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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8 发布

信息技术(心得)之信息技术教学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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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论文之信息技术教学之我见 ‎ ‎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迅速地筛选和获取信息、准确地鉴别信息、创造性地加工和处理信息,将是所有社会成员应具备的、如同“读、写、算”一样重要的,终生有用的基础能力之一。加快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提高信息技术课程的效益,对实现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信息技术教学中,“任务驱动”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各种信息技术教材编写时着力贯彻这一教学方法。“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是“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基本特征。本人就如何优化信息技术课程谈以下几点思考。‎ ‎  一、更新观念,明确目标任务 ‎  (一)信息技术教育不同于计算机教育 ‎  信息技术作为一门新兴的课程,不少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把它与传统的学科相提并论,教学中也沿袭了传统学科的教学方法,甚至把学习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教育等同起来,缺乏与其他学科整合的意识,这样就大大降低了信息技术教育的应有价值。‎ ‎  信息技术课教学中,由于教材里有关技术方面的内容远多于信息获取、传输、处理、分析、应用的内容,再加上教学过程中频频接触计算机软硬件,占据了这门课程的绝大多数时间;同时,具有指挥棒作用的信息技术会考中的题目也侧重于考核学生的软硬件操作的熟练程序,这就很容易让师生片面认为信息技术教育就是学习计算机软硬件知识和操作,这就背离了信息技术课真正的教学目标,走进了唯技术论的误区。‎ ‎  计算机是21世纪高度信息化的主要物质承担者和技术支持者,没有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就没有当今社会的高度信息化,因此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都是必不可缺的,计算机、网络教育是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  但计算机教育不等于信息技术教育。‎ ‎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与计算机学科比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它涉及众多的边缘和基础科学。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本身就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所谓计算机学科性,它兼有基础文化课程、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特点,也兼有学科课程、综合课程和活动课程的特点。‎ ‎  因此信息技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打破了只能讲计算机的“学科”知识的“学科本位”的思想,克服单纯学习技术的观点,加强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培养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使信息技术成为支持学生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  (二)明确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 ‎  设立信息技术这门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信息能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它的学习范畴远大于计算机学科的内涵。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对学生的计算机及其软件的操作能力的培养应归于信息的收集、处理,因此在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掌握计算机和网络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操作等,更要培养学生获取信息的能力和信息素养,即:能够快捷有效地获取信息,熟练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准确地处理信息,创造性地使用信息。使他们具备终生学习的意识和利用信息技术处理生活、学习问题的能力。‎ ‎  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基础学科,它是培养所有社会成员应具备的如同“读、写、算”同样重要的终生有用的基础能力之一的课程。国家新的课程纲要已将它列为政、语、外、数之后的第五位课程。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归纳为以下四点:‎ ‎  1.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计算机和网络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操作等。‎ ‎  2.信息能力:能够快捷有效地获取信息;熟练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准确地处理信息,创造性地使用信息。‎ ‎  3.独立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独立自主的学习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并且有意识的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究的能力。‎ ‎  4.信息道德:认识和理解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等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 ‎  (三)加强对课程整合的理解 ‎  由于存在“学科本位”的思想以及应付会考等原因,部分教师只注重课本知识的教学,忽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缺乏与其他课程整合的意识,这也是信息技术教育的一大误区。信息技术课应融会到学校教育的方方面面,时时考虑到与其他课程的渗透,教师的这种意识甚至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都会产生很大影响。‎ ‎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讨论稿)》中指出,要注意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讨的能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各类学科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涉及了信息技术课程与其他学科课程整合的问题。