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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学校学生违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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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范文之学校学生违纪规定 ‎ ‎  根据《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制定衡山县福田中心学校学生一般违纪:(一般违纪扣1分/人)‎ ‎  1:规定时间不佩戴规定标志 ‎  2:无故上课、集会、四操迟到、早退,无班主任签字请假条的请假。(含早自习)‎ ‎  3:乱丢乱倒 ‎  4:就餐插队 ‎  5:来回餐厅就餐、集会奔跑,故意拥挤。‎ ‎  7:使用不文明语言 ‎  8:雨天去运动场、乒乓球场活动的 ‎  9:来回学校路上不靠右行的、超过三排路队的 ‎  10:以大欺小 ‎  11:无故进入老师食堂 ‎  12:男女学生不进行正常交往(以文字与目击者为证据)‎ ‎  13:集会队伍中讲话 ‎  14:就寝后讲话 ‎  15:攀爬围墙、栏杆、雕像台,树木 ‎  16:学生举止不雅观 ‎  17: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  根据《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制定中心学校学生重大违纪:(重大违纪扣5分/人)‎ ‎  1:本班学生打架造成重大影响(学生家长来学校),不同班学生打架的,校园内外聚众打架(以家为界限,包括来回学校路上)。‎ ‎  2:学校活动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会、四操、公益活动、黑板报等)‎ ‎  3:多次不组织课前准备的班级(唱歌等)‎ ‎  4:辱骂教职员工 ‎  5:未允许外出校园(教师签字的请假条)、在校期间外出上网 ‎  6:聚众赌博。‎ ‎  未尽事宜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