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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9 发布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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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 ‎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一)  为积极推进我县的社区建设工作, 2月18日-21日,由民政局领导班子带队分组前往9个镇(办),采取与镇主要领导座谈,召开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管区书记、村主任座谈会,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  高青县作为沿黄农业县,总面积831平方公里,人口36万,其中农村人口30余万人。在全县767个村(居)中,人口在100人以下的18个村,101—200人的113个村,201—300人的172个村,301—400人的138个村,401人以上的326个村。由于社区建设工作起步较晚,受经济条件制约,社区建设工作滞后,截至目前,全县共规划社区66处,其中城市社区3处、农村社区63处(含一村一社区8处,多村一社区19处)。社区工作人员62人,其中,城市社区20人,农村社区42人;资金来源除省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30万元,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132万元外,大部分社区建设资金和人员经费有县财政拨付(或自筹)。‎ ‎  二、主要做法 ‎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推进机制。一是整合社会资源,重点进行推进。成立了县农村土地综合利用建设指挥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了科学合理规划,并集中治理空壳村、非法占地、乱建乱盖等。二是实行县级领导及部门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现场办公,解决一线遇到的各类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县政府出台了相关土地优惠政策,并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社区建设。对节约的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整村迁建的农户,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和资金保障。‎ ‎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2020年初,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农村社区进行了重新布局,科学确定了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将全县767个村规划为63个新型农村社区,优化了城乡建设布局。‎ ‎  (三)突出建设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坚持“‎ 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建成一个”的原则,对城中村,城边村、镇级中心村,拆迁村、空壳村等首先进行了社区规划和建设。一是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抓好城中村、城边村社区规划建设,如:已建成的有苗家村小区、宁家村小区、民主街社区、和平街社区、官庄社区、龙希苑小区、众城花园小区等,正在开工建设有:建设街社区、李兴耀社区、建设街社区、李官社区等。二是抓好镇级中心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镇驻地交通便利、设施齐全、人口集中的优势,以驻地村改造为重点,吸引周边村庄向驻地社区集聚,增强驻地小城镇的承载功能。如青城镇的西北街社区、游园社区、成安社区、常家镇的三合社区等,均已初具规模。三是抓好部分搬迁村、空壳村的社区建设。合村并居、整合资源,推进集中居住型农村社区建设。如:正在开工建设的芦湖街道湖南社区、湖北社区、湖东社区、湖西社区、刘春社区、天鹅湖社区等。‎ ‎  (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一是注重抓好社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垃圾集中收集和污水处理,目前,在已建成的农村社区全部实现了污水管网分流,垃圾集中处理。二是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了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彻底改变了过去“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生活环境。三是完善了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所有新型农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社区党组织和工作委员会,设立了群众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群团组织、物业管理等机构组织,加强了对社区全面工作的管理。‎ ‎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  (一)宣传力度不够,认识有待提高。一是有的镇(街道)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不够深入。二是部分干部和群众认识有偏差,了解掌握相关政策不够,三是有的有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不够主动,等、要、靠”思想严重。四是部分群众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认识模糊,认为“搞不搞新农村与我无关、建不建新社区与我无利”的小农意识严重,把新农村建设当成了政府责任,缺乏参与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各镇、街道农村社区建设进展不平衡,多数社区是从城中村、城边村、镇中村等率先启动的,而边远村庄和经济条件薄弱村庄的社区建设尚未破题。‎ ‎  (三)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各镇、街道都比较重视农村社区住房实体建设,认为盖起大楼、村民入住就完成了社区建设的片面思想严重,对于供暖、供气、供电、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文化、邮政、银行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统筹考虑不够或不予考虑,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农民群众日后的生产生活。‎ ‎  (四)社区建设资金不足。目前资金仍是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资金筹措渠道比较单一,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难度。‎ ‎  三、工作建议 ‎  (一)完善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组织、制度等保障体系。把社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办事处)要成立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本地区的社区工作,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镇、办事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统筹做好辖区内社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做好社区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 ‎  (二)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机构,拓宽服务内容。根据淄博市《社区建设三年规划(2009—2020)》的文件精神,加强社区功能建设。一是加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镇、街道办全部建立起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其中“一站式”服务大厅不少于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建立集办公、党员服务、文体活动、图书阅览、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慈善超市、居民学校、青少年活动等场所于一体、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服务中心。