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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司法局XX年第一季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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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XX年第一季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zd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大局抓服务,基层业务抓规范,队伍建设抓提高,整体形象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早部署,职责早明确,任务早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XX年第一季度度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以“七五”普法为抓手,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工作   按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六进”为主线,以法治讲堂、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八个一”等形式为依托,营造我区安定和谐的法治环境。   1.摸清宣传阵地底数,完善八个一工程。 ‎ ‎  社区“八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一条街、一个法治宣传讲堂、一个法治宣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广场、一个法治宣传演出队、一个法治宣传楼道)和乡镇“八三一”(八:一村一个法治讲堂、一村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村一个法治图书柜、一村一个法治广播站、一村一个调解室、一村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个法治中心户、一村一套制度机制保障)是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的主要阵地,各单位建设情况不尽相同,一季度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形成“八个一”工程统计明细表和图片档案,对不完善的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建设。同时更新普法志愿者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法律宣传进乡村,农闲学法正当时。   XX年1月17、18日,XX区司法局联合XX区文体局走进了曙光镇东三里村和兰家镇四合村。赠阅《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常识读本》、《XX年年历》等资料300余份,布置法律知识展板六块,解答疑问30余人次。文艺宣传队表演了京剧《光辉照儿永前进》、《祖国好山河寸土不让》、评剧《满园春色》、《自幼生来我的心眼好》、独唱《贝加尔湖畔》、萨克斯独奏等节目,获得掌声阵阵,欢乐的气氛一扫冬日的寒冷,充盈着每一个角落,为农闲的老百姓送去了一场不出家门的直播盛宴,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加强青少年普法,把握人生起步的方向。 ‎ ‎  春节后,新村街道龙鼎山社区司法专干与普法小志愿者到居民周大爷家送法律书籍,共同学习探讨法律案例。周大爷是一位老党员,对法律有着特别深厚的兴趣。这几年腿脚不好了,前些年他常但依然热心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小普法志愿者们寒假时来到周大爷家,给老人带去最新的法律图书。周大爷带领小志愿者们共同研读,结合新闻媒体的案例热烈讨论。孩子们的假期生活因学法而变得丰富,周大爷的生活因学法而充实。学习法律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普法小志愿者利用寒假时间为老年朋友送去他们喜爱的法律书籍,为小区居民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出力献策,培养了他们从小热心为他人服务的好品格,也为小区创造深厚的学法氛围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4.纪念日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3月3日,新村司法所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结合“三八”妇女节来临契机,以妇女维权答题和普法讲座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讲座,旨在庆祝《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让龙鼎山社区的广大妇女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好法律知识,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同胞的法律条款能轻松灵活运用,对维护男女平等社会地位和关爱妇女同胞的家庭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推广互联网+宣传推广模式 ‎ ‎  XX区司法局的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辽阳XX区司法局”运营一年多,栏目不断修整,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司法行政,宣传法律信息,提供便民服务。一季度更新平台信息19条,包括新法速递、案例分析、司法行政和便民服务等内容。在传统媒体《辽阳日报》刊发信息1条。XX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29条。   以司法所统管为抓手,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加强建设,保障设施。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在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使司法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全区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都达到了百平四室以上,(有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有档案柜、沙发、桌椅;每个司法所配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1台,摄象机1台),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区司法局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坚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司法行政例会制度,对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 ‎  3.积极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便民、利民的作用。第一季度,为百姓解答法律咨询68人次,接待来访28人次,解决纠纷16件,不仅方便了百姓,同时也宣传了法律知识,得到百姓的认同。   (三)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抓手,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一季度,结合全区实际,对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加强,重点对那些作用发挥不明显、不适应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开展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全面推动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做到“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示牌,有相对固定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做到“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 ‎ ‎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认真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开展了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调解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的矛盾激化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77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7件,调解成功115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以提质扩面工程为抓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实现全覆盖   1.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全区共有1个区级法律援助中心,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有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驻军部队、人武部、消防大队、公证处建有4个法律援助服务站,在4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并配备了联络员,全区已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规范了站、点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流程,并设立了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传递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指定的工作站、点巡访,针对与居民群众日常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便捷、及时、无偿的法律解答。通过开展“一站一律师”活动,律师进驻社区覆盖率达100%。 ‎ ‎  2.扩大援助受案范围,增加援助受理事项。为使更多有需要法律帮助的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进一步放宽受援案件经济困难标准,将援助范围从低保人群扩展到低收入人群,逐步做到“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将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工伤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公共卫生事故产生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因使用肥料、农药、种子、农机具等农资产品造成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因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搬迁、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宅基地使用造成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军人军属请求给予优抚待遇、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及保险赔付等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全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同时,还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害人及申诉案件援助对象的援助服务力度,让特定人群也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3.