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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党委书记学习“一章两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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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按区纪委的安排,我能对《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简称“一章两法”)进行认真学习,感受颇深。‎ ‎  一、《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 ‎  党章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是每一名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自觉履行职责,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坚韧的革命品格和与时俱进、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推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不断向纵深开展,为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理论上更成熟、思想上更统一、政治上更坚强、内部更团结、同群众的关系更密切的党而努力奋斗。‎ ‎  当前,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薄、组织观念淡化,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不强,说到底都与《党章》意识不强,不了解《党章》要求,不能很好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有关。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党章》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最强约束力。按照《党章》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在全面,核心在从严,重点在治吏。根本在全面,就是要把《党章》要求具体落实和体现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党章》作为最根本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核心在从严,就是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精神,对不符合《党章》要求的,严肃查处惩治,使“严”成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最鲜明的特点。重点在治吏,就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章》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章》没有特权、执行《党章》没有例外,让领导干部知所为知所不为,以自己的行动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发挥好领导干部在党的事业中的骨干作用和在党员、群众中的示范作用。‎ ‎  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  党员干部要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起好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同时,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好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扬宪法精神,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形成“学法知法”的好风气。我们只有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才能有效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才能有效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篇章。‎ ‎  三、《监察法》是首部反腐败的国家立法 ‎  作为我国第一部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监察法用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反腐败制度、反腐败法,确定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国家监察和党内监督、依法治国统一,有利于推动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进程。‎ ‎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好监察法作为重中之重,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做到学懂弄通笃行;要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专业能力,严格依法行使职权;要抓好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进一步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  过去,由于体制机制等种种原因,村级组织干部像农村非党村委主任等存在“没人管”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将过去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应管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监察对象大幅度增加,消除了监督的盲点,进一步扩大了反腐败的覆盖面,彻底打通了反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监察法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这既是对村委会工作人员的鞭策,也是对村委会干部的一种保护。村委会干部一定会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我要带头学习监察法,并运用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着力在履行主体责任的过程中抓好贯彻落实,带头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 最后一公里。同时,通过党委会、干部职工会、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学习贯彻,使镇村干部深刻认识监察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正确规范用权。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扩大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反腐败无死角、全覆盖的决心。唯有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核心,以自律加他律,以管理加引导,确立严格规范,才能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取得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群众看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