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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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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总结 按照扶贫办《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审计自身工作实际,今年在全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决战决胜和审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治理内容和治理措施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扶贫工作实际,经认真梳理、仔细研究,共确定两方面2个专项问题。‎ ‎(一)强化“四个意识”‎ 治理内容:一是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问题。有的同志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对待。二是对国家、省、市脱贫攻坚决策、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和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三是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 治理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充分利用各种平台,组织学习宣传扶贫攻坚相关要求和措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开发战略思想,充分认识脱贫攻坚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二是强化政策落实。严格落实驻村帮扶、责任落实、深度贫困、资金使用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学习传达落实;集中开展政策“落地入户”、“进网入脑”专项活动,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 ‎(二)强化资金管理使用 治理内容:对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等问题。主要是对贪污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对部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项目管理费使用不严格、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制度、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扶贫资金滞留或闲置等问题的监督管理。‎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意见》规定,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把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大保障措施抓好抓紧;加大对扶贫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配合财政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费使用、自筹资金配套、扶贫资金滞留或闲置情况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对发现违规挪用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拨付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的要督促其认真整改,及时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对扶贫资金投入后形成的资产管理,参与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流失,实现保值增值。‎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确保全局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主题责任、监督责任得到全面夯实。通过专项治理,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达到政策贯彻落实坚决有力、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周密、工作推进扎实高效、监督执纪主动有为。‎ ‎2、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惩治贪污挪用、虚假冒领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达到及时发现处置问题,有效预防问题发生的目的,在全局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3、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全面整治,达到工作决策切实有力、工作安排具体可行、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的目的,全面提升审计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把握方向提高站位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手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日常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情况反馈工作。‎ ‎(三)严格督导,合力推进落实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跟踪指导、督促检查;坚持上下联动、多方协作推进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各责任科室要同频共振、同步整改,共同推动问题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调度整改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督促其“在整改”。‎ ‎(四)强化标准从严要求 要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的落实。摸清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专项整改措施。‎ ‎(五)接受监督,坚持开门治理 治理工作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增加整改透明度。治理工作要适时向党员干部通报,对整体进度、办法措施和整改成果等积极向社会公开,使治理工作始终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研究解决办法,逐步加以解决;确保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上半年扶贫资金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我局配合市纪检委、扶贫办、财政局,共抽调6人,利用16天时间,分两次对我市18个乡镇的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本着“实事求是”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详细检查了扶贫资金是否到账、是否建立了专账、各项政策是否得到落实,资金安排是否合理、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明细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原始资料单据中没有项目批复等文件资料。着力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揭露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员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违规分配扶贫资金等问题,促进各级各部门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中积极作为、有效作为,将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和贫困人口脱贫上来,切实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