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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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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教师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师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1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
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 1986
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 通过学习
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
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
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
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
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
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
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
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 1986 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
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
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
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
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
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
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
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
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
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
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
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
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
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
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
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
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
25 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
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
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
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
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这一新
规定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是一个很大的激励。尤其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
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
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
条中有 10 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
而且规范了 22 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 18 条《义
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
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新的《义务教育法》具有强烈的时代
性。经过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新《义
务教育法》,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均衡发展的思想等等。
教师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2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
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
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
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
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
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
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
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
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
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
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
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
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
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教师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3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
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这几天,我特别认真的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有了一些体会.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
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
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
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
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
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
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
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
的是《义务教育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
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
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
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
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
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
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
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
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
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
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4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
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在新法中,统一性是贯穿始
终的一个理念。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
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
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新法对义务教
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
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
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
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
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
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
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
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带来了择校等一系列问题。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
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
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
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
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会从法
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
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
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教师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5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
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
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
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
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
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
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
《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
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
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
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
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
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来源:文秘网 必
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
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
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我们应该熟读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不断的理解和应用中,为学生们真正的发展和成长尽
一份心,效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