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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2020年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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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 5 篇   2020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 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关于全市检察工作的回顾,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党 的 xx 大、xx 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强化 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 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 设和瓷都经济社会发展,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基点,主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通过不断创新工作举 措,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主动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战略。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把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作为化解社 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涉黑恶势力、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抢夺 等多发性犯罪的惩治力度,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1106 人,同比上升 13.7%;提起公诉 1567 人,同比上升 18.5%。二是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悔罪表现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 73 人,决 定不起诉 52 人。探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共促成 59 件轻微刑事案件以和解方式结 案。三是积极探索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信访案件妥善处置机制。制定下发了《景 德镇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规范》,创新推出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信访督查专员 制度》,在重点乡镇、主要街道、社区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 17 个,聘请检察联络员 192 名,进一步延伸了检察工作触角。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 258 件, 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零进京访”。四是逐步建立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制度。市检 察院制定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初查风险评估制度》,针对执法办案可能引发 的不稳定因素,加强风险评估,实行分级预警,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增强社会进步动力。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的法律监 督工作。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 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开展,共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 29 人。二是适时向党委政府提出 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如乐平市检察院针对征地拆迁难题,结合办案形成了《关 于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后,市政府根据报告中的建议,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征地拆迁非法行为的意见》、《关于规 范征地标准的实施意见》,改变了过去征地标准不一、价格不一等问题。三是积极参 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特别是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的对学校、幼儿 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市院主动派出了四个部门的 8 名干警深入 8 所学校,帮助他们查找安全隐患,共商改进对策。市院自身的综治工作连续两年位 列全市前茅。四是高度重视涉检舆情动态。建立了涉检网络舆论快速反应机制,成 功处置了犯罪嫌疑人陈联贵在市公安局审讯室留置盘问期间“晕倒死”的网络舆情 事件。   努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一是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制度、 提前介入制度、案件定性改变复核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 诉报备报批制度,不起诉案件、请示案件检委会讨论制度,完善疑难案件部门会诊 制度。推行讯(询)问笔录电子化,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制度。二是探索建立检察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出台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 建立执法档案的管理规定》,把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调整岗位、晋职晋 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三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不定期邀请省院有关 业务骨干和法院部分刑事审判人员,与我院反贪、反渎、控申、侦监、公诉五部门 联合举办自侦案件办案质量座谈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 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总结”的个案质量考评制度,将案件质量纳入干警年 终考核内容。四是持之以恒地开展廉洁从检教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要 求组织全体干警参观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巡回展”,认真开展了 “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出台了《景德镇市检察院惩防体系制 度汇编》和《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廉 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加强了对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定 期对警用车辆管理、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 发生,没有发生一起干警重大违纪事件。以来省民调中心组织的四次群众满意度测 评中,我院连续四次获得全省各市分院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一名。   二、以深化反腐败斗争为重任,切实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把加大查办力度、完善防控机制、创新警示教 育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查办力度,办案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一是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切实做到有 案必办。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 28 件 45 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 9 件 9 人。二 是突出查办大要案。查办大案 26 件,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总数,下同)89%;要案 7 人,占 13.3%。三是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窝、 串案 23 人,占 51.1%。如市院根据省院指令查处的原九江市交警支队考验中心主任 汪顺国(正县级)等 3 人职务犯罪窝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和震动,达到查一 案、带一串、端一窝的效果。   完善防控机制,力求发案率的减量。一是确定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预 防部门与自侦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流制度”、“工作分析研究制度”,共享资源,优势 互补,通过办案发现并帮助相关部门堵塞制度与管理中的漏洞,以办案带动预防。 二是依法监督重大工程招投标工作。如浮梁县检察院在三贤湖项目中,积极参与苗 木采购的定价审核,为政府节约了资金 400 万元。三是针对重大投资、重点项目、 重要民生工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开展了对农村公路 建设和乐平市重点工程建设两个专项预防调查。昌江区院对发电厂国家重点工程、 珠山区院对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浮梁县院对三贤湖工程等国家、市重点工程进行同 步专项预防,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四是进一步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系统的作用。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 102 件 1689 家单位,有 67 家 单位被取消了参加投标资格,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创新警示教育,提高敲警钟的质量。市院专门组建了以院领导为团长的 8 人预 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机关、事业单位、重点行业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 7 场, 受教育人数达余人,此项活动得到了市委的高度评价,市委书记等多位领导就此项 活动的开展均作出了批示。浮梁县检察院与当地县委党校建立了分工协作、相互配 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教育合作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县委党校的教 学大纲。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注重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 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切实加大诉讼活动法 律监督力度,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 机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 32 件,较上一年同期上升 146%;对不 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要求撤案 6 件 6 人,现已撤案 5 件 5 人,较上一年同期上升 500%; 提前介入侦查机关案件 36 件,较上一年同期上升 200%。对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 查起诉案件,做到件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复查案件主要证据。对侦查活动中违法 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88 件次。开展了对公安机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两起执 法不当的案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强化审判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建立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制度,在刑事审判监督上,依法抗诉 15 件,在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获改判 5 件, 发回重审 1 件。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上,提出、提请民行抗诉 6 件,法院现已再审 改判 6 件(含去年结转);积极探索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多元化监督模式和途径, 督促起诉 16 件。   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审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对 35 名不符合减刑条件、16 名不符合假释条件和 6 名不符合留所服余刑条件的, 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先后组织开展了假释罪犯、保外就医罪犯、脱管漏管罪犯的专 项核查活动,对于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就羁押单位的劳 动时间和医疗卫生条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监管单位规范文明执法,维护了在押 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与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监管工作问题,推动监管工 作上新水平。   在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以创新为动力,借创新添活力,靠创 新谋发展,切实增强诉讼监督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捕前调解机 制;刑事立案后拟撤案或作其他处理,刑拘后未提请逮捕的案件须报检察机关审查的 捕前监督机制;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专项执法检查的监督机制;融法制教育、慎捕 慎诉、社区矫正、完成学业等内容的未成年犯帮教工作机制;精细化量刑建议工作机 制等。   四、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十分注重“健体强身”,努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始终扭住队伍、 基层、科技三个有力抓手,花大力气,下狠功夫,从而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 供了有力保证。   以人为本,检察队伍建设多措并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了“恪 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组织检察官宣誓、学习 检察官应知应会常识、举办专题讲座、演讲及征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 职业道德意识和公正执法理念。二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市院党组始终坚持把 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通过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新推出“轮值监督 员”制度,由干警选举一定数量的监督员轮流列席院党组等重要会议,以便增强决 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力。三是着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注重抓好干警的学历教育和 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比三年前上升了 81%,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先后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 152 人(次)参加各类岗位业务 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继续采取举办诉辩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精 品案件评选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提高干警的实 际工作能力,涌现出“全省检察职业道德标兵”、一等功臣许文军、“全国检察理论 研究人才”程家敏、“全省三八红旗手”孟艳等先进典型,乐平市院被高检院记集体 一等功。四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心选择活动载体,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市 院专门出台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表彰先进奖励办法》,大力激发广大干警的创先 争优热情。五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 检察院”活动,努力营造以学为先、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书画、摄影、 征文、登山和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 检察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广播、影视、内外网等平台以及编制瓷都检察 宣传画册,进一步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固本强基,基层基础工作指导有力。积极探索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的新途径、 新方法,切实解决制约检察工作新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双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通过听取基层院检察长述职、开展巡视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上级院 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同时积极履行干部协管职责,支持协助地 方党委配强配齐基层院领导班子。二是继续实行市院领导挂点联系和各职能部门对 口帮扶基层工作,市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作用,挂点领导经常深入基层院检查 指导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一院一品”工作,通过多次召 开“一院一品”工作座谈会、现场督导推进会,努力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工作亮点和 工作品牌。市院率先,每个基层院检察长随后分别做客景德镇市电视台《昌南对话》 栏目,以访谈的形式介绍“一院一品”特色检察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 检察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肯定。   科技强检,检务保障能力日益提升。两级院均完成了二级专线网和三级专线网 建设,检察专线网络应用进一步加强。市(县、区)院全部建立了内、外网,现代信 息技术在办公办案中应用日益广泛,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努力适应新形 势的要求,启动了职务犯罪信息平台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 全市两级院经费保障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以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为根本,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   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 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依法制约,真正使检察权在阳光 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检察院加强与人大 代表联系,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见》,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务会报告工作, 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 进检察工作,,两级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或座谈 11 次,对代表 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7 月份,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到市、县两级 检察院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到监狱、看守所现场参观,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 题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到 了代表、委员们的肯定和表扬。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事项和转办案件 38 件, 已全部办结回复。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特约检察员制度,通过邀请参与执法检查、评议案件 质量、观摩庭审等形式,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网上信 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增强检察工作透 明度。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律师法,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注意听取 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 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少数干警的一些不规范 执法行为抓早抓严。