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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办公室工作总结-市招标办公室上半年工作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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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标办公室上半年工作工作总结 ‎  市招标办公室上半年工作工作总结 ‎  2020年上半年,市招投标统一平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主动服务我市大局,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良好的环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  一、上半年平台建设基本情况 ‎  今年1—6月份,市级平台已完成275项工程的招标、交易任务,成交总额50.81亿元,实际成交总额比预算减少了2.93亿元,节支率6.48%;完成各项政府集中采购任务467项,成交金额4963.74万元,比财政批准预算节减了719.19万元,节减率12.66%。除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外,今年1—6月份,还完成分散采购项目26项,涉及预算2663.26万元,实际成交2447.51万元,节支率8.10%;完成其他公共资源项目14项,预算总额1607.37万元,实际成交1576.41万元,节支率1.93%;完成产权交易共22项,起始价9489.94万元,成交价9568.80万元,增资78.86万元;完成国土交易项目7项,起始价3.50亿元,成交价3.62亿元,增资0.12亿元。‎ ‎  与此同时,市级平台在做好原有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项目,将相关工程的造价控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不同特点的项目纳入到统一平台,使进场项目的范围和种类进一步扩大丰富,新进场项目均取得了预期效果。这半年来,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主要抓好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  (一)着力创新,继续完善招投标统一平台监管手段。‎ ‎  1、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市级平台认真执行各项监管制度,并进一步优化各项有效措施。一是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如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承诺、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等。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方案核准制度,确保依法招标项目全部实行招标,进一步规范招标人行为。三是采取措施加强项目标后跟踪管理。实行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约谈制,上半年共对三凤桥地块安置房工程等累计21个项目的200余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实行指纹考勤现场巡查工作,建立指纹考勤整改通知制度,严肃了指纹考勤行为,有效维护了招标成果。四是推行“提速提效、强化服务”新举措。如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允许设定潜在投标人注册地在余姚的条件,以有效防范资质挂靠;等标期由原来的20天调整为一般不少于10天。同时,试行模拟招标,在认真做好市政府确定的模拟招标项目的同时,对业主单位提出要求模拟招标的其他项目,市级平台也积极配合,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  2、在政府采购活动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市级平台在继续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和各类资源交易行为。一是规模采购实物配发工作顺利展开,收到了较好的节支效果。二是国有企业采购比重快速增加,已完成城市公交汽车采购近2000万元,其他国有公司的基础设施、智能调度等项目采购700余万元。三是服务类项目门类更加丰富,在原有基础上开展了城管城区信息采集、电子政务项目监理、地形测绘等累计金额近600万元的服务项目采购。四是部门集中采购逐步拓展,指导帮助市教育局启动部门集中采购,并进行业务指导,促进了部门集中采购工作有效推进。五是公务用车定点协议采购首次推行,充分运用省公务用车定点协议采购成果,与市财政局、市车改办共同协商,组织供应商座谈会,印发了相关文件,促进公车政府采购工作更规范、便捷。六是探索试行电子商务采购,与市财政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政府采购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在货物类采购活动中尝试使用电子商务采购模式,以不断适应市场形势发展。‎ ‎  (二)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统一平台工作程序。‎ ‎  1、推进平台信息化建设。市招投标电子化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经过不断改造升级和整合开发,已渐趋成熟。一是业务运转实现了流程化,网上操作涵盖了日常招投标基本环节,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协议采购项目和询价采购项目也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二是档案管理实现了电子化,经过档案拆装、检查、扫描、录入、装订成册等各项工作,实现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三是延伸管理实现了规范化,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基本实现乡镇(街道)电子化的延伸运用,极大地方便了各地的招投标当事人。‎ ‎  2、规范中介代理行为。一是开展了2012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员考核。二是起草并出台了《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标准。三是面向社会印发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指南》,为招标人提供了详尽的招标代理服务标准。四是推行“一项目一考评”制度,即对每一个招标项目的代理质量进行一次考评,进一步促进了招标代理质量的提升。‎ ‎  3、充实完善评标专家库。今年六月,通过《余姚日报》和市招标投标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5大类工程建设项目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等35类政府采购专家。充实我市评标专家库,为招标人顺利抽到评标专家提供保障。‎ ‎  4、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市级平台坚持把受理投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共受理各类有效投诉举报9件,并主动协助分中心和业主及时处理各类异议质疑,有力地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正常秩序,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三)优化服务,用心打造群众满意的交易平台。‎ ‎  1、强化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市级平台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学分制管理办法,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鼓励统一平台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职称和技能考试。此外,还组织人员到参加如网上协议竞价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培训等考察学习。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对提升工作队伍职业素质,提升平台服务效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  2、做好项目配合,密切基层联系。市级平台结合“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重大项目的安排,印发了《2020年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配合责任分工表》,发送至各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相关责任人等,主动、提前与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和沟通,着力推进我市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业务走访咨询活动,为广大企业和群众出谋划策;落实工作人员跟踪服务,对重点工程开展预约服务,如对四明湖开元度假村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进行对接,为工程的按时开工争取了时间。