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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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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
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
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
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
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
案。
一、构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
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
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
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
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
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
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
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
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
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
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
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
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
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
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
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
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
机构 30 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
活必需品的储备。
二、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
年人测量 1 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
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
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
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
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
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
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
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
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
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
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
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
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
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
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 15 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
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
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
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
“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 14 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
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
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
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德民政发〔2020〕15 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
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
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
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
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
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
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
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
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三、加强疫情分类处置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
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
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
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
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 天
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
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
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
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
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
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
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
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
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
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
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
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
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 14 天
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
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
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 14 天,
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
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
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
新启用。
四、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
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
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
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
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
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
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
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
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
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
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
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
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
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
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
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
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
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
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
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
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
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
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
“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
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
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
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
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
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
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
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
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
心理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
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
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
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
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
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
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
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
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
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
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
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
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
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
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
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督导情况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周经信局防疫督导小组分别对科特电缆、钱林电子、
科釜物流、和鑫汽车、科微智能、易晖金属、亿仑电子、西
南机械、智恒汽车、萃盛服饰、金铭利物流、源洲包装等 12
家企业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要求企业切实做好冬季防
疫,做好人员健康管理,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尤其加强企业出差返回、外来人员的健康登记监测;要求企
业做到人物同防,检查企业食堂采购进口食品情况,经现场
询问和查看,企业未采购进口食品。同时要求加强企业室内
通风换气和场所、物品消毒,按规定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督导组现场督查,部分企业人员存在出入登记不全,
扫码亮码落实不到位,食堂消毒记录不全,门卫值班人员未
戴口罩,对查出的问题,督导组责令立即整改并现场指导,
同时要求企业克服松懈思想,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我们将结合企业服务常态化做好企业防疫跟踪督导,并
通过企业微信群及时通告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情况,督
促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工业企业生产安
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