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市院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两级院 检察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情况进行了 7 次集中监督检查。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 党委的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 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总结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创新,二是法律 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这 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关于 XX 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安排   XX 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 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在强 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把全市检 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实现“xx”规划良好开局,推动瓷都科学发展、进位赶超、 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 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 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 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和改 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执法办案, 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排查,及时发现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 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抓好检调对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力 求实现和解结案,促进社会和谐。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完善和落实检察长接访、信 访督查专员等制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息诉罢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 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罪犯的安置、帮教和管理工作,做好未成年 人和在校学生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 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   第三、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 律监督力度,坚决打击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 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法律监督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进学校活动,做好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群众满意度测评、案件当事人回访等 工作,紧紧依靠群众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的过程。   第四、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 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立健 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 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等案 件。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其他司法机关的 协作配合,进一步破解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在 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 执法。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第五、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紧紧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刑事和民事诉 讼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规范和改进立案监督,强 化侦查监督措施,完善审判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准确把握职能 定位,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有限监督、事后监督等原则;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 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同步监督机制,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处司法 人员违法犯罪力度,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   第六、更加注重强基固本,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 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广泛开展“创先 争优在基层”活动,以“推优秀、扬品牌、促发展”为主题,继续深化基层检察院 建设“一院一品”活动,带动和促进基层检察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探索法律监督职 能向基层延伸的形式和措施,切实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 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   第七、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突出抓好领导班 子建设,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 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工作,并根据省 检察院的要求,开展首次人民监督员的选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 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 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 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顺利实施“xx”规划,实现瓷都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 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2020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年全市检察工作和~年工作主要 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依靠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 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要求,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充分运用两个手段,突出把握一 个关键,积极完成检察工作目标任务,为在我市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 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三项职能,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一)切实履行严打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 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严打"各项工作。一 是保持“严打"工作力度,做到办理刑事案件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行动不手软。 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 991 件 1583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894 件 1390 人; 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 946 件 1406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 787 件 1189 人;共办 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 3 件 3 人。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环节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 71 件次,起诉环节提前介入 402 件次,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突出“严 打"工作重点。对爆炸、杀人、抢劫、xx、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 316 人、起诉 279 人;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批捕 678 人、起诉 555 人。红安“11.3” 案件主犯周旺清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扰乱治安秩序,为泄私愤图报复,指 使团伙成员用“狗钻笼"蒙面、手持钢管焊刀在闹市区追杀他人致死。市院及时提前 介入,周密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周犯等 19 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 有期徒刑。案犯汪春松、童春莲以黄州“满天星"茶楼为据点,组织和容纳卖淫嫖娼、 淫秽表演。市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审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汪犯、童犯分别被判 处有期徒刑 20 年、19 年。三是注重"严打"工作质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 绳,审慎办理刑事案件,努力使检察执法不枉不纵。通过审查,共依法不捕不诉 118 人,依法追捕追诉 123 人。市院仅办理熊鑫非法制造、储存、销售毒鼠强案,就依 法追诉了 33 起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认定,熊犯被判处死刑缓期 2 年执行。四是坚 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 设,加强检察信访接待,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审查处理举报、控 告信访件 266 件。   (二)切实履行侦查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检察机 关认真贯彻反~斗争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积极侦查贪污贿 赂等职务犯罪。一是开展以破大要案、追逃追赃为主要内容的肃贪专项行动。共立 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 101 件 116 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 19 件 24 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XX 余万元,追回外逃嫌疑犯 13 人。二是突出查办要案和“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共立案侦查副县级 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 11 件 11 人,其中正县级 3 人。立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 38 件 38 人,占立案总数的 37.6%。所查处的要案中有原黄冈市农发行行长周启仁贪污 受贿案,有省院交办原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楚平(正处级)受贿案、原武汉市农业 信用合作联社主任贾伟(正处级)受贿案,有原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海棠受贿 案、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案、原武穴市安达城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洪先受贿案等,上述案件查处后,已全部移送起诉,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是加强侦查一体化指挥力度,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窝串案。共查 办职务犯罪窝串案 56 件 61 人,占立案总数的 55.4%。如市院根据省院交办,查办 了国家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人员在长江隐蔽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窝串案,立案 7 件 7 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369 万元。共立案侦查 5 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 44 件, 占立案总数的 43.6%,其中 10 万至 50 万元案 17 件,50 万至 100 万元案 3 件,100 万元以上特大案 3 件。如武穴市交通系统杨某等 4 人贪污 101 万元窝案,蕲春县花 园水库管理处处长邓某私分国有资产 69 万元案,黄梅县农行濯港分理处原主任纪某 挪用公款 66 万元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范某伙同他人贪污公款 43 万元案。   (三)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 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 60 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 监督撤销案件 18 件。红安县小学教师钟某,先后猥亵 3 名男生后,企图与受害人私 了。红安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 7 件,提出民事和行政抗诉 47 件、提请省 院抗诉 21 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 22 件,息诉 16 件。黄黄高速公司对某过水 涵洞疏于管理,致使黄梅县凉岭村 226 亩农田因水源堵塞减产或绝收。村委会为保 护农民合法权益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原被告共同负担疏竣义务。经市院抗诉,原审 法院再审改判被告负责修复过水涵洞,并告知农田损失待农户起诉后另案审理。三 是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共办结各类技术检案 390 件,出具鉴定文书 138 份,其中纠 正原错误法医鉴定结论 1 份。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不当减刑、假 释、保外就医及其他监管违法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85 件次。认真落实防止和纠正 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羁押场所无超期羁押目标。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 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 权益。五是加强控申检察监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 16 件,改变原决定 4 件;立 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 10 件,决定赔偿 6 件。   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两级院扎实开展了 5 个专项业务行动, 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 动,向行   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 7000 余件,建议移交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 6 件,监督立案 3 件。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清查交警部门~年以来处理的 4950 件交通事故,监督立案 20 件。三是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 XX 年 以来的 592 件减、假、保案件逐案清理,查出存在违法情况的案件 20 件,监督纠正 20 件。四是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 查侵权犯罪案件 1 件 2 人。五是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行动,通过分级负 责、领导包案,共清理涉法上访案件 49 件,全部办结。?   二、充分运用两个手段,服务大局务求实效?   (一)充分运用办案手段,为经济建设创优环境。严肃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 品、金融诈骗等经济领域刑事犯罪,批捕 25 人,起诉 34 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贪污、贿赂犯罪,批捕 63 人,起诉 71 人。向困难企事业 单位返还应追缴赃款 850 万元。积极审查民行申诉案件,通过提出和提请抗诉,改 判案件中调整诉讼标的 489 万元。江苏省盐城市粮种公司张某明知自己生产的稻种 不合格,还大量运到蕲春县销售。致使蕲春及周边县种植该稻种的农户损失 130 余 万元。蕲春县院作出批捕决定后,张某潜逃。县院会同公安机关加紧追捕,并建议 经销商先期赔付 16 万元。我市两级院还结合刑检办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 点地区和行业集中整治、为青少年维权等活动,优化治安环境;结合自侦办案,开展 个案预防 41 件、重大工程专项预防 9 项,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 39 件、开 展法制宣传 36 次。红安县院在校园内举办"远离网吧"法制教育课;黄州区院在国税 系统深入调研,提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麻城市院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施工单 位增强质量意识、修建合格工程。   (二)充分运用服务手段,参与和促进经济建设。一是坚持落实服务中心工作各 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发生在外资企业的案件,防止 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二是发动干警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关注外商人身和 财产安全。三是在扶贫点、解困点上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市院与市 政协、市电力公司、市供销社、市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在红安县红华村扶贫,为该村 培训大量技工并推荐输出,调整农田种养结构,突出修桥修路,加强财源建设,~ 年,该村实现年增收 150 万元。四是切实抓好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处理矛盾纠纷, 加强安全防范,指导“平安"创建。组织对“监外五种人"(管制、缓刑、假释、监外 执行、监外在逃)的清理调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报其中存在的文书不送 达、交付执行脱节、部分人员监管失控问题。   三、突出把握一个关键,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 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将执法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抓紧 抓实。在两级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干警牢 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权力观、~观、监督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 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活动 的关节点、着力点,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 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的“三制”落实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 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四个专项工作。逐案 清查了~年以来撤案、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四类案件。   2020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 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 年工作回顾   2018 年是改革开放 40 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 40 周年。