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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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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调研报告 ‎ ‎  近年来,市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以及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同时,努力破解“党组织应如何有效发挥作用”这一难题,提出了“以建设‘活力和谐企业’为总载体推进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扩大了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增强了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  一、把建设“活力和谐企业”作为新时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载体 ‎  温州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先发地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起步较早,1987年建立了全省第一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瑞安市振中工程机械厂党支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组建到哪里”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自1987年至,经过18年的努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3100个,党的工作覆盖1.4万家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基础不断夯实。‎ ‎  从面上看,我市党建工作有了较好的基础,但党建工作质量并不高,大多数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不理想。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们对部分企业主、企业职工和党组织书记进行问卷调查,认为党组织作用发挥“好”或“较好”的仅占32%,认为 “一般”的占59%,认为“差”的占9 %,甚至有少数企业党组织根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有“退出”企业的危险,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徘徊不前”、“形进实退”的态势。‎ ‎  通过深入调研后,我们认为,导致党组织作用发挥不理想的因素有很多、也很复杂,但其中最主要、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企业自身对党建工作缺乏热情,企业抓党建工作的“内源动力”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主、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职工这三个党建主体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思想困惑。‎ ‎  一些企业主认为党建工作“无用”,存有“戒备心理”。有的认为企业搞不搞党建工作“无所谓”,与企业关系不大。有的对“党组织在企业里干什么,自己如何对待党组织”‎ 等问题存有思想顾虑,担心党组织会削弱和制约自己的权力,影响企业生产;担忧在企业中开展党的工作,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大部分企业主并没有发自内心地接受党组织,少数企业主甚至还有排斥心理。‎ ‎  一些企业党组织书记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由于长期受到“左”的影响,有的党组织书记认为,党组织为企业服务,就是帮助企业主赚钱,就是帮助企业主“剥削”,这样就会与党的宗旨相违背,思想包袱比较重,不敢大胆、明确地提出,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党组织的主要任务。因此,很多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只是停留在抓自身建设上,难以融入企业管理,难以做到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另外,现行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和作用”的表述,针对性不强,方向不明确,有些党组织书记认为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  一些企业职工对党建工作则抱着“与己无关”的态度。职工在企业里打工的目的主要是赚钱养家糊口,在党组织没有什么地位的情况下,觉得在企业里党组织说了也不算,还是企业主说了算,对党组织有点失望。大部分职工认为,党组织的工作与他们利益之间联系不密切,所以,他们对党建工作漠不关心,参与态度也不积极。‎ ‎  要解决以上思想困惑,激发出党建工作的“内源动力”,真正变“要企业抓党建”为“企业要抓党建”,必须寻求企业各方的共同价值基础,并以此形成一个让企业各方共同认可的党建工作目标。‎ ‎  从非公有制企业特殊的治理结构看,企业党组织、企业主和企业职工都有各自的价值取向,并且不尽相同。例如,企业主的价值取向是通过追求成本最小化和收入最大化来获得最大的利润;企业职工的价值取向是追求自身福利的最大化;企业党组织的价值取向则是实现党的工作目标。但通过深入分析,可以找到它们之间存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例如,企业主追求成本最小化和收入最大化,其前提就是加快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利润;企业职工追求自身福利最大化,就需要与企业主共同努力,把企业做强做大;党组织实现党的工作目标,其落脚点也是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可见,企业主、职工和党组织三方的共同价值基础,就是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  按照共同价值基础的内在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提出把建设“活力和谐企业”‎ 作为党建工作目标。并把“活力和谐企业”的内涵定义为:一是发展充满活力,人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得到合理匹配,发挥出最大的整体效益;二是内部关系融洽,企业内部人员之间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谐融洽;三是外部环境友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企业与自然环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  这些内涵定义包容了企业里的各种价值取向,是企业里各个阶层共同追求的目标。一是完全符合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体现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这一目标就是党中央重大战略思想在微观层次的反映,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落实。二是完全符合企业的发展需要,企业职工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发展的环境得到改善,企业的投资回报率不断提高,企业利益得到实现。三是完全符合职工的利益追求,企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企业职工的福利、收入就会增加。‎ ‎  因此,我们把建设“活力和谐企业”这一企业各方的共同目标作为党建工作目标,有效地激发了党建工作的“内源动力”。‎ ‎  当然,造成党组织作用发挥不理想,除了“内源动力”不足这一“内因”外,也有“外因”的影响,主要是在工作指导层面,我们一直没有明确提出一个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载体。‎ ‎  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设置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如“党员快餐制”、“党员人才工程”、“和馨行动”等,使党组织发挥作用有了合适的平台,党建工作得以不断推进。但是,这些载体都是围绕若干个比较小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而设计的,造成了企业党组织在同一阶段有几个不同的目标任务和不同的活动载体。目标任务的不断更新,活动载体的不断变换,使企业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感到无所适从。