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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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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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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做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以供大家参考!
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校医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责任疫情报告人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常见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要经常通风。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 加强疫情管理工作
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负责具体落实本学校的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副组长:**(疫情报告人)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 。全体成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收到家长反映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疫情报告人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1例及以上,乙类及丙类传染病应按各有关规定及时向疾控中心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3、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班级、学生姓名、病名、发病时间、隔离治疗情况、就诊医院及报告时间;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区**镇中心幼儿园
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 、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 加强疫情管理
( 一) 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控制领导小组 组 长:
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XXX XXX 各年级负责人
各处室负责人
( 二) 职责分工:
1.校长是学校疫情报告及疫情控制第一责任人。
2.班主任为本班疫情报告及疫情控制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每天的晨检午检工作, 对全班学生的出勤、 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要及时向校医和体卫艺处报告。
3.各年级负责人为本年级疫情报告及疫情控制第一责任人。
4.校医负责收集汇总各班、 各年级疫情情况, 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 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 的规定进行病例登记, 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全校的疫情情况。
5.体卫艺处主任为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 负责全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6.各处室密切配合, 共同做好学校疫情报告及疫情控制工作。
7.学校其他教职员工、 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 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 疫情报告顺序 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医务室→体卫艺处→学校领导、 当地疾控中心→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三、 疫情报告的内容、 时限及要求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 疫情报告员在一个班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相关要求向当地疾病防控中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医疗单位报告。
2.班主任要及时了解、 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 防止传染病发生。
3.一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例( 5 例以上) 学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 如发热、 皮疹、 腹泻、 呕吐等) , 或有共同用餐、 饮水史时,班级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 小时内向校医和体卫艺处报告相关信息。
4.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 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 腹泻等症状时, 班级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5.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和当地疾控中心报告相关信息。
6.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7.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 不超过 2 小时)
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市卫生院报告。
8.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 不得迟报、 漏报、 瞒报、 谎报。
9.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预防校医室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 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 学校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四、 疫情控制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的规定, 校内发生传染病, 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 应立即向校医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报告。
2.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 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严防传染病出现暴发或多发病例。
3. 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 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 询问未上课原因, 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4. 加强学生的晨检午检制度, 发现可疑传染病时, 要立即报告校医或学校领导, 进行逐级核实诊断。
5. 传染病暴发、 流行时, 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 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 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6. 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 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 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 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 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 不得隐瞒、 谎报或缓报。
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 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 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 上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