在以习近平同志 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 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适应反贪转隶、检察职能调整,坚持讲 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使转隶成为法 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转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 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1056616 人, 提起公诉 1692846 人,同比分别下降 2.3%和 0.8%;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 的违法情形监督 447940 件次,同比上升 22.4%;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113160 件。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服务、 促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 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司法解释,细化恐怖活动和极端 主义犯罪案件定罪标准。新疆反恐维稳任务繁重,我们跨省抽调检察官赴疆支持严 格依法办案。持续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 59717 人,同比下降 5.9%。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361478 人,同比下 降 6.9%。坚决惩治“套路贷”“校园贷”所涉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起诉 2973 人。 依法维护网络秩序,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43929 人,同比上升 29.3%,会同公安 部加强境外执法司法合作,郭世闵、席欢等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 法;起诉利用网络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 15003 人,同比上升 41.3%。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驾车撞人、砍杀无辜等重大恶性案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 迅速介入,依法批捕起诉。针对近年来多有发生的严重妨害公交车辆安全驾驶行为,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指导意见,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惩处,法治社会谁 都不能任性。   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通告,制定指导意 见,明确 11 类打击重点,对 69 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 11183 人,已起诉 10361 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 62202 人,已起诉 50827 人。洛宁 “十八兄弟会”、闻喜“侯氏兄弟”、白城史淼等为非作歹、残害百姓的涉黑团伙受 到严惩。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 罪一个不凑数。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不认定 9154 件;未以 涉黑涉恶移送,依法认定 2117 件。推广浙江、江西、河南等地做法,省级检察院统 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护 伞”,起诉 350 人。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与银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和生态环境部会商,研 究制定“8 条意见”。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司法解 释,严惩非法集资和涉地下钱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 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26974 人,同比上升 10.9%,同时力促追赃挽损。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挂牌督办 32 起重大典型案件,起诉侵犯专利、商标、 商业秘密等犯罪 8325 人,同比上升 16.3%。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起诉侵吞、私分扶 贫资金等犯罪 1160 人。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 推广山东、广西、四川、甘肃等地做法,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 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 4214 户 4905 万元。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参 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规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 犯罪 42195 人,同比上升 21%。会同水利部组织黄河流域 9 省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 办公室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建立长江沿线 11 省市检察机关 协作机制,出台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 项举措”,指导安徽、湖北等地检察机关 办理了一批跨省倾倒固体废物、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案件,共护“一江碧水、两 岸青山”。   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 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司法办案中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落实好“平 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会同全国工商 联调研座谈,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从已发 3 个司法文件中归纳出 11 项具体检 察政策,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个人财产与企业法 人财产等界限,强调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办案强制措施。将 4 起保护企 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参照。对张文中案依法提出改判无罪的意见。 直接督办涉产权刑事申诉 68 件。坚持实事求是,全案错了全案纠正,部分错了部分 纠正,既不遮丑护短,也不“一风吹”。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来,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原则有效 落实。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证据收集审查等规范。 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 16092 人,已起诉 9802 人,不起诉 250 人,退回补充调 查 1869 人次,不起诉率、退查率同比分别下降 9.5 和 37 个百分点。依法对孙政才、 王三运等 32 名原省部级以上人员提起公诉。积极参与许超凡、蒋雷等“百名红通人 员”追逃,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 17 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涉案赃款必须追回。   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 12360 人, 同比上升 5.5%。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吉林检察 机关依法批捕 18 人。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 办理影响中小学、农贸市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北京、内蒙古、四川、 云南等地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监管,5 万余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得到 整改,让群众点外卖更放心。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 捕 15205 人、不起诉 8332 人、附条件不起诉 6959 人,同比分别上升 6.9%、13.8% 和 16%;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 29350 人、起诉 39760 人,同比分别上升 4.4%、 下降 8.8%;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约束教育、严加矫治。近年来, 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去年起诉 50705 人,同比上升 6.8%。齐某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 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就此案发现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 号检察建议,并请省级检察院同步落实。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性违 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针对一些“大 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 将一起抗诉改判案作为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与接触儿童身体猥亵行为 同罪追诉原则。针对校园暴力发布案例,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劝阻 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落实“法治教 育从娃娃抓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四级检察院 1796 位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 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级检察院专设未成年人检察机构,体现了党和国家 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高度重视。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案 结事了,不能止于程序结案。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 7 日内程序回复、3 个 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审查后不支持申诉的 58181 起 信访案件,耐心释疑解惑,使当事人信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以 案释法,改版并发布指导性案例 4 批 13 件。媒体披露“昆山反杀案”后,指导江苏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见,支持公安机关撤案,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 案例公开发布;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 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二、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 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 批捕 116452 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 102572 人,同 比分别上升 4.5%和 25.5%。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检察机 关建议适用该程序审理的占 98.3%,量刑建议采纳率 96%。坚持不懈纠防冤错案件。 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 168458 人、不起诉 34398 人,同比分别上升 15.9%和 14.1%。对发现的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错的同时深刻 总结教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李锦莲故意杀人案”“邹俊敏贩卖 毒品案”均得到改判。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紧盯有案不立、 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 22215 件、撤案 18385 件,同比分别上升 19.5%和 32%;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 面纠正意见 58744 件次,同比上升 22.8%。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8504 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 5244 件,同比分别上升 7.2%和 8.4%。加强刑事执行监 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 39287 人次,同比上升 38.9%;对审前、 审中可不继续羁押的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单位采纳 64106 人,同比 上升 26.8%;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 3031 人,同比上升 7.2%;深化财产刑执行 专项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31464 件,同比上升 33%,促进执行 28052 件,执结 金额 5.5 亿元;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脱管漏管减少,去年纠正 4439 人, 同比下降 36.8%。针对凌源第三监狱罪犯脱逃暴露出派驻监督敏感性不强等问题, 总结 12 省份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经验,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立了“派驻 +巡回”检察方式。   重视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抗诉力求精准。聚焦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 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对确有错 误的其他个案,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纠正。共提出民事抗诉 3933 件,同比上升 25.1%,法院已审结 1982 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 1499 件;提出 再审检察建议 4087 件,同比上升 32.1%,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 2132 件。最高人民 检察院对 33 件典型案件提出抗诉,同比上升 6.5%。就监督案件反映出的民事公告 送达不尽规范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严惩虚假诉讼。 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监督纠正 1484 件“假官司”,同比上升 48.4%; 对涉嫌犯罪的起诉 500 人,同比上升 55.3%。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选择性 执行、超范围查封扣押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23814 件,同比上升 12.7%;对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批捕 2376 人,同比上升 36.9%。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117 件,同比 下降 15.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90 件,同比上升 50%。重点监督征地拆迁、社会保障 等领域的案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 督法院依法审查办理,提出检察建议 6528 件,已采纳 5117 件。   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去年 10 月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侦查权,这是维护司 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设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指导意见,促进规范履职,已有 20 个 省区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71 人。   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核查,监 督有关执法司法机关纠正 1011 件,同比上升 37.8%。全面推行电子卷宗,推广网上 异地阅卷和会见,接受律师网上预约申请 10.9 万人次,尽可能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 邀请 14184 名律师轮流驻点检察机关,参与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共同维护好信访群 众合法权益。   三、依法开拓公益诉讼,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我们牢记党和人民嘱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探索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 开局效果良好。全年共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 4393 件、行政公益诉讼 108767 件。 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59312 件、食品药品安全 41118 件、国有财产保护 10025 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648 件、英烈权益保护 57 件。通过办案,督促治 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 211 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2000 万吨;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 40 万千克,假药和走私药品 9606 千克;督促追 收国有财产 257 亿元;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 30 亿元,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 损公益“买单”。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行政公益诉讼涉及政府履职,本质是助力政府依法行 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各方面有力支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检察公 益诉讼专门作出决定,该省检察机关专项调查 387 家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问题, 发现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 132 件;对公益受损案件,以检察建议督促主管机关履 职,取得良好成效。针对公益诉讼案件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等问 题,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与生态环境部等 9 部委会签协作意见;河北、 上海、广西、陕西等地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全国县级检察院办 理公益诉讼案件已做到全覆盖。   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检察机关诉前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 促使有关主体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仅能够及时保护公益,而且能够以 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 102975 件。其中,公告督促 有关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1721 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101254 件, 97.2%得到采纳,更多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长沙市柏家洲地处湘江饮用水源一级保 护区,污水直排。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全力落实,迅即搬迁岛民、 拆除违建、清理餐饮船舶,携手打了一场“碧水保卫战”。   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诉前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就以诉讼、庭审接 力推动问题解决,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共提起公益诉讼 3228 件,法院已判决 1526 件,支持起诉意见 1525 件。重庆市荣昌区濑溪河沿岸禁养区内 286 家养殖户违规经 营,直排畜禽粪便污水。检察机关向 16 个镇街发出检察建议,对其中怠于履行环境 监管职责的古昌镇政府提起公益诉讼,获得庭审支持,促进了禁养区内河流污染的 全面治理。   用法律捍卫英烈尊严。认真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对 21 起侵害英烈姓名、肖像、 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通过发出公告或当面征询意见,促请英烈 近亲属起诉,对未能提起诉讼的,江苏、山东等地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6 件; 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36 件,均获采纳,维护了英 烈尊严,让英灵得以安宁。   