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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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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城管局处突能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综合应变能力,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保障公共突发事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二、总体要求
公共突发事件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局上下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的充分准备。
(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及时整改,对不可预见的公共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具有快捷灵敏的应急机制和应急措施,确保能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
(二)严格加强值班工作,局值班电话:,局属各单位也要明确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每日24小时手机开通,随时保持联系,确保上通下达。一旦接到公共突发安全事件紧急通知,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指定位置。
(四)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抢险队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迅速到位,进入应战状态,无条件服从“县政府”和“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
(五)对有令不行、玩忽职守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工作不利、影响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实施的队所(股室)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应急措施
1、成立“综合保障分队”,由办公室、综合股、法规股、政务服务中心和大队办公室组成,在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统一要求,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协调、情况综合及宣传报道工作;随时为应急队伍提供各种保障。
2、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一分队”,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各中队组成,人员30人,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和事件发生地秩序的维护。
3、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二分队”,由环境卫生管理所组成,人员15人,主要负责周围群众情绪的安抚。
4、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三分队”,由园林管理所和路灯管理所组成,人员25人,负责伤员向医院的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