情况及能源资源消费情况上交了专项分析报告。
自查自评得分8分。
七、计量统计工作
结合实际编制了《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坚持把能耗统计作为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各级公共机构均指定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公共机构名录库,充分利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系统,各级公共机构100%通过信息化手段报送能耗统计数据,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和工
作水平,促进了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严格按照能耗统计工作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原始数据,按时报送能耗统计报表,确保统计数据不漏项、不缺项,真实、完整,全面客观反映本级、本部门公共机构实际用能状况,按时上报了2017年度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
自查自评得分7分。
八、绿色行动
我们在机关大灶率先推广应用了节能炉灶(天然气),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对部分公共机构据中心按绿色数据中心相关标准建设或改造。
自查自评得分2分。
九、重点工程
一是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省市对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方案,通过自评和实地核查评估,严格预选节能示范单位。对具备创建条件的节能示范单位发放高效节能产品,确保创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预创建节能示范单位1家。二是按照《县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建
设,10%以上的市级机关已建成节水型单位。目前,县直机关已基本实现了高效照明产品普及,各乡镇高效光源使用率达到60%以上,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达到10%以上。三是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建立废旧物品回收体系,与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重点做好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回收处理工作,在政务大厦建立了废旧文件资料回收利用体系。一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运用新技术开展燃煤锅炉改造。凡是使用燃煤锅炉的公共机构,到2020年底全部改为使用电能或者天然气等清洁环保能源。二是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逐步淘汰高能耗用电设备,并在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提高能效水平;要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开展“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安装延时开关;加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管理,健全节能产品评审监督制度,不断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范围,促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
自查自评得分9分。
十、节能宣传与培训
按照市上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和培训活动,注重节约意识引导和节能素质培养。节能宣传周期间,全县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出行宣
传倡议活动、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宣传倡议活动。为在全县公共机构中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节能意识全面深入人心,起到人人节能,全社会节能的效果,我县制作了8条宣传横幅,16平米的宣传展板,印制2500多份节能宣传周宣传单,12日在政务大厦对面仇池广场举行了活动启动仪式,积极向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讲解节能政策及节能环保小常识,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停运电梯、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灯体验活动;引导大家步行出行,少开车,多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倡导养成随手关电器、随手拧紧水龙头的好习惯;以低碳环保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低碳行动,让绿色环保理念最大限度的深入人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一些居民、中学生还积极来到节能宣传现场,向工作人员现场了解节能知识,询问生活中的一些节能小窍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一一解答。同时,我县还积极邀请县电视台加大了报道力度,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对公共机构活动发起了倡议并播报了倡议书;在仇池广场大屏幕播放了节能小常识;在城区主干道LED广告牌节能宣传标语;并通过公众微信好喝官方微博向全社会发起倡议。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一些单位工作不重视,敷衍塞责,宣传工作不重视、节
能工作做的不实的单位,及时进行了公开曝光,从而有力保障了节能宣传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全国低碳日当天,除必要公务用车外,其余公务车及机关干部职工私家车一律停驶一天,办公室全体干部也带头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方式上下班,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全国低碳日”活动中来。及时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参加由国管局联合清华大学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节能工作人员学到了先进的节能知识,提高了节能工作水平。
自查自评得分10分。
十一、节能推进措施与资金落实
推动鼓励集中办公区、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县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等部门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拟文申请解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并建议县级财政按照省市要求将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和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自查自评得分4分。
十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办公条件的改善,全县公共机构用能刚性增长趋势明显;二是大部分乡镇县直单位节能管理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专业知识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工作的连续性难以保证;三是全县公共机构量大面广,县乡两级未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资金预算,节能改造滞后,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存在困难;四是县级节能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被动状态,机关干部节能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五是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财政奖励政策门槛较高,专项补助资金标准较低,节能服务公司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积极性较低,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难度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正: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乡镇和县直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审计、考核体系,健全节能预警机制,落实奖惩措施,推动乡镇和县直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和相关激励约束和监督管理机制的制定;三是持续开
展节能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掌节能政策和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四是建立能耗统计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定期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能耗统计员进行评比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