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改革创新,让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时代人民 检察官的行动指南。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员轮训和专题网络培训,领悟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宪法,带 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职责,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 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 40 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大力弘扬 “改革先锋”张飚、“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等英模精神,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 的新时代检察人。   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必须首先解决检察机关自身跟不上的问题。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内设 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先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改起。针对批捕、 起诉职能关联性强,分别行使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改为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 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持续上升,监督 案件大量积压,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 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忠实于公共利益代表的嘱托和法律赋权,落实中央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去年 12 月,最高人 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地方检察机关同步部署。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 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有力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 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逐步健全,检察人员职 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将一起涉及苏豫皖三省水域污染 案指定相关检察院异地办理;支持上海牵头探索长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检察协作机 制。制定 2018-2022 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46 项重要改革举措深受关注和期待。   创新推进业务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正规化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直 接培训 1.7 万人次,同比上升 7.9%。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 规范办案上作表率。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各 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8713 人次,省级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全部列席。建设 基层检察院直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业平台“检答网”,解答各类问题 1.1 万个。重 视“智慧借助”,最高人民检察院聘请 103 名专家学者、法律界代表委员、律师等, 组建办案咨询委员会;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互派干部挂职 交流,扎实提升办案专业水平。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坚持刀刃向内,分两轮对 9 个省级检察院党组、机关 4 个厅级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视,在全国检察长会上对 巡视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真红脸、真出汗。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 机构监督,774 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同比上升 44.4%。通报 49 起检察人 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持之以恒整治“四风”。   五、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人民检察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 考卷。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召开四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 一次会议精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首 次接受专题询问。主动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沟通,认真负责提出立法建议。精心办理 124 件代 表建议,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转交的群众信访事项, 用心办理好、反馈好。全面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 3293 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聘请 98 名全国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 365 名 代表视察、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零距离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全国政协通报工作。邀请全国政协委员视察调研。47 件政协提案都认真办结并答复。逐一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充分沟通交流,诚恳听 取监督意见。与全国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调卷审查,以问题为导向提高 审查起诉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 改变原决定 773 人,同比上升 15.9%。重视司法行政机关意见,创新开展监狱巡回 检察获得支持。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升级建设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四级检察院同步完善实体、 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 226 万条、法律 文书 111 万份,公正与否,百姓评价。“检察开放日”常态化,13.5 万名各界人士 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大检察官说”“守护明天”等亮相 中央媒体,检察故事借助全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在新疆召开革命老区、 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发展推进会,制定检察对口援助“30 条意 见”,落实检察援藏援疆援青和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安排。主动融入东北 全面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 验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提供有效法治服务。   我们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与各级妇联协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起诉侵 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 21949 人,同比上升 6.4%。保障农民工依法取酬,起诉恶意欠 薪犯罪 2361 人,支持农民工起诉 11054 件,同比分别上升 1.4%和 105.2%。起诉侵 害老年人权益犯罪 41478 人,同比下降 6.1%,突出惩治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 的欺老骗老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 5439 人,与前年持平。助推 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持续严惩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犯罪,起诉 3202 人,同比下降 29%。   我们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人大代 表联系,完善军地检察协作机制,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着力服务军民融合 发展。起诉涉军犯罪 407 人,同比上升 20.4%。对 122 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 退役军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建起工作机制,更好维护退 役军人合法权益。   我们牢记同胞亲情,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 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起诉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 10115 人,同比下降 25.9%。 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合作。指导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保障台 胞台企合法权益“18 条意见”。   我们积极融入全方位外交布局,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承办世界互联网 大会分论坛,加强与东盟成员国、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和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务 实合作,深化中越、中哈、中尼等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努力为全球治理作 出中国贡献,使中国法治智慧、中国检察声音传播更远。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 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也是全国 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离 不开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 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我 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 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在基层尤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 升,一些抗诉、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 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民商事和金融、网络、生态环 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不少市、县级检察院人才进不来、留不住。五是 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需要高度重视。六是基层基础工 作仍需加强,有的改革举措没有落地,有的在执行中走样;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水平有待提升。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 年工作安排   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部级 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 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 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最关键的是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 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最要紧的是坚持稳 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精神,以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的自 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 险,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第一,把握“稳进”这个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稳 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精准 服务。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 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有力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 网”和“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 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黄赌毒和传销等 犯罪。更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风险防范、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 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非法集资、虚开发票骗税 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依法平等保 护,健全源头预防涉企错案机制,让企业家有持久的安全、可靠的预期,放手经营 发展。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 底线。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系统做好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工 作,深入开展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 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决维护军人军 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配合做好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下篇文章。积极参与社会 治理,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 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促进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   第二,把握“落实”这个重心,推进重大部署落地生根。凡是党中央作出的重 要决策部署,都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决贯彻,一丝不苟、一抓到底。认真落实修 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 好各项检察职责。规范行使职权,着力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 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细化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抓实 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推动改革在更高起点取得新突破,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检察制度。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办案力量,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不符合条件的退出, 符合条件的补进。严格规范司法改革,重要检察改革举措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深 化智慧检务建设,统筹研发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 作深度融合,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第三,把握“提升”这个目标,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加强检察 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 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得更实。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 准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量效 率方面的优势,健全司法办案、工作指导、监督制约等配套机制。加大对民事诉讼 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办出具有示范指导 意义的典型案件,增强民事检察工作实效。下大气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加强行政 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注重督导规范, 探索拓展办案范围,更加注重质量效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 持严字当头,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系统内巡视巡察,坚 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强化上级检察院领导、 指导责任,深化基层检察院政治和业务建设,人财物保障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夯实 检察为民根基。   各位代表,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40 年来,在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彰显。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要求,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   2020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 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取得 历史性成就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工作,习近平总书 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连续 4 年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 报,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检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以习近平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司法 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检察事业取得 长足发展。   一、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维护国 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用更加彰显。2013 年至 2017 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 事犯罪嫌疑人 453.1 万人,较前五年下降 3.4%;起诉 717.3 万人,较前五年上升 19.2%。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间谍反邪教斗争,坚决维护国家 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积极投入严厉打击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从最 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山东、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多次选派骨干力量赴反恐一线指导、 参与办案,北京、云南、新疆等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天安门“10·28”、昆明 “3·01”、莎车“7·28”等一批重大暴恐案件。   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共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 暴力犯罪 40.5 万人,甘肃、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甘蒙“8·05”系列强 奸杀人案、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重大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缉枪治爆、禁毒扫黄等专项斗争,起诉刘汉、刘维等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黑社会 性质组织犯罪 8932 人,立案侦查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 333 人。 