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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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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安全开学和开学后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市、区教体局、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坚决防止和隔断疫情输入校园,打赢疫情阻击战,结合本校实际,现对本校春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如下方案:‎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1.统一指挥 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班级、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 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三是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生命为本 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 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加强协调 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一)人员组成 组 长: 洪国强(校长)‎ 副组长:房爱宾(副校长)‎ 陈贵学(副校长)‎ 李瑞琴(教务主任)‎ 田辉(后勤负责人)‎ 成 员: 各班班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1.督导检查与工作协调小组(洪国强、房爱宾、陈贵学负责)。2.校园管理与后勤保障小组(田辉、李瑞琴、邱希彪负责)。3.日常监测与疫情处理小组(各班班主任)。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3.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4.各班主任: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学生及家长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做好学生入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2.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班级家长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开学前继续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5.整治校园卫生环境。(1)开学前完成师生学习活动场所全面消毒,彻底整治校园环境卫生隐患。(2)建立每日消毒制度,对教室、办公室、功能用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时消毒。(3)加强教师私家车卫生安全管理,每日停放后,开窗通风并对车内、外进行规范消毒。(4)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6.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 ‎7.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开学前对学校用电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8.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二)开学后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 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 值班人员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三组检测点(一组针对教师检测,二组针对学生检测)每天早上、中午入校前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功能室、楼梯、走廊、办公室、运动场、厕所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加强垃圾管理,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 ‎4. 建立家校联动机制 ‎ 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5.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 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持续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 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学生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学生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疫情工作台账登记。‎ 按照校领导包教职工、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的原则,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全校及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9.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10.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特殊情况下,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一)日常监测 班主任每日要随时注意学生状态,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认真填写台账。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精神萎靡等症状;或询问出学生曾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病人,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二)疫情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上报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方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市、区教体局和防控指挥部报告。‎ ‎2.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疫情处置 ‎1.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协调检测事宜,并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确认病例后,立即送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将确诊情况通报师生家庭成员,隔离治疗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疑似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 ‎5.对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6.感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7.学校在启动应急方案后,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后,校防控领导组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各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病的信念。‎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