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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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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烟草专卖局中小学周围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3 篇
烟草专卖局中小学周围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为树立烟草行业负责任的社会形象,持续净化中小学周围卷烟市场经营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日前,云南省玉溪市烟
草专卖局下发通知,于 9 月 9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间,采取得力措施,在全市组织
开展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集中清理整顿行动。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按照对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摸排覆盖面 100%、禁止
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粘贴覆盖面 100%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精准掌握学校周边
卷烟零售店性质、数量、许可期限等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为精准化清理提
供强有力保障。
二是集中清理整顿。综合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模式,对中小学
周边卷烟经营户加大监管频次和检查力度,严查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对无证经
营户积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效增强执法合力,提升清
理整顿效果;对违法向中小学生售烟,人证、证照不符的持证经营户,严格按规
定对其暂停零售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联合市场监管
部门,对中小学周边无证户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查实向中小学生售烟的坚决予以
取缔,切实规范中小学周边卷烟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清理整顿中小学校周边卷烟零售店工作要求,
对中小学周边“红线”范围内到期持证零售户一律不予延续,逐步实现中小学周
边“红线内”卷烟商户清理到位;按照“减少存量、严禁增量”的原则,组织开
展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许可证办理情况监督检查,严查违反规定在中小学周边
新办和延续卷烟零售店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完善中小学周边定期巡查、执法协作
等治理长效机制。
截止 10 月 3 日,全市共出动清理整顿执法人员 799 人次,车辆 138 台次,
拉网式排查辖区内各类中小学校 654 所(红塔区 100 所、江川区 64 所、易门县
68 所、华宁县 85 所、新平县 106 所、峨山县 45 所、通海县 63 所、澄江县 46
所、元江县 77 所),其中小学 533 所,高级中学 19 所、完全中学 5 所、初级中
学 85 所、职业中学 8 所、中专学校 1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 所、其他教育学校
1 所。清理检查中小学“红线内”经营商户 2373 户,歇业注销 18 户,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查处取缔文具店隐藏销售卷烟经营商户 2 户,查获卷烟 7.6 条。
烟草专卖局中小学周围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周边卷烟市场,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近
日,汉源县烟草专卖局深入摸排,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周边卷烟零售户清理整治,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实营造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全面排查,立档建册。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成立中小学校周边卷烟市场专项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任务,深入城区、乡镇中小学周边
开展摸底调研和“拉网式”排查,分门别类建档建册,为下一步治理工作提供第
一手资料。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中小学校周边,向卷烟零售户宣讲
“中小学校周围不得设立烟草点”“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等政策法规,公布投诉
举报电话;发放法律宣传质料,逐户上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化解矛盾,减少阻
力,进一步增强零售户法律意识,积极争取广大零售户的支持配合,达到“相互
理解、共同治理”的效果。
积极引导,劝退劝离。利用日常走访巡查,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周边卷烟零
售户劝退劝离工作,积极提供上门服务;对主动配合治理工作的客户,及时按程
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结合合理化布局要求,妥善处理,择优办证。
烟草专卖局中小学周围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净化中小学周围卷烟消费环境(以下简称学校周围),切实保护未成
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
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中小学校周围卷
烟零售点,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落实行业各级专卖管理工作会议部署,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净化学校周围卷烟消
费环境,切实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树立烟草行业负责任的社会形象。
二、行动目标
借助专项行动,依法清理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确保 2020 年全市范围内实
现学校周围无不合规定的卷烟零售点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局分管副局长
为组长,各县级局局长、专卖科(稽查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专卖科,专卖科科长任主任,稽查支队长任副主任,专卖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各县级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
动组织有力、协调有力、保障有力。
四、行动时间
此次专项行动自 2018 年 5 月开始,至 2019 年底。
五、行动重点
(一)清理学校周围不符合各地《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卷烟零售点;
(二)学校周围无证经营卷烟的行为;
(三)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
(四)未在店堂显著位置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牌,未公布监督举
报电话。
(五)其他违反《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
六、行动安排
(一)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周围卷烟
零售店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核查许可证持证人、有效期限等基础信息,并建立档
案。
(二)加大宣传造势,营造氛围。编制《告知书》,利用安庆烟草微信平台、各
级媒体等媒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
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作“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警示
牌,发放给学校周边的商户,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
造专项清理整治的优良环境。
(三)规范操作流程,依法取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
《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对不符合《卷烟零售点合理布
局规定》的学校周边卷烟零售点,按法定程序到期不予延续;对无证经营卷烟行
动,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依法取缔。
(四)加强后续管理,常态监管。各单位要充分借助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
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的清理行动,形成
常态化的监管态势。
七、行动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专项清理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的行动,不仅是贯
彻落实《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要求,更是保护未成年人
权益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站位高远,充分认识清理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的重要
意义,认真制定计划,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各单位专卖部门在行动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协调
法规部门,就行动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规范操作流程,严格依
法行政,忠实履行职责。
三是强化督查,严格追责。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专项
行动的领导;建立每月一次的市场巡查制度、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推动专项行
动顺利实施;市局将适时开展督导,对工作不力、没有成效的单位,依据有关制
度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