坚决惩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 172.4 万人。同步介入天津港 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物品肇事等 犯罪 1.4 万人,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 4368 人,较前五年分别上升 10.4%和 80.1%。起诉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等犯罪 1472 人,依法保护公民人格尊 严。   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16 年与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等共同发布 通告,与公安部共同挂牌督办徐玉玉被诈骗案等 62 起重大案件,两年来共起诉电信 网络诈骗犯罪 5.1 万人。加强境外司法合作,广东、北京、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侦查,及时批捕起诉崔培明等 130 人、张凯闵等 85 人、邱上岂等 61 人特大跨境电 信网络诈骗案。   坚决惩治涉医犯罪。2013 年温岭杀医案发生后,立即部署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 项行动。2014 年起又连续 3 年与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共同发布意见,坚决惩 处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推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对暴力伤医案快速反应、挂 牌督办。2016 年以来共起诉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 7816 人, 天津、江苏、黑龙江等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苏英明、赵连生、齐洪生等暴力伤 医案。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针对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欺凌和暴力问题,与中央综 治办等共同发布指导意见,推进综合治理,保障校园安全。2016 年以来共起诉侵害 在校学生的暴力犯罪 1 万余人。依法惩治“校园贷”涉及的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 与教育部联合部署“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重庆“莎姐”、武汉“秦雨”、泸州“纳 爱”、慈溪“花季关护”、南阳“冬云”等大批优秀检察官团队走进中小学开展法治 教育,已巡讲 4 万余场。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 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突出惩治网络造谣、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侵犯公民个人信 息等犯罪,北京、江苏等地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快播”案、“名流汇”网络直播平台 聚众吸毒案等案件,促进网络空间治理、维护网络安全。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 犯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 1.5 万人。全面开展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加强典型案件发布 和法治宣传。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 件制度,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   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我们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先后制定实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 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科技创新、保障健康中国建设等 11 个司法政策指导意见,服 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天津、河北检察机关建立 协作机制,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上海等 11 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检 察机关建立一体化协作机制,打造中国特色“自贸检察”。辽宁、吉林、黑龙江检察 机关围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细化服务东 北振兴司法举措。湖北、湖南、江西检察机关加强区域联动,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 建设。   坚决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积极投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起诉破坏 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 14.4 万人,是前五年的 2.2 倍。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 8.2 万人,北京、上海、湖南等 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 租宝”、“中晋系”、“善心汇”等重大案件;严厉打击证 券期货领域犯罪,广东、山东、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马乐案、徐翔案、伊世 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等重大案件,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加强企业平等保护和产权司法保护。在司法办案中重视完善公有制与非公有制 经济平等保护的司法政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坚持“三个慎重”、区分 “五个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2016 年制定保障和促进 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推广湖北“鄂检十条”、湖南“除虫护花”、安徽“问 需解难”和福建泉州“亲清护企”等经验,严惩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 人士合法权益犯罪,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17 年先后发布加强产权司法保 护、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对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 题,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 追究,罪与非罪不清的按无罪处理。专项部署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对赛格集 团申诉案等 21 件案件依法甄别纠正。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张文中案、顾雏军案专门 办案组,与最高人民法院同步审查,依法提出检察意见。   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强化知识产 权司法保护,广东、四川、宁夏等 30 个省区市建成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司法信息共享 平台,起诉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2 万余人,是前五年的 2.1 倍。连续 5 年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年度十大案例,突出打击重点。深入研究科技创新领域新情 况,严格区分合法兼职获利、股权分红、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与利用职权索贿受贿、 挪用公款,一般违纪违法与犯罪等界限,尊重和保护社会创造力及发展活力。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守护绿水青山蓝天。连续 4 年开展专项立案监督, 坚决惩治污染大气、水源、土壤以及进口“洋垃圾”、非法占用耕地、破坏性采矿、 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 13.7 万人,较前五年上升 59.3%。现场督 办腾格里沙漠排污案、祁连山破坏环境资源案。与环保部、公安部共同推动环保领 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挂牌督办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静海坑塘污染案 等 64 起重大案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 1.3 万件,督促 5972 家企业整改, 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总面积 14.3 万公顷,索赔治理环 境、修复生态等费用 4.7 亿元。福建、江西、贵州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服 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吉林、甘肃、青海、陕西检察机关分别部署长白山、 祁连山、三江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2014 年 11 月牵头制定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 解释,2015 年 12 月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 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严惩治“黑作坊”、“黑 工厂”、“黑市场”,紧盯问题奶粉、地沟油、病死猪肉、非法疫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 烈的突出问题,连续 4 年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挂牌督办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系 列案等 986 起重大案件;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 731 件;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 毒有害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犯罪 6.3 万人,是前五年的 5.7 倍。   坚决惩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7957 人,支持农民工起诉 9176 件。2017 年 12 月部署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至春节前,检察机关共支持 5566 名农民工提起诉讼,帮助追回劳动报酬 4605 万余元;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370 份,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帮助 2 万余名农民工追索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3.4 亿元, 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兄弟回家过好年。   强化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加强司法人文关怀。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 护八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强化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 司法保护。上海、北京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办理携程亲子园、红黄蓝幼儿园虐 童案等社会关注案件。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 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2316 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经 检察官帮教后悔过自新、考上大学。依法保护妇女人身权益,起诉强奸、拐卖、强 迫卖淫等犯罪 4.3 万人。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与全国老龄办等共同健全老年人 法律维权机制,严惩欺老虐老骗老案件。与中国残联共同制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对 5.1 万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 金 4.3 亿元。   三、坚持有腐必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毫不动摇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力配合 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 254419 人,较前五年上升 16.4%,为国 家挽回经济损失 553 亿余元。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 15234 人、 厅局级 2405 人。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对周永康、郭伯 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 122 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 康、薄熙来、郭伯雄、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 107 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依法办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涉及的职务犯罪。坚 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犯罪 59593 人,严肃查办行贿 犯罪 37277 人,较前五年分别上升 6.7%和 87%,让利益输送无处遁形,让权钱交易 逃脱不了法律制裁。严肃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犯罪 62066 人,依法查处 “万吨小麦霉变”、“地铁问题电缆”等事件背后的渎职等犯罪。   坚决惩治“小官大贪”和“微腐败”。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 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涉农资金管理、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扶贫等民 生领域查办“蝇贪”62715 人。会同国务院扶贫办部署为期 5 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 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开展预防监督,部署“精 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教育基层行活动。   坚持不懈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在中央纪委统一领导下,2014 年 10 月 起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合作,已 从 42 个国家和地区劝返、遣返、引渡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222 人,包括杨秀珠、李 华波、王国强、黄玉荣等 35 名“百名红通人员”。与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共同开展 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对任润厚等 45 起职 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及时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决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 罪天堂”,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四级检察院普遍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 报告、警示教育等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特点和原因,提出整改、 预防建议。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推进社 会诚信体系建设。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推广江苏泰州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检察 蓝”牵手“邮政绿”,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人民检察官》、《人民的名义》等 一批法治作品获得好评。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改革的重大 意义,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改革。2017 年北京、山西、浙江检察机关先行试点, 取得重要经验。其他非试点省区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 46032 人,同比上升 4.7%,确保查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面推开试点后,坚持把思想政 治工作做在前面,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 不断,促进合编合心合力。四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 44151 名检察人员已全部按时完成转隶。   四、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我们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 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对受理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 案”、“沈六斤故意杀人案”、“卢荣新强奸杀人案”、“李松故意杀人案”等 18 起重 大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均改判无罪。对人民法院再 审的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等案件,检察机关同步成立 专案组,重新复核证据、明确提出纠正意见,共同纠错。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 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责任,吸取沉痛教训。颁布履行检察职能 纠防冤错案件等系列指导意见,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等制度。   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提请“减假暂”不符合法定条件 或程序,以及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 11.8 万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以权减刑”、“提钱出狱”等问题,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为重点,强 化对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病情鉴定等环节监督,共监督有关部门对 2244 名罪犯收 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干部 121 人。   坚持不懈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牵头,对政 法各机关羁押 3 年以上仍未办结的案件集中清理。经政法各机关共同努力,2013 年 核查出的 4459 人,至 2016 年 10 月全部清理纠正完毕。   监督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突出问题。针对检察机关发现的一些罪犯 被判处实刑后未入狱、流散社会甚至重新犯罪问题,2016 年与公安部、司法部等共 同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出 11379 人并逐一跟踪监督。现已监督纠正 9222 人,其中收 监执行 7162 人。对仍逃匿或下落不明的 1181 人,督促开展追逃。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 诉 2 万余件,人民法院已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 1.2 万件;提出再审检察 建议 2.4 万件,人民法院已采纳 1.6 万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8.3 万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 12.4 万件。针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房 屋买卖、驰名商标认定等领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打“假官司”问题,开展虚假诉 讼专项监督,重点监督“规模性造假”和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2016 年以来 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3877 件,对构成犯罪的起诉 452 人。   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注重在诉讼监督中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 罪,立案侦查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司法工作人员 11560 人。   五、锲而不舍抓落实,加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我们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勇于啃硬骨头、闯难关,党中央部署由最高人民 检察院承担的 29 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或结项,司法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 纵深推进的局面。   