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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2019社区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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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社区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  我社区成立由XX书记为组长、XX主任和XX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组成专班人员,专门对“扫黑除恶”进行信息收集,及时上报,及时传达,部门联动,社区上下齐抓共管。‎ ‎  为了让“扫黑除恶”深入民心,我们先后制作横幅40张、宣传喷画10张、18个宣传栏张贴公告、逐户派发《致全镇人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并通过社区微信平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信息,利用社区开展各类活动时派发宣传小册子,制作LED屏3个滚动播放,还通过网格员、治安员及街坊小组长到每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扫黑除恶”(如“扫黑除恶”针对的对象,该项工作持续年限等),在出租屋当眼处张贴海报100多份,还要求流管员利用业务之便对外来人员进行口头上的宣传。‎ ‎  虽然经过前段时间的努力,但收效不明显,掌握线索为3条,群众的知晓率不够理想,跟上级要求50%还差一段距离,造成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群众对黑恶势力的区分不清,存在误区。二是怕被打击报复,不敢指出报告。三是我们一些工作人员没有讲清楚,没有严肃地说明“扫黑除恶”的重要性,人浮于事。四是一些群众把宣传单张收到后随手丢放,到检查询问时一问三不知,致使知晓率不高的原因。‎ ‎  今后的工作设想:‎ ‎  1、大院工作人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广泛向自己的亲戚朋友,特别是微信朋友圈、左邻右里进行宣传(已在大院微信群发上相关内容,上有举报电话,以此提高知晓率)。‎ ‎  2、继续利用好社区的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全社区“扫黑除恶”的氛围。‎ ‎  3、大院上下一心,正确认识本次“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 ‎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现把“扫黑除恶”的基本知识一起学习:‎ ‎  第一条 重点打击的十类涉恶违法犯罪 ‎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  (八)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  (十)境外黑社会特别是港澳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  第二条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  涉黑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  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  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  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  4、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