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50 KB
  • 2021-04-20 发布

幼儿园计划总结之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预案

  • 9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幼儿园计划总结之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预案 ‎ 为及时有效处置园所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平利县教育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园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建设“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二、救援队伍  中心幼儿园安全救援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 ‎ 员:   (一)主要负责人全面掌握园所安全工作情况,抓好组织计划、制度落实、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目标考核、安全培训、园所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安康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协调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园所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负责管理工作和园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抓好园所突发事件及稳定工作。  (三)后勤人员负责园所设施的安全,园舍勘查、危房改造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抓好消防和用电安全。同时负责园所危险药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抓好教玩具的使用安全、园所网络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园所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抓好饮食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工作。同时负责园所的安全管理及职能范围内安全工作落实,抓好园所安全教育工作。  (四)后勤负责组织对园所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三、工作要求  1、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园所的各个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责任人立即改正。  2、有关责任人要对自己所负责的地方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就地处理,自己无法解决的要上报安全领导小组,不得拖延。  3、发生突发事件时,全体教职工要以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已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沉着冷静地按程序和预案办事。          4、园所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园所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幼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园所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保护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各类安全及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领导小组或报警者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往现场进行扑救。  (2)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3)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消防部门报告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2、组织撤离。要迅速组织遇险幼儿撤离危险地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园所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进行扑救。  3、组织扑救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幼儿不能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领导小组指挥有关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若精密设施(如微机)可使用干粉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 ‎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师幼安全,扑救要在确保师幼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组人员应迅速疏散幼儿,撤离到安全区域。不组织幼儿参加灭火。  (4)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或送往医院就诊。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火灾第一发现人应马上向园所领导报告起火地点,同时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协助消防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措施   (1)发现师幼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立即向领导报告。   (2)园所组织教师以最快速度送医院诊治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3)由有关人员封存现有剩余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现场。   (4)立即组织教师组成陪护队伍负责陪护,未经批准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2、注意事项:   (1)不得随意散发幼儿“食物中毒”的言论,不得随意发放PPA等药物,避免群因性事故的发生。   (2)稳定师幼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3)如有家长来探视,由园所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4)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正常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5)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6)发现师幼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7)迅速向教育、卫生部门报告。   (8)园所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园所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9)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幼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10)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园所领导报告。   (2)视情况严重程度,由园长决定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经园所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园所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知情者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向外界宣传。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园所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正常秩序。   (四)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一旦出现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报告园所领导。   2、园所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幼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幼儿带到医院检查就诊,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按情况需要,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   3、园所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园所隔离室对患病师幼儿进行隔离观察,及时向县疾控中心请求帮助,通知患病师幼的家长或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 ‎   4、在疾控中心的指挥下,对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幼进行隔离观察。迅速切断感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5、患传染病的师幼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幼须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6、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允许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传染病人。   7、在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程序逐级向上报告疫情。              ‎ ‎ 部门查明起火原因,隔断火源,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五)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后,园所领导要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救治。  2、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园所或当事人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和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受伤人员送院后,园所及时通知伤者家人或亲属。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伤者或亲属的思想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  5、协助交警部门界定事故责任。  (六)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园所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园所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幼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园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园舍出现险情妥善安置幼儿,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组织专业人员鉴定。  2、设置警戒线,对危舍进行维修改造。           ‎ ‎   3、园所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1)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师幼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对受伤师幼组织抢救,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园所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镇教育办,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园所迅速抢救受伤师幼,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  1、园所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园所者,园所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园所,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园所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立即向110报警,并迅速组织园所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  3、迅速将受伤害师幼送至当地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伤者家人或亲属。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突发地震应急预案  1、突发地震,教职工要及时科学、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引导、疏散、处理,实行以下应急求生方法:  (1)如在上课时发生地震,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能在教室内乱跑或争抢外出,靠近门的幼儿可以跑出门外,中间或后排的幼儿应尽快躲到课桌下。靠墙的幼儿要紧靠墙根,用物品或双手护住头部。           ‎ ‎   (2)发生地震,如在宿舍中,应及时躲到床下或桌下或房间内侧的墙角,用物品护住头部,千万不要去阳台和窗下躲避,等到地震停止再逃出室外。  (3)如地震时已离开房间,千万不要地震一停就回房间取东西,以免造成伤害。  (4)如在公共场所发生地震,不能惊慌乱跑,应随机应变躲到附近的墙根、墙角、桌柜下等较安全的地方,注意保护头部。  (5)如地震后被埋在建筑物中,应先设法清除压在腹部以上的物体,用毛巾、衣服捂住口鼻,防止烟尘窒息,注意保存体力,创造生存条件,等待救援。  2、及时向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迅速关闭、切断电源(应急照明系统除外)。  3、组织人力协助消防部门搜救埋在建筑物中的师幼。  4、对受伤师幼及时救治,必要时,及时送医院救治。  5、了解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十一)突发暴风雨雪应急预案  1、园所根据预报和天气情况,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2、安排值班人员对园舍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园所领导报告情况。  3、根据情况通知在家幼儿延时入园。若突发暴风雨雪可停课。  4、园所食堂要备齐充足的食品。  5、教育幼儿不要随意外出。  6、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防范工作。  (十二)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