司法责任制全面实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 本形成。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开,从原有 16 万名检察官中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 8.7 万名,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实行员额动态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 制,建立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种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 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与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履职保障制 度逐步完善。坚持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全程、同步、动态 监督司法办案。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854 个检察院开展内设 机构改革,一线办案力量普遍增长 20%以上。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 大常委会决定,2015 年 7 月起在 13 个省区市 860 个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9053 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所有授权领域。2017 年 6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 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8 年 3 月,与最高人 民法院共同发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完善检察公益诉 讼制度。2017 年 7 月以来,检察机关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10925 件。这项改革两年 间完整经历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开 5 个阶段,走 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力推进。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 制定改革意见。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50 个常见罪 名批捕、起诉证据指引。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督促侦查机关立案 9.8 万 件、撤案 7.7 万件,追加逮捕 12.4 万人、追加起诉 14.8 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 据不足的不批捕 62.5 万人、不起诉 12.1 万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 2864 人、 不起诉 975 人,依法纠正“王玉雷故意杀人案”。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 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3.5 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案”、“谭 新善故意杀人案”等 11 起重大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重视 律师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发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更加充分保障律师会 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推动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监督 相关政法机关纠正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 6981 件。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扎实开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 权决定,2014 年 6 月起在 18 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共对 5.6 万件轻微刑事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 20 天缩短至 5 天。2016 年 11 月又部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人民法院适用该制度审结的刑事 案件中,由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的占 98.4%,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采纳率 为 92.1%。   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取得重要成果。2014 年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北 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挂牌成立后,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办案机制。办理 跨地区案件和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 843 件 1332 人。   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市县检察院检察长由省级党委管 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级党委或委托地市级党委管理。政法专项编制由省级统 一管理。成立省级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统一遴选入额检察官。吉林、广东等 19 个省 份已实现省级财物统一管理,省市县检察院均为省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地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选 任和管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环节一律接受监督,参加监督的人民 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市县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一律由上一级检察机 关组织监督。2014 年深化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 9241 件。   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深度结合,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2014 年建成 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等功能于一体、四级检察院全联通全覆盖的全国统一大 数据办案平台,所有办案一个平台、一个标准、一个程序,实现网上录入、网上管 理、网上监督,数据自动生成。建成四级检察院全联通全覆盖的全国网上信访信息 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减少人民群众信访奔波劳累之苦。探索人工智能在司法 办案中的应用,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以及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案管机器人、 智能语音办案平台、出庭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司法办案更加高效规范公正。   六、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   我们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 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接受中央专项巡视监督,坚持不懈整改突出问题,全 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实施检察官岗位素能基本标准, 推进大规模、正规化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调训 3.8 万人次。五年来,涌 现出张飚、潘志荣、彭少勇、丁殿勤、王盛等一大批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检 察官,特别是包括陈运周、刘宝奇、苏知斌、俞秀成、程然、宾毅、周经发、周会 明等全国模范检察官在内的 39 名检察人员为维护公平正义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树 立起人民检察为人民的不朽丰碑。   坚持规范司法永远在路上。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014 年起连续 4 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暴力取证、不 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 193 起司法不规 范案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颁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监督规定、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修订完善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发 布 9 批 38 个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统一和规范办案 标准。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自身腐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 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实施办法,发布严肃纪律作风 15 条禁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 为禁令。紧盯司法办案,制定领导干部和办案检察官任职回避、加强内部监督防止 说情干扰、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等规定。健全系统内巡视制 度,在各省区市党委支持下,提前实现对各省级检察院党组巡视全覆盖。严肃查处 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2089 人,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 11 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43 人。严肃追究 531 名领导干部失职失察责任。   七、为人民司法,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公正 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及时全面梳理全 国人大代表历次审议报告、视察工作、参加座谈时提出的 8587 条意见和建议,印发 四级检察院整改落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刑罚执行监督、规 范司法行为、侦查监督、司法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和调研, 认真落实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代表、 内设机构直接联系代表团制度,多次分批邀请 1573 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全国 人大代表提出的 594 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与全国政协及各民主党派 中央、全国工商联健全重大决策咨询、重大问题联合调研等制度,定期通报检察工 作情况。邀请民主党派法学专家挂职,注重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选 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执法检查、案件 评查。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 216 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制约。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全 面认真评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提高办案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 捕、不起诉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 2115 人。   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建设服务群众统一窗口,升级完善全国 12309 检察服 务公共平台,全面推进“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和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四级 检察院已全部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闻 发言人 4 个全覆盖,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媒体曝光的 于欢故意伤害案等热点敏感案件及时发声、深入调查、依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们举全系统之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 察工作加快发展。先后制定检察援藏 20 条意见、检察援疆 34 条措施、支持赣闽粤 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 8 条意见,加大检察业务、人才、教育、文化、科技、资 金援助力度。在乌鲁木齐、林芝、呼和浩特建成全国检察机关维汉、藏汉、蒙汉双 语培训基地。   五年来,我们努力为实现强军梦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共起诉破坏武器装备、 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冒充军人招 摇撞骗、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 1635 人。2016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军委政法委 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军地检察协作,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 务军民融合发展,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2017 年又专门制定指导意见,依法 妥善处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支持军队改革发展。   五年来,我们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司法交流协作,海峡两岸检方主要负责人以适 当名义互访,开设二级窗口规范办理两岸司法互助案件,强化惩治跨境犯罪协作, 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坚决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 法权益。   五年来,我们积极融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充分发挥司法对外交往积极作用,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全面开放新格局。在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西、云 南、新疆等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下,发展完善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上合组织 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等多边机 制,发起成立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建立中越、中哈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 合作和定期会晤机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检察“朋友圈”越来越大。 特别是 2017 年成功举办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大会,98 个国家及地区的总 检察长、司法部长等 500 多名代表齐聚北京,共同研讨“为公益服务的检察”,习近 平主席专门致贺信,张德江同志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 视全面依法治国、重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作用引起各国代表强烈反响和热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与 95 个国家和地区执法司法机关签署 145 份双边合作协议,在反 恐、追逃追赃和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领域紧密合作,2013 年以来办理刑 事司法协助案件 675 件。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最根本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掌舵领航,最关键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最 重要的是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所形成的大环境。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对检察工作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 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加强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 给予极大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毫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肩负起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 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必须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 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必须勇于改革创新,更好发 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一是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机遇挑战,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 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措 施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民期待的及时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 增强;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一些地方民事、行政、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仍较薄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公益诉讼立法使检察职能发生新 的变化,需要进一步调整和适应;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改 革措施不够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 应新时代要求,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专业人才缺乏;五是违法违 纪、司法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极少数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以案谋私、以案谋钱。 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2018 年工作建议   2018 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马克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 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 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强化法律监督,推 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智能化建设,深化司法 体制改革,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 服务环境。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国检察机关开 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 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 一领导。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的新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 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确保人民检察 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第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 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 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 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深化缉枪治爆、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 坚决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防控体 系建设。