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75 KB
- 2021-04-22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XX市XX区2020年春季学期校内课后服务平台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南
校内课后服务平台为保障XX市XX区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应对师生返校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筹备疫情防控期间的安排并制定此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筑牢校园防疫阵地,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坚决防止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切实做到“滴水不漏、万无一-失”,确保师生返校平稳、有序、安全。
(二)为平稳有序推进学生返校后430校内课后服务的相关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穗防控办〔2020〕57号),“中小学校向确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校内课后服务基本看护,由本校教职工进行管理。中小学生不得在校外托管”,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让
学生尽量做到学校-家庭“两点一线”,5月18日至6月1日期间学生返校后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原则上实施校内托管看护,午休、晚托均由在校教职工进行管理,各学校做好工作安排。校内课后服务平台严格跟进省、市、区的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特制订我区疫情防控期间校内课后服务平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供430校内课后服务相关的工作人员参考。
二、组织实施
(一)在XX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XX市XX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教育防控组负责统筹在穗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在穗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校内课后服务平台在XX区教育局的监管下,在XX区民办教育协会的指导下,组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制定430校内课后服务的工作筹备及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平台将积极主动配合教育指导中心及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监管配餐公司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做好学校与校内课后服务单位沟通协调工作。严格核查和管控,统筹协调落实机构及供应商核酸检测,周密组织、稳妥有序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校内课后服务实施中的学校师生安全。
(二)校内课后服务平台各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由机构部门、学校部门为主要负部门,严格把控疫情防控期间校内课后服务的筹备与防控工作。
三、防控工作措施
(一) 精准掌握工作人员健康信息
平台工作人员在进校前7日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干咳、发力等疑似症状方可进校,提供穗康健康码并建立工作人员健康信息档案,平台人员每日健康状况和返校前14天的动向需及时上报,每天反馈健康信息,如有身体不适必须马上上报并就医。入校期间必须带好口罩,勤洗手,加强防疫防范意识。
培训机构开展个性化课程前,所有培训机构进校人员均须参照学校教职员工在进校前7日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干咳、发力等疑似症状方可进校。所需经费由人员所属培训机构负责,由区教育局联系区卫健局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平台要严格做好审核和统筹,凡经查验符合条件的进校人员名单及服务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平台工作人员与培训机构进校人员每日须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人员在家测量体温,若体温异常(额温≥36.8℃,腋温≥37.3℃,以下同),应及时到医院就诊,不得带病返校。
2.使用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洗手后正确佩戴口罩。
3.建议尽量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
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4.进入学校立刻进行洗手消毒。尽量不用手触摸眼睛、鼻腔、口腔等部位,确要触摸上述部位必须先洗手。
(二)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各学校倡导家长自备学生口罩,学校提供应急备用口罩。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物资保障组保障口罩市场供应充足。平台倡导工作人员自备口罩,平台也供应应急备用口罩。平台工作人员须每日更换口罩,工作人员在学校期间可提醒学生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提醒家长为学生准备口罩。
(三)严格遵守学校的防疫规章制度
校内课后服务期间平台严格遵守学校防疫的规章制度,坚决做到:未经学校批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进入校园配合学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穗康码”,查询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出入原因等。配合学校的管控,严格遵守校门处人员不拥堵、不聚集、不逗留。
(四)特殊情况及时报备学校校医等医护人员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按照要求配备中小学校卫生健康副校长,每所学校至少派驻1名专业人员担任健康指导员。确保每所学
校的各个校区配置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各区配齐校医,推动学校校医室建设,增强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能力。平台工作人员在学校期间,如发现学生有身体不适情况,应该及时上报学校相关负责人并及时报备学校校医等医护人员。
(五) 关注重点群体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服务
1.关注曾确定为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经规范诊疗、隔离、医学观察期全部流程后,提供返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的;以及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后,提供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2.关注属防控工作中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被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需居家隔离14 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返校。
3. 关注由湖北(含武汉)持绿码返穗教职员工和学生,返穗前应提前报告学校和社区,根据有关要求凭电子健康码进行分类管理。
(1)属14天前返穗的,按现行社区管理规定执行。
(2)属14天内返穗的,应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其中持绿
码未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者,应在当天进行核酸检测;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者,返穗7天后需再检测一次核酸,结果为阴性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4.关注返校前出现发热、咳嗽或腹泻等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提醒他们需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由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出具返校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六)配合校方开展疫情防控演练
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指定各学校密切接触人员、疑似感染人员进行医学观察的定点医院和隔离场所。师生返校前,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指导各学校至少开展1次疫情防控演练、1次应急演练,确保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学校--疾控中心一定点医院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沟通顺畅,确保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平台工作人员在校期间,如遇到校方开展疫情防控演练,应当配合校方的防控演练。
(七) 加强工作环境整治和重点场所管理
平台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四害”消杀,保持环境整洁。加强各类场所的通风,对人员可能密集且自然通风不足的场所进行改造,安装机械通风装置,确保通风条件良好。对办公室、洗手间等重点场所,空调系统等重点设备按指引
进行清洁消毒,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设备的管理措施。办公环境内洗手设施应充足,在办公场所需配备消毒设施,布局合理。配置足够的洗手液、皂液器等。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各环节操作,做好每日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开展全员教育培训
平台落实全体员工“传染病法律法规、新冠肺炎基本知识、防控核心知识、防控策略、应急处置流程、日常防控操作规范、消毒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心理危机干预”等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人员一律不得返岗。必须通过“返校疫情防控第一课”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在平台工作人员返校前,发放驻校管理人员工作防疫手册等。
(九)入校期间监督学生学习生活管理
平台工作人员入校期间须督促学生按相关指引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追逐打闹、保持距离。实行错峰上学,制定错时作息表,错时分餐、分散用餐,确保餐具“一人一用一消毒”;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暂停混班托管、混班午休、混班就寝。校内教育教学生活不聚集、不扎堆、不串班、不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