‎ ‎  3、深入指导帮助,服务分中心建设。市级平台利用乡镇(街道)招投标电子化延伸平台,实现了与市级电子化平台数据的部分互联共享;还利用招投标工作QQ群,开辟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交流沟通新平台;并多次派员参加乡镇(街道)的招投标工作会议,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探讨。今年4月份召开了分中心业务培训会议,集中进行了业务辅导,交流推广了先进经验。通过市镇两级平台的积极努力,各分中心操作日趋规范,据统计,今年一季度21个分中心已累计完成各类工程招标、物品采购、资产处置211项,成交金额28157.28万元,通过工程招标、物品采购,节减资金1566.18万元,通过集体资产处置,增加集体收入62.27万元。‎ ‎  (四)全力推动,形成平台内部建设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  1、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和“三思三创”活动。一是创新活动载体。办党组通过不断深化“党员先锋岗”内容,组织开展了“慈善一日捐”、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着力打响“以人为本,共育和谐阳光文化”机关党建服务品牌。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办党组制订了《市“一办一中心”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手册》,修改完善了AB岗工作人员职责,引入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和创新的管理模式,按照“教育+制度+科技”的标准,推动队伍建设向创新化和标准化发展。三是强化群团建设。办党组以党组织为龙头,工、青、妇各类群团组织齐心协力,积极营造奋发向上、进取有为的良好氛围,今年还顺利创建了省级巾帼文明岗,充分展示我市招投标人“健康、文明、团结、和谐”的良好形象。此外,统一平台的信息宣传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多篇信息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题为《实行指纹考勤强化标后管理》等调研文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等国家级刊物上刊登,扩大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在外的影响力。‎ ‎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大组织力度。年初,各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办党组草拟了《余姚市招标投标办事窗口考核办法》等管理办法,经常开展机关效能“八项制度”、“四条禁令”和机关节能等情况的检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完善力度。办党组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回头看”工作,为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奠定了基础,切实做到了权力行使有据可依、风险防控有措可控。‎ ‎  3、认真开展“五联五促”‎ 专项活动。一是确定工作任务。办党组制定了专项活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活动,发挥本单位业务优势,帮助企业分析发展的前景、成长的路子,并在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服务。三是加强帮助指导。单位7名班子人员与河姆渡镇罗江村35名党员群众以及我市的4家企业和5个重点项目结成联系对子,多次走访结对企业、项目和党员群众。此外,单位还开展调研员“双向选择、双重履职”、农村工作指导员联村驻点等活动,兼顾两头,克服困难,为基层发展尽心尽力。‎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和部门的招标采购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和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平台内部的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监管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以有效改善如串标围标、挂靠出借资质等“顽症”。‎ ‎  三、下半年平台运作主要工作思路 ‎  下半年,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工作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招投标交易活动和综合监管,着力提高招投标市场监管力度、平台运行水平、交易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  (一)广泛宣传,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  一是要突出宣传主题。大力宣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近几年来的工作成效、特色做法。二是要把握宣传重点。重点对招标主体、投标主体、监管主体、服务主体的交易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常识、违法惩戒案例的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促进各方主体的自我规范和自我塑形。三是要创新宣传载体。在宣传工作中,要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稿件的投稿力度,开办单位实名微薄拓展网络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分中心业务培训和乡镇、市直部门政府采购员业务培训,适时组织举办较大规模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知识竞赛,努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宣传工作的辐射正能量。‎ ‎  (二)拓展完善,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  一是要不断开拓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种类。对条件成熟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主动做好对接、主动出谋划策、主动配合协作。二是要全力开展“提速提效、强化服务”新工作。稳步开展电子商务政府采购活动,不断总结完善,成熟一项推开一项,努力使这一全新采购模式得到推广;积极推行政府货物类采购项目第三方检测验收活动,提高政府采购的整体质量;努力实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探索招标采购成果与村、企共享。三是要探索尝试网上产权交易操作。继续配合市产权交易所开发网上竞价操作软件,选择性开展网上竞价,着力提高产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  (三)多措并举,加大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 ‎  一是要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我市的资格审查和招标评标“两个”办法。二是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根据上级部门对我市的目标管理考核要求,随机抽取若干已招标的项目,邀请宁波市资深专家进行标后评估,从而提高我市招投标工作质量。三是规范招标人勘察设计招标行为,继续采取措施加强对项目业主的管理。四是继续强化标后监管。继续实行指纹(影像)考勤制度,开展部门联合巡查,推广法人代表约谈制度,规范标后行为。‎ ‎  (四)加强指导,促进基层小型平台工作更上一层楼。‎ ‎  一是要继续做好基层小型平台的建设工作。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升乡镇(街道)招投标分中心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的操作技能。二是要继续探索新载体。在办好《分中心动态》、利用分中心QQ群交流的基础上,探索新方法、新载体,从而破解新难点,提高基层招标采购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招标程序。严格控制乡镇(街道)邀请招标方式,严格按照资料归档示范文本的要求,规范基层操作行为。四是要探索经验运用。遵循“守规守法、方便可用、数量适中”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借鉴姚北经验,鼓励基层平台组建本地需要的评审人员库。五是要实现电子化平台的全面覆盖。