简化援助受理程序,畅通援助申请渠道。逐步简化程序,畅通法律援助通道,提供上门受理、邮寄申请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并积极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接待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法院等各部门通力合作,保障指派工作衔接到位。注重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沟通,选择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经验、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的律师承办未成年人援助案件。 ‎ ‎  4.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提高援助办案质量。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与指派律师的协调和监督,对发现办案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1次,通过培训、观摩,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实施听庭和回访制度,根据承办律师的代理词质量、举证情况、辩论技巧等方面形成听庭反馈信息。对于案件实行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关怀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同时也掌握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和能力,加强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98%以上。 ‎ ‎  5.建立起了全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信息库,向他们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截至目前,逐步建立完善了辖区法援对象信息库,对已纳入到信息库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可通过卡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法律援助中心随时保持联系。同时,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援助中心都采取了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做到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向辖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卡”800余张,为残疾人、老年人持卡寻求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6.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态度,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监管,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截至目前,我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计x件,其中民事案件239件(含非诉讼案件223件),刑事案件2件,受援人x人,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x余人次。   (五)以“五个三”管理工作模式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   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x个,有刑满释放人员x人,本季度衔接刑满释放人员x人。帮助引导就业x,务农x,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2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x无业x人,列帮率x%,就业安置率达x%,重新犯罪率为零。主要做法是: ‎ ‎  1.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五个三”工作模式。认真指导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做到工作上三清(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机构上三建(各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帮教上三包(对帮教对象做到:包衔接、包管理、包安置);职责上三定(对帮教对象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方法上三会(对帮教对象做到: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组织六个司法所认真做好信息平台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把服刑人员的日常信息核查做到常态化管理,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服刑的监所。并做好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接到省内监所服刑人员出监通知后,司法所要落实衔接责任人,做到无缝衔接。对省外服刑人员出监的,要及时排查掌握信息,做好登记管理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积极落实帮教措施,衔接率达x%。   3.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认真指导社区(村)安置帮教组织,对重点帮教对象100%实行帮扶安置就业,对“三无人员、重病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行。 ‎ ‎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三、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一)强化“七五”普法,力争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有新亮点。   开展法治讲堂、纪念日普法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举办XX区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手抄报评选比赛;二是组织“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三是组织普法志愿者培训;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普法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普法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动员五老加入法律宣传队伍,树立法律讲坛的品牌。四是继续完善推进社区和乡村“八个一”工程建设。   强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有新突破。 ‎ ‎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XX年9月起至2018年3月,区司法局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下季度要继续深入开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活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广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认真调解本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加强对积累多年、积怨较深、化解难度大、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化解排查工作,并列出矛盾排查实名制责任清单,逐一进行解决,做好矛盾排查化解,筑牢平安XX建设基层防线。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加强司法所干警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统一的各种业务簿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举措。 ‎ ‎  要牢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辽司[XX]108号)精神,不间断地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整改工作。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脱管漏管情况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清的“三个清”为工作目标,全面检查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及涉恐、涉暴、涉黑等重点人员,要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继续做好无缝衔接工作,坚持每月排查和帮教管理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回得来、住得稳、思想不反弹、收入有、生活有保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力争做到应援尽援有新进展。   加快法律援助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数据库。与区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把低保户、困难职工、妇女、残疾弱势人员名单录入信息数据库系统。密切掌握情况如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继续加强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为全区百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   强化队伍管理教育,力争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起色。 ‎ ‎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司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落实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