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惩治“黄赌毒”、虐待、遗弃、 重婚、家庭暴力等犯罪。依法从严惩治涉军犯罪,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妥善办 理涉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 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 盾机制建设。   第三,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围绕保障 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 护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依法甄别纠正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 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 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 内幕交易等犯罪。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推动环 境治理、生态修复。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坚决惩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严惩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 的犯罪,强化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房租赁、集体产权改革等领域民事行政诉 讼的法律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第四,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认真学习、带头尊崇、 严格实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加 强人权司法保障,有效防范冤错案件,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 公益诉讼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化 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军 事检察等专门检察工作。   第五,坚定改革的政治定力,将改革进行到底。深入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 署,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做好相关工作衔接,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 制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 重要作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员额制, 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认罪认 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加快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 改革。研究探索反贪职能转隶后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变革。   第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的新时代检察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专业化建设,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坚持把重心放在基层,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关心爱护基层干部。 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支持力度,扎实 推进检察援藏援疆工作。加强系统内巡视巡察和检务督察,开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 坚决惩治自身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 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国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全 国人大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 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谱写新的壮丽篇章!   2020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 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6 年工作回顾   2016 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十二 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 进展。   一、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828618 人,同比 下降 5.1%;提起公诉 1402463 人,同比上升 0.8%。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与有关 部门共同对办理邪教、泄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天津检察 机关依法起诉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传播暴恐音视频等犯罪打 击力度。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 65076 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 织犯罪 1106 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399708 人。内蒙古、甘 肃、辽宁等地检察机关对艾汪全等 74 人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金系列案、甘蒙 “8·05”系列强奸杀人案、营口运钞车被劫案等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 证,依法批捕起诉。   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发布通告、出台司法 解释,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 62 起重 大案件,加强境外执法司法合作。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19345 人。北 京、浙江、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起诉张智维等 116 人、罗兆隆等 108 人、崔培明等 129 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教育部等共同发布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意见。 依法惩治针对在校学生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起诉 4604 人。从重惩处校外成年人教 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起诉 678 人。对 1560 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 助。选派 7300 名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 2074 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 践基地。会同教育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已巡讲 1.6 万余场。重庆“莎 姐”、武汉“大手拉小手”、常州“小橘灯”、牡丹江“冬梅姐姐”、成都“亮晶晶” 等团队受到社会欢迎。   依法惩治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20 条意见”。与 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 院聚众滋事等犯罪,起诉 3308 人。督办 30 起重大涉医犯罪案件。河北、湖南、江 苏等地检察机关从快批捕起诉李刚、杨海垒、赵连生等暴力伤医案。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广湖南、湖北、安徽等地经 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公开审查、公开答复,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 信访化解,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对 1091 件逮捕后未追究刑事责 任等案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 9129 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予以司法 救助。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 诉“黄赌毒”犯罪 210325 人,起诉虐待、遗弃、重婚犯罪 1405 人,起诉家庭暴力 犯罪 5134 人。突出惩治网络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北 京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快播案”。持续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提请 不当的,监督纠正 23831 人;对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 3703 人。督促纠正社 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8477 人。   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   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司法合作, 突出惩治和预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产业区建设等领域犯罪。北京、天津、 河北检察机关共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司法协作。上海、天津、广 东、福建检察机关保障自贸区法治先行,依法惩治利用虚假跨境贸易逃汇骗汇、骗 取出口退税、信用证诈骗等犯罪。湖北、湖南、江西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 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 16406 人,北京、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 租宝” “中晋系”等重大案件。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非法经营股指期 货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山东、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徐翔 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制定实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 展“18 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 条意见”。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 士合法权益犯罪 13629 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 1009 件。严 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界 限。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 件。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制定保障科技创新“15 条意见”。突出惩治侵犯知识产权 等犯罪,起诉 21505 人。湖北、云南、宁夏等 29 个省区市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 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政策研究,准确把握科研人员合法 兼职收入与索贿受贿、知识产权收益与贪污受贿等“五个界限”。   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2635 人,查处事故背后失 职渎职等职务犯罪 814 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坍塌事故 等 4 起特大事故调查,对全国 20 起重大事故挂牌督办。   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向全国检察机关传达党中央 改革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和北京、山西、 浙江三省市部署试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过渡时期工作衔接。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深 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 47650 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 2882 人、 原厅局级干部 446 人。依法对王珉等 21 名原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对令计划、苏荣、 白恩培等 48 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资金管理 等民生领域查办“蝇贪”17410 人。查办受贿犯罪 10472 人、行贿犯罪 7375 人。查 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 11916 人,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 题。依法查办辽宁拉票贿选案涉及的职务犯罪。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 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 8703 人、司法工作人员 2183 人。   织密“猎狐”天网。自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在党中央坚 强有力领导下,已从 37 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164 人,其中 包括杨秀珠等“百名红通人员”27 人。江西、辽宁、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对归案的李 华波、王国强、黄玉荣等人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对 27 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 亡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推广江苏“预防职务犯罪邮 路”。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11172 件。普遍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 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 提出防治对策建议。内蒙古、湖南、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建成网上警示教育平台。   四、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 护社会公平正义。   直面问题、有错必纠,持续监督纠正冤错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 等原则,对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聂树斌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 明确提出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无罪的意见,共同纠错。对向检 察机关申诉的谭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刘吉强案、杨德武案等重大冤错案 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甘肃、天津、吉林、安徽等省市检察院认真审查,依法提出 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坚持不懈推动纠错,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改判无罪。深刻反省 检察环节自身把关不严的沉痛教训,着力健全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监督 纠正、赔偿问责等长效机制。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 14650 件,追加逮捕、追加 起诉 43960 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 情形 34230 件次,同比分别上升 1%、4.9%和 7.4%。推广“广东经验”,探索建立侦 查活动网上监督平台,明确 25 大类监督事项指引,检察官办案时逐项核对监督。山 西、宁夏、河北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在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或检察官,同步加强对 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实现监督重心下移。   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检察机关发现一些罪犯判决 前未羁押,判实刑后未入狱,流散社会甚至重新犯罪,推动各政法机关共同开展专 项清理,核查出 11379 人并逐一跟踪监督。已监督相关机关纠正 6381 人,其中收监 执行 5062 人。对逃匿或下落不明的 2005 人督促采取追逃措施。   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为促进解决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难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专项活动,全面核查 2013 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处的涉及财产刑案 件,对尚未执行和未执行完毕的监督执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3172 件、检察建议 11897 件,推动 28588 件财产刑案件得以执行,执行金额 27.2 亿元。   持续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经各政法机关共同努力,2013 年核查出的羁押 3 年以上未结案的 4459 人,至去年全国两会时下降为 6 人,去年 10 月已全部清理纠 正完毕。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 诉 3282 件、再审检察建议 2851 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 议 13254 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 20505 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民 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共同推动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 理,促进解决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问题。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对民间借贷、企 业破产等领域 2017 件“假官司”提出监督意见,立案侦查涉及民事虚假诉讼的职务 犯罪 146 件。   五、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与国务院扶贫办 共同推广“甘肃经验”,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 相关职务犯罪 1892 人,同比增长 102.8%。推广重庆、河南、福建等地做法,开展 “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建立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信息 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全程动态监督。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1591 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11958 人。庞红卫等人非法 经营疫苗案曝光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挂牌督办,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检察机 关加强与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衔接,批准逮捕 355 人,已起诉 291 人,立案查处失 职渎职等职务犯罪 174 人。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绿水青山。与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共同出台环境 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 件司法解释,合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 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2016 件,挂牌督办张百锋等人偷排废酸案等 22 起重大案件。起 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29173 人。推广福建、贵州、江西、重庆等地做法,探索“专 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推动环境治理、 生态修复。   