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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供销合作社2018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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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 2018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县社党委、理事会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社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 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一个网络、两个平台 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我们 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二、完善农资连锁经营 1、加大投入,完善软件硬件。为确保协会舒畅、高效运转,我们起草了《博兴县 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章程》,对协会管理、会员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协 会规范运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先后制定《博兴县农资商品监督巡查制度》、《博兴县 农资商品备案制度》等制度,确定协会内部及会员管理规程,规范了协会运作的软 件。从有效发挥协会职能入手,专门设置了化验室、样品档案室等,协会投资 6 万元 购买了化验设备、留样器材、微机、打码机、验码机等,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 的物质保障。 2、备案管理,严格形式审查。在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健全落实帐票卡书管理制度的 同时,按照章程规定,协会必须对批发企业购进农资(化肥)的十类材料予以备案。包 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者、生产企业商标注册或商标使用许可 证、进货发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购销合同、购进数量等,备案材料齐全发放 《农资商品备案证明,截止目前,协会已备案化肥 76 批次。 3、贴标入市,严格质量把关。协会化验室工作人员依据《农资商品备案证明》, 按照抽样检验操作规程,现场提取农资样品,进行初检,建立农资商品档案,对初检 合格的农资商品,协会打印条码标识,工作人员现场贴标,确立入市资格准予流通; 对初检不合格农资商品,及时送法定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贴标入市;复检仍不合 格,在监督退回生产企业的同时,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对流通环节同类农资和生产企 业进行重点监管。对名优企业的国家免检农资产品,协会确认备案材料齐全无误后, 免于初检,贴标入市。截止目前,已抽检化肥 61 批次,涉及化肥 35000 余吨;对初检 涉嫌不合格的一个批次化肥送检,法定检测合格后入市经营;11 批次国家免检企业农 资产品备案材料齐全后,直接贴标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