并且从抓工作的方法看,推动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明确一个总的目标任务,也需要有一个总抓手,这样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所以,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也应像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那样,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抓手。‎ ‎  从“活力和谐企业”‎ 内涵看,它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可以涵盖企业发展及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符合总抓手的要求。鉴于此,我们明确提出把建设“活力和谐企业”作为新时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载体。‎ ‎  二、建设“活力和谐企业”为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平台,党组织已成为推动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核心力量 ‎  我们提出建设“活力和谐企业”这一党建工作目标之后,虽然企业主对“企业建立党组织”的疑虑逐步消除了、抵触情绪也逐渐缓解了,但他们对“党组织在企业生存和发展中的不可或缺性作用”的认识仍然不足。有的企业主认为,建设“活力和谐企业”的确非常重要,是企业各方共同追求的事业,但是这项工作未必一定要由党组织牵头抓总去做,因为他们自己可以做,企业行政管理层也可以做,而且企业里的其他组织都可以去做。如果“党组织的不可或缺性问题”得不到认同,那么党组织在企业里的地位也就难以巩固。‎ ‎  为了解决以上思想认识问题,我们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层面,提炼出企业党组织五个方面的不可替代优势,以利于统一各方思想,使企业主更加自觉地依靠党组织。‎ ‎  第一,党组织具有政治引导、组织保证的独特优势。企业党组织是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基本职责就是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它可以在第一时间里把中央的最新精神传达到企业,能旗帜鲜明地向企业主和广大职工宣传、灌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企业沿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正如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所说的,企业党组织是企业最好的“政治导师”。‎ ‎  第二,党组织具有凝聚人心、激发热情的独特优势。党组织作为企业整体利益的维护者,兼容企业主和职工的需求,通过发挥自身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克服企业主和职工在目标追求上的“片面性”和“狭隘性”,把双方的力量凝聚起来,同心同力促进企业发展。例如,温州是个台风多发的地方,企业经常需要抗台抢险,这时候往往需要号召职工冲到最危险的地方,去保护抢救企业机器、设备。如果由企业主去发出这个号召,职工的感觉就会很差。因为职工认为,“企业主是为了个人财产,叫他们去冒险”。而党组织发出这个号召,就可以避免这种尴尬。‎ ‎  第三,党组织具有整合利益、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处在各种利益关系交织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矛盾。例如,当企业出现劳资关系矛盾时,由于代表资方利益的企业主和代表劳方利益的工会都是当事人,靠他们自身不可能得到有效解决。而党组织除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其角色比较超然,可以协调、处理好企业主与职工之间的矛盾。‎ ‎  第四,党组织具有集聚人才、培育人才的独特优势。一方面,当前许多企业职工并不满足于单纯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希望聚集在党的旗帜下,接受党组织的培养,使自己成为优秀人才。这为党组织吸引各类人才到非公有制企业创业奠定了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地方各级党委都普遍建立了党管人才工作机制,把民营企业人才纳入工作体系,出台了培养选拔各类人才的优惠政策。这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有利条件。‎ ‎  第五,党组织具有协调各方、整合资源的独特优势。企业党组织拥有丰富的组织体系资源,便于协调沟通,可以为企业发展服务。一方面,企业党组织能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决策管理层的合理要求,协调企业与驻地的关系,争取各方的理解与支持。另一方面,企业党组织积极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各种帮扶帮困活动,帮助提高企业的社会美誉度。‎ ‎  以上这些道理,我们在很多场合反复讲,使那些存有模糊认识的企业主逐渐感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确实离不开党组织,党组织在企业里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必须更加自觉地依靠党组织。‎ ‎  两年来的实践表明,我们把建设“活力和谐企业”作为党建工作目标,不仅解决了思想认识层面的问题,也解决了工作层面的问题。‎ ‎  第一,企业主的思想疙瘩解开了。大多数企业主普遍认为,建设“活力和谐企业”这一党建工作目标比较容易接受,原来的种种“疑虑”也逐步消除了,普遍意识到党建工作是为促进企业发展服务的,深刻认识到党组织并不是企业的“负担”,而是企业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企业主认为党建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都发自内心地支持党建工作。过去那种“要企业抓党建”的被动局面有所改观,已经逐步向“企业要抓党建”转变。‎ ‎  第二,企业党组织书记的思想“包袱”‎ 卸下了。一些企业党务工作者也很有感触,他们说,过去在这里做党务工作,感觉不自在,说话的底气不足,工作的腰杆不硬。那么,现在认识到,企业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企业发展服务,不是做帮助企业主剥削的“帮凶”,而是身体力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所以,党组织书记开展工作就更加放手了,觉得气更顺畅了、干劲也更足了。‎ ‎  第三,企业职工对党组织也更加拥护了。这是因为抓“活力和谐企业”建设以后,职工觉得党组织的目标与自己休戚相关,而且,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地位不断上升,在企业里威望也逐步提高。此外,由于企业主对党建工作非常支持,很多企业把一些重要职权交给党组织去做,如由党组织向董事会推荐干部等。这样一来,党组织的吸引力也增强了,很多职工就纷纷向党组织靠拢,表达自己政治上进步的愿望。‎ ‎  同时,地方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也找到了工作着力点,跳出了“就党建抓党建”的框框。从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的同志工作目标更清晰了,方向更明确了,工作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了。‎ ‎  总之,我市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围绕“活力和谐企业”建设开展工作,有了发挥作用的广阔平台,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赢得了广大企业主和企业职工的真心拥护,企业抓党建工作的“内源动力”明显增强。当前,党组织在企业里的地位明显提升,已经成为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不可或缺的核心力量。‎ ‎  三、按照建设“活力和谐企业”这一总载体的要求,科学设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活动载体 ‎  在实践中,我们在建设“活力和谐企业”这一总载体之下,科学细化目标要求,明确具体任务,设置活动载体,并把原来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纳入其中,形成一个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体系和载体网络。‎ ‎  第一,围绕“企业经济效益好”谋划活动。企业是经济组织,发展是企业的第一要务,更是建设“活力和谐企业”的重点。企业的发展有赖于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通过建立企业党组织与企业决策管理层 “共谋发展机制”,共同研究企业发展大计,共同推动企业不断创造最佳效益。例如,我们探索建立了“‎ 党组织与董事会理论学习联合会议”制度,党组织班子定期与董事会成员共同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层领导科学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建立了“党组织班子与董事会成员双向例会”制度,经常性地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究对策,努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