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01 KB
- 2021-04-12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揭西县社会保障网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 揭西县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社会保障网的现状
1998 年 1 月,《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实施办法》开始实施,揭西县据此于1998年开始在全县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逐步完善各项配套措施。 同时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配套资金的到位率,广东政府于 1999 年8月下发了《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申请、审批、资金管理、发放等操作程序,为低保资金的透明、公正化运行提供了保证。 在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的同时,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也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密切相关的《关于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的意见》、《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文件相继出台。随着解困配套措施的不断落实,低保、五保对象多方面的生活困难得到了有效解决和缓解。 低保、五保工作是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是广大弱质群体所赞誉的一项“民心工程”,低保、五保工作实施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我国宪法第45 条第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宪法对公民物质帮助权的规定。 我县建立的《揭西县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誉为居(村)民的 “最后一道安全网”。如今, 这道安全网已经覆盖到全县各个范围。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揭西县的低保、五保的覆盖面也不断扩大,人数不断增加,标准也相应提高。
1998 年,揭西县纳入低保的对象仅有2192户,6374人。2020年该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70户,3769人,低保标准为人月280元,人月均补差
207元,人年均享受保障资金2484元,全县共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93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共有11207户,26528人,低保标准为人月210 元,人月均补差117元,人年均享受保障资金1404元,全县共发放农村保障金3724万元。救济人数为1998年的4.7倍多;低保资金也大幅增加,1998 年,全县落实财政低保资金才136万元, 2020年已增加到了4661万元,约为1998年的29倍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为了更好地解决贫困人口问题,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揭西县不断增加低保资金的投入,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标准。同时揭西县于2009年全面扩面五保供养范围,在原有930个供养对象的基础上新增五保供养对象1207人,目前已列入五保供养对象的有2164人,其中集中供养222人,人年均供养标准3840元,分散供养1942人,人年均供养标准 3840元,基本达到了应保尽保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该县根据实际,如果仍有村民遭受到天灾人祸的情况,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将以最快的速度对其进行审核,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报县财政局核拨低保金,确保应保尽保。同时,为了进一步帮助低保对象解决医疗难问题,揭西县在2007年至 2020年共下拨了500 多万元医疗救助款,先后为 234555多人次的低保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含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他们的治病康复,生活保健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实施低保、五保制度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大力协作下,揭西县低保、五保工作得到了顺利的实施,低保、五保覆盖面逐年增大,低保、五保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对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风险日益增加的今天,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和日益迫切,以满足不同阶层困难群众的不同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使他们在遭受各种意外和风险时都能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增强其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人民群众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揭西县低保、五保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及原因分析
随着安全网覆盖面的扩大,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低保、五保也在不断完善,处在不断的变化状态,而低保、五保工作也相应地成为一项动态工作,这就必然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揭西县低保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低保配套资金的问题突出。 2007 年,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及《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补助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低保资金按省确认的居民40%和农村60%的比例给予补助。因此就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而言,市县一级的财政预算资金难于足额到位,如此必然会给揭西县完成应保尽保任务带来困难。县级低保资金的运行程序是:财政按上级“配套资金”要求作出预算,因为如果不按要求预算,上级的配套资金可能下不来,但预算资金较大,增加了财政困难。假如在县级经济发展、地方税的征收和财政支出不允许的状况下,则地方负担的那部分低保资金就难于落实。虽然总体看来,揭西县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县是贫困县,地方财政困难,每年县财政要拿出好一千多万元作为低保配套资金,切实对县财政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第二是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无法实施。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医疗救助经费由县财政按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月增加14%的比例安排医疗救助金,仅此一项,该县每年就需要增加600多万元来作为医疗救助基金,对于贫困县来说切实非常困难。
第三是揭西县敬老院建设目前难于达到上级的有关要求。按照省委、政府关于“十项民心工程”的部署和要求, “千间敬老院福星工程”的建设是我省“十一五”期间的民心工程。但是揭西县现有17个乡镇,建成敬老院17个,敬老院大体可分为二种类型,第一类的院房建设相对较好,可容纳30人左右的集中供养人数,具备各种配套功能的用房,院内环境美观。如金和、五云敬老院。第二类规模较小建筑格局不尽合理,功能用房及设施不配套,院内环境一般,有良田、坪上、灰寨、棉湖、钱坑、南山、上砂、龙潭、京溪园、五经富、大洋、大溪、凤江、塔头、东园敬老院。其主要原因:一是有些领导对敬老院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这是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二是把集中供养五保户当成包袱,认为敬老院人多了,负担重,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控制敬老院的供养人数。三是后续资金缺乏,筹集渠道不畅。大部分乡镇只重视前期建设投入,不重视后期管理投资,致使个别乡镇的敬老院在运行中严重缺乏各种配套设施,几乎将近停止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