依托市级平台的电子化功能,推进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实现操作方式、协作办公、归档模式的“三个转变”,全面打造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  (五)强基固本,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服务水平。‎ ‎  一是要强化服务宗旨意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端正平台工作人员的思想态度,增强主动服务、创新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要理顺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前移监督和服务关卡,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实事工程项目、有关企业的主动走访和业务指导。三是要加强系统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服务标准化,建立并完善人员行为、物品管理、工作流程等一整套“科学合理、易做易管”的日常管理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推行模拟招标、预约服务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市镇两级平台人员队伍建设,推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加强分类考核强化管理,实施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等挂钩;注重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人员队伍建设,协同有关行政部门从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实际出发,积极培育、发展和管理好招标代理、政府采购等中介服务机构;注重评标专家成员队伍建设,完善进出机制、优化考评制度、加强教育培训、规范评标行为。‎ ‎  市招标办公室上半年工作工作总结 ‎  2020年上半年,市招管办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第140号“加强重要领域、关键岗位行政监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建筑工程、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反腐机制,探索实施重大项目综合监督服务机制。”的任务要求,充分发挥招投标监管工作职能,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良好的环境。现根据督查要求,将我办有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  一、进一步深化招投标环节廉政风险防控 ‎  (一)进一步深化制度防线、科技防线、思想防线这三道防线的风险防控功能。将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等环节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环节,着力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完善;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实现与电子监察系统、财政系统专家库等系统的无缝对接;坚持每月15日的“学法日”制度。‎ ‎  (二)进一步健全公众监督机制、投诉案件处理机制、热点难点追踪机制等三项机制。主动及时在市招标投标网上公布各类招标采购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招投标工作公开阳光;全面实行《余姚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投诉(异议)处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了招投标工作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参与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使热点难点问题追踪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  二、招投标平台运作效益显现 ‎  今年1-6月份,市级平台已完成275项工程的招标、交易任务,成交总额50.81亿元,实际成交总额比预算减少了2.93亿元,节支率6.48%;完成各项政府集中采购任务467项,成交金额4963.74万元,比财政批准预算节减了719.19万元,节减率12.66%。除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外,今年1—6月份,还完成分散采购项目26项,涉及预算2663.26万元,实际成交2447.51万元,节支率8.10%;完成其他公共资源项目14项,预算总额1607.37万元,实际成交1576.41万元,节支率1.93%;完成产权交易共22项,起始价9489.94万元,成交价9568.80万元,增资78.86万元;完成国土交易项目7项,起始价3.50亿元,成交价3.62亿元,增资0.12亿元。‎ ‎  与此同时,市级平台在做好原有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项目,将相关工程的造价控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不同特点的项目纳入到统一平台,使进场项目的范围和种类进一步扩大丰富,新进场项目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  三、健全建筑工程、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反腐机制,探索实施重大项目综合监督服务机制方面的主要做法 ‎  1、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市级招投标平台认真执行各项监管制度,并进一步优化各项有效措施。一是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如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承诺、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等。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方案核准制度,确保依法招标项目全部实行招标,进一步规范招标人行为。三是采取措施加强项目标后跟踪管理。实行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约谈制,上半年共对三凤桥地块安置房工程等累计21个项目的200余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实行指纹考勤现场巡查工作,建立指纹考勤整改通知制度,严肃了指纹考勤行为,有效维护了招标成果。四是推行“提速提效、强化服务”新举措。如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允许设定潜在投标人注册地在余姚的条件,以有效防范资质挂靠;等标期由原来的20天调整为一般不少于10天。同时,试行模拟招标,在认真做好市政府确定的模拟招标项目的同时,对业主单位提出要求模拟招标的其他项目,市级平台也积极配合,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  2、在政府采购活动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市级平台在继续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和各类资源交易行为。一是规模采购实物配发工作顺利展开,收到了较好的节支效果。二是国有企业采购比重快速增加,已完成城市公交汽车采购近2000万元,其他国有公司的基础设施、智能调度等项目采购700余万元。三是服务类项目门类更加丰富,在原有基础上开展了城管城区信息采集、电子政务项目监理、地形测绘等累计金额近600万元的服务项目采购。四是部门集中采购逐步拓展,指导帮助市教育局启动部门集中采购,并进行业务指导,促进了部门集中采购工作有效推进。五是公务用车定点协议采购首次推行,充分运用省公务用车定点协议采购成果,与市财政局、市车改办共同协商,组织供应商座谈会,印发了相关文件,促进公车政府采购工作更规范、便捷。六是探索试行电子商务采购,与市财政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政府采购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在货物类采购活动中尝试使用电子商务采购模式,以不断适应市场形势发展。‎ ‎  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和部门的招标采购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和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平台内部的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监管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如串标围标、挂靠出借资质等“顽症”亟待有效改善破解。这些仍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