对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取政府投入、城市建设维护费列支、福彩公益金赞助、社会赞助、驻社区单位援助等方式予以解决,也可通过置换、政府调剂、扩建等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整合现有社区资源,使之达到要求,产权归政府所有。二是建立健全服务机构。凡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管理与服务项目及需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任务,由社区内的职能部门和任务单位在社区设立服务机构,配备社区协理员,落实相关经费,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按照“‎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由任务单位落实人员和相关经费,社区协助完成。三是拓展服务内容。围绕居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救助和优抚服务、养老和助残服务、应急救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等5大方面实际需求,强化社区公共服务,促进政府服务职能向社区延伸,打造社区服务平台,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打造“15分钟社区服务圈”。‎ ‎  (三)加大投入保障机制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工作者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采取政府支持、彩票公益金帮扶、办事处(镇)投入、社区自筹、社会赞助相结合的办法。二是加大对福利性、公益性社区服务的投入力度,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解决社区服务基础薄弱,资金、场地短缺等突出问题。‎ ‎  (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依据淄博市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有关规定,拓宽社区工作者来源渠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根据工作量大小,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建立社区工作者队伍。二是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成绩,特别是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社区工作者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在现有补贴标准基础上,参照全县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补贴标准,并按规定为其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提高社区工作的吸引力。五是建立社区协管员队伍(目前,农村均设立了代办员,建立起了代办员队伍,代办员为义工)。按照每200户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社区协管员,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各项服务性工作,享受一定数额的补贴。其职责范围及管理在社区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  (五)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农村社区“十个一”标准,加强农村社区路、水、电、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不少于500平方米的要求,完善社区办公、公益性用房为主体的社区服务中心,保证有70%的面积用于社区服务。‎ ‎  (六)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专业经济组织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二)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举措。为推进全县新型农村社区的有序发展,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到长山、韩店、黛溪、西董、好生等镇(街道)进行了调研,了解了各镇(街道)新型社区的建设情况,实地查看了新型社区的进展情况,并与县直单位、部分群众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邹平的重要内容,按照“镇驻地村向城镇集中、壮大中心村、合并偏远小村、保留特色村”的原则,探索了一条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以新型城镇化带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新路子。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工新农村社区84个,涉及129个村,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完成投入37.4亿元。2008年,我县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按照建设模式,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  一是城中村改造型:按照先建设安置房、后拆迁安置的原则,统一规划,将土地征为国有后公开出让,再综合开发。如北关、黄东、黄西等19个村开始实施,建成公寓楼90栋。‎ ‎  二是村企发展联合型:社区建设依托企业注资,同时为企业提供服务,实现村企双赢。如:韩店镇西王社区以西王集团为依托,联合开河、小言等村建设社区。企业先期注入资金用于社区启动,村民入住社区后,收回资金归还企业,置换出的土地由企业优先使用,既解决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问题,也缓解企业用地紧张问题。‎ ‎  三是行政村整合型:对规划不再保留的弱小村、偏远村,实施规划控制,引导群众向中心村集中,由强村带弱村、由大村带小村,村与村合作搞社区建设。如:长山镇光明社区由小牛、大由等6个村联合建设;好生街道规划建设了十大社区,每个社区辐射3—5个村,十大社区全部建成后,可节约建设用地6838亩。‎ ‎  四是经济强村带动型:由群众出资、村集体出面组织,自发进行以公寓楼为主的新农村建设,如西董北禾社区、焦桥后三社区。‎ ‎  五是中心辐射型:由企业投资在小城镇开发建设社区,以优惠价格卖给群众,吸引群众向镇驻地集中,如明集镇四季花园社区。‎ ‎  六是整村迁建型:对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部分村庄,实施整体搬迁。如好生街道李营村建设了7000平方米的公寓楼,64户居民全部迁入山下新居。‎ ‎  二、主要做法 ‎  (一)政策引导,多措并举。各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采取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引导企业、民间资本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如长山镇规定,群众入住社区并及时拆除旧房、上交宅基地,在享受成本价购房的基础上,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三年分别给每户每处宅基地3万、2万、1万元的补贴。同时对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好生街道规定,每建设一幢30户以上的社区居民楼,财政补助10万元;对达到标准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给予10万元的资金扶持。这些政策的出台,充分调动了农村干部推进社区建设和农民群众积极搬迁入住社区的积极性。‎ ‎  (二)科学规划,完善配套。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不断推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全县共建成以一站式服务中心、生活超市、农资超市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服务网点560个,生活垃圾中转箱265个,基本满足了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大力加强文化娱乐设施建设,每个新型农村社区均建有“三室一点一网一广场”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即图书阅览室、综合文体活动室、文化培训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服务点、基层党建远程教育网和文体活动广场)。