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严惩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 年人人身权益犯罪,起诉 16078 人,浙江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章显辉等 26 人跨省拐卖 27 名婴儿案。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起诉 2663 人。起诉侵害 妇女人身权益犯罪 24061 人。与全国老龄办等共同健全老年人法律维权机制,起诉 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 34709 人。严惩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 4750 人。   坚决打击恶意欠薪,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2135 人, 同比增长 26.5%。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司法援助,支持起诉 3785 件,帮助追回“血汗 钱”。   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我们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的落实,全国检察机 关司法改革向深层次迈进。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全面推开检 察官员额制改革。通过严格考试和审查,已遴选出 71476 名员额制检察官。按照“谁 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 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逐 级遴选制度。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职业保障改革,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增强 职业尊荣感。吉林、海南、青海等 25 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精 简内设机构,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普遍增加 20%以上。   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授权决定,13 个省区市检察机关试点以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共办理公益 诉讼案件 5109 件。其中,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 4562 件。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 3206 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 讼 28 件,合计占 70.9%。对仍不履行职责、公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547 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 12.8 万 公顷;督促 1443 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索赔治理环境、恢复生态等费用 2 亿元;督促 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 54 亿元。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各政法机关共同出台改革意见。 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 和建议制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 10661 件。全面贯彻证据 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 132081 人、不起诉 26670 人, 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 560 人、不起诉 169 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 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等意见,依法审 查核实处理;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相关政法机关纠正 946 件。对人 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剖析通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 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7185 件。   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组织沈阳、青岛、 郑州、西安等 18 个城市 217 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对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 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 20 天缩短至 5 天半。去年 11 月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司法部制定选任管理办法,人民监督员一律由 司法行政机关选任,新选任人民监督员 15903 名。制定监督工作规定,确保应接受 监督的 11 类案件一律进入监督程序,参加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 关随机抽选产生。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已监督案件 5474 件。   强化司法公开,深化便民利民。四级检察机关 3662 个检察院全面运行电子卷宗 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提供服务 15.3 万件次。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已 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 449 万余条、法律文书 158 万余份、重要案件信息 20 万余条。 新建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从单向 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个一律公开”。运用四级检察机关 全联通的远程视频系统,上下级检察院共同接访 11071 次,开辟群众来访“直通 车”。规范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全面推进统一规范 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四级检察机关实现新闻发言人 全覆盖和“两微一端”全覆盖。   七、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 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 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和规范党内政 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 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涌现出“草原守望者”潘志 荣、“高原燃灯者”苏知斌、“天山脚下反腐尖兵”丁殿勤、“壮乡雷锋”宾毅、“标 杆式公诉人”王盛等全国模范检察官。全面制定并实施检察机关业务岗位素质能力 基本标准,建成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首次由人民群众推荐产生 10 个“群众 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持续纠正检 察机关自身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司法不规范突 出问题。发布 2 批指导性案例,统一司法尺度。开展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 项检查。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受理律师网上预约申请 9.2 万余件。 实行办案全流程监控,强化实时动态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挂牌督办,一 经查实,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实施办法,驰而不息 纠治“四风”。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监督,坚决严肃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 健全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在省区市党委支持下,对 13 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修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 纪违法检察人员 474 人,严肃追究 121 名领导干部失职失察责任。   八、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我们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梳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逐条研究整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和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认 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自觉落实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制度。加强代表联络,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专题 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来自不同领域的 308 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围绕代表关 注的司法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主题,邀请各代表团 325 名代表视察 21 个省区 市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充分运用新媒体,全方位通报工作。 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 148 件建议,及时反馈,及时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 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全国政协委员赴 地方检察机关开展专题调研。完善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保障和促进非公 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 57 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监督 检察。对人民群众和舆情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与中央军委 政法委共同修订加强和完善军地检察协作的意见,支持军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 作用,起诉破坏军用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犯罪 301 人,坚决维护 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 益,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认真 落实侨务政策,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天 津、海南、广西等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下,成功举办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九 次年会、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建 成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推动反腐败、反恐、打击毒品犯罪等国际 合作,树立中国形象、发出中国声音。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 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 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 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薄弱。三是司法改革一些 项目推进较慢,有的改革举措尚未落地落实,一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工 作方式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 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能力有待提升。五是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尚未得到 根治,少数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以权谋私、以案谋钱、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时有发 生。六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难留。对这些 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17 年工作安排   2017 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 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 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强化队 伍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 召开。   第一,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切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严惩敌对势力渗 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严惩黑恶势力、 涉枪涉爆、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制假售假、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突 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理。突 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严惩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 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强化国防意识,加强军地检察协作,积极服 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支持和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严厉打击危害国防安全、 军事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 务相关案件以及涉及军地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依 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惩治“校园贷”涉及的犯罪。依 法惩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 保护专项行动。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二,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 监督、预防、教育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行政审批等领域索 贿受贿犯罪惩治力度,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 犯罪,促进提高创新能力。严肃查处企业兼并重组、重大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 退耕还林还湖还草、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处置“僵 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等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司 法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 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深 化专项立案监督,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健全长效 机制。正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 序,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 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   第三,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贯彻党中央部 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指导试点地区检 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 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毫不放松抓好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 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小官 大贪”。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既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又依法支持改革 者、保护创业者。继续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务院扶贫办共同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监督,实行挂牌 督办。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开展适 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集中时间和力量 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第四,大力加强检察监督。在继续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 积极配合修改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落实党的十八 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全面强化刑事检 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 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 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 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依法惩治涉嫌严重 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完善专门检察监督格局,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第五,锲而不舍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落实司法 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从严掌握员额比例,严格入额标准和程序,建 立员额退出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推动完善立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 点。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升级 12309 举报电话和网站,增加检察服务、监 督评议等功能,建设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化“智慧检 务”建设,实现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平台”全覆盖。   第六,坚持严字当头,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 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着力抓好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 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从严管理监 督干部制度体系,增强严格自律、慎独慎微的自觉性。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 则,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学习活动。加强分层分类分岗 培训,进一步建立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在金融、互 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专业知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检察官。推行青 年检察人员导师制。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基层检察院 帮扶力度。坚持做好强基层、打基础工作,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 支持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建设,在艰苦边远地区探索实行与其他地区有一定差异的 专门人才招录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养。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检察权运行。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 围,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