同时,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全部实现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 ‎  (三)典型带动,强力推进。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宣传载体,不断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用群众身边的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思想认识和建设新型社区的信心。同时,制定出台了《邹平县 ‎ 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社区建设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条件和步骤,进一步规范了建设程序。‎ ‎  三、存在的问题 ‎  (一)部分群众认识有待提高。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农村群众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生活习惯,且入住社区后生产设备存放的不方便,致使部分群众对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因社区生产生活成本相对较高,加之数万元的楼房搬迁资金,部分低收入群众难以承受,也制约了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  (二)规章制度落实有待加强。《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社区建设工作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型社区要坚持先拆后建的原则,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但在实际工作中,受“先拆”群众安置压力大等因素制约,社区建设多为“先上车、后买票”,先建后拆,在手续不完备情况下开工建设,导致后期因“拆迁难”等因素,出现低水平重复建设、“一村变两村”等不良现象。‎ ‎  (三)社区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资金短缺仍是新型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目前,新型社区建设的资金筹措渠道相对单一,大部分靠建设方垫资,同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期较长,资金到位慢,财政扶持资金有限,难以弥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缺口。‎ ‎  (四)社区建设土地协调难度大。在国家严格的土地政策面前,建设用地难就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难题。国家虽然给有"增减挂钩"土地周转指标,但一方面由于"增减挂钩"项目审批时间长、指标少,远不能满足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需求。另一方面,不少村民个人利益至上,还存在一些小农意识和传统观念,拆旧还耕工作难度大,进度慢,使"增减挂钩"政策难以适时充分发挥作用。‎ ‎  四、几点建议意见 ‎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要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一事一议制度和社区建设进度通报等制度,尽量减免各种规费,简化办事程序。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调配合、镇(街道)和村积极运作、农民参与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要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成立社区党组织,由责任区党书记或从合村并居的村(居)党支部中选拔优秀人员担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 ‎  (二)强化资金统筹,形成多元投入格局。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形成“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充分引导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来。要做好增减挂钩和土地出让等融资方式,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兑现时限。同时,各镇(街道)要认真研究省、市、县制定的资金、信贷等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做好对接工作,最大限度的用活、用好各项扶持政策。‎ ‎  (三)完善政策扶持,积极破解土地难题。要探索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政策,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健全土地调整置换及金融互助等方面的各项配套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和土地整治项目规划,从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综合整治、用地指标周转及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等方面入手,破解用地瓶颈和拆迁难题。‎ ‎  (四)制定发展规划,做好设施配套服务。在全县城乡一体化规划基础上,各镇(街道)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做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详细规划及养老、医疗、计生、交通、环卫、金融、信贷、社会救助、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专业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对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休闲娱乐、绿化美化等通盘考虑,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努力建设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同时,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精品意识,严格落实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把新型农村社区建成“民心工程”。‎ ‎  (五)加强监管力度,促进社区规范建设。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社区建设工作暂行规定》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加大对社区建设房屋拆迁、用地指标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切实避免“先上车、后买票”、“一村变两村”的不良现象,促进社区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引导条件成熟的村庄先行启动,严禁强推硬上、“一窝蜂”。同时,要根据“宜楼则楼、宜房则房”的原则,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社区建设模式,避免“千区一面”。‎ ‎  (六)推动产业发展,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要充分利用居住方式变化对生产方式形成的倒逼机制,出台优惠发展政策,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鼓励、引导农户将承包地以入股、转包等形式向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流转,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生态林业、现代畜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同时,要强化技能培训,吸引劳动力就近到产业聚集区工业企业就业,扶持群众从事二、三产业,帮助社区居民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