‎ ‎  我们应该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究的能力,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各类课程的整合,通过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进行整合,可以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发挥设备的最大潜力,在有限的物质基础上,实施高质量和高效率的教育。‎ ‎  信息技术课程整合通常以各种各样的主题“任务”驱动教学,有意识地开展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相联系的横向综合教学。这些“任务”可以是具体学科的任务,也可以是把学科“任务”包含其中的真实性问题情景,使学生置身于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动态学习过程中。‎ ‎  在整合过程中,把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作为一个整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强调信息技术服务于具体的任务,学生以一种自然的方式对待信息技术,把信息技术作为获取信息、探索问题、协作解决问题的认知工具,学生使用计算机获取、处理信息就像使用电话、铅笔、橡皮那样自然。教师进行“任务”时,要尽可能体现学科整合的思想,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锻炼,培养学生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 ‎  (四)加强信息道德的培养 ‎  当今的社会各种信息层出不穷,既有大量的、丰富的学科知识、动人事迹等信息,也泛滥着一些不科学、伪科学、不健康的甚至有害的信息垃圾;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病毒肆虐、个人隐私遭到威胁等都是信息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如社会上有些人利用自己掌握的计算机技术盗窃网上银行、制造病毒、成为黑客攻击网站等,这些现象如果没有引起信息技术课教师的充分重视,在教学中未能有意识地对学生正确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信息观念,难免会产生新的计算机犯罪。例如:有的老师在讲穷举法时,提到可用此算法编写破解密码的程序,立刻有学生问能不能编出破解取款机上密码的程序。可见对信息的理解、评价和正确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比计算机的具体操作更为重要,这就要求信息技术课教师能够经常、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信息技术素养、道德、法规方面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信息观。因此在进行信息技术课程中,加强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培养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就显得非常重要。‎ ‎  二、明确信息技术教师应充当的角色 ‎  在传统教学中,教师自觉不自觉地扮演着知识“讲述者”、信息“传授者”、教学活动“领导者”的角色。教师特有的这种权威性,理所当然地把自己置于中心位置,学生围着教师转。但现在社会处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学生获取信息和知识不再以教师为唯一的渠道,教师只有正确认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提高信息技术课的效益。因此,教师应确立“教即学,学即教”的观念,即教师在教学的过程就是一学习过程,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就是教别人的过程,教师的角色应是教学活动的设计者、导学者、合作者、评价者、“竞争”者。‎ ‎  1.设计者:通过教学设计优化课堂,提高教学效果。‎ ‎  2.导学者:(1)帮助学生确定学习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2)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学习方法;(3)指导学生区分好与坏的信息,提高学生对信息的分辨能力;(4)启发诱导学生积极思考,活跃学生思维,培养学习兴趣;(5)身体力行,为学生作表率,以此感染和影响学生,形成高尚的道德、完善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  3.合作者:师生间相互交流、就某些问题进行讨论,既密切了师生之间的关系,也可在合作的环境中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 ‎  4.评价者:教师可通过评价对学生具有导向、激励作用,帮助学生确定努力方向,通过学生的自控,实现学习目标。这对学生树立自信心,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5.“竞争”者:通过网络环境给教师学生一个平等的学习和展示的氛围,建立了师生间的平等关系,使师生的作品或成果在这种和谐的环境中平等“竞争”,既促进教师终生学习的意识,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愿望,形成“师不如弟子”的可喜局面。‎ ‎  对于信息技术教师而言,扩大知识面,提高各方面素养,不断接受新知识,深化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尤为重要。同时,教师应加深对信息技术教育根本目的的认识,信息技术应该作为一种素质教育,不能仅以技能培训为目标。‎ ‎  三、灵活运用“任务驱动”的教学方法 ‎  信息技术教学大纲中明确指出:知识及技能的传授应以完成典型“任务”为主,确立了“任务驱动”的教学原则。这个原则突出了在“做”中“学”的思想。‎ ‎  现代教育引入了以计算机为主的信息技术教学手段,提出了以“超媒体”方式组织教学信息,以“任务驱动”组织教学过程的思想。“任务驱动”‎ 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建构主义教学设计原则强调:学生的学习活动必须与大的任务或问题相结合。以探索问题来引动和维持学习者学习兴趣和动机。创建真实的教学环境,让学生带着真实的任务学习。学生必须拥有学习的主动权,教师不断地挑战和激励学生前进。目前,“任务驱动”教学法已经形成了“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基本特征。‎ ‎  (一)“任务”设计要有明确的目标要求 ‎  教师要在学习总体目标的框架上,把总目标细分成一个个的小目标,并把每一个学习模块的内容细化为一个个容易掌握的“任务”,通过这些小的“任务”来体现总的学习目标。‎ ‎  设计“任务”时,其认知目标一般可以采用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的学习水平。了解主要指学生能够记住或复现已学过的知识和操作方法;理解指学生对已经学习过的知识及操作方法,能用自己的语言或动作进行表述、判断和直接运用;掌握指学生能用所学过的知识和操作方法去解决新情况下的简单问题。操作目标一般可以采用初步学会、学会、熟练三个层次的学习水平。初步学会指学生能进行基本的上机操作;学会指学生能进行连续的、差错较少的上机操作;比较熟练指学生能进行效率较高的、习惯性的、有错误能立即自我纠正的操作。例如,许多《信息技术》教材中的“学着做”、“试一试”、“动手做”等就包含了不同层次学习水平的要求。‎ ‎  (二)“任务”设计要具有可操作性 ‎  信息技术课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学生亲自上机动手实践远比听老师讲、看老师示范要有效得多。通常,教师对知识进行讲解、演示后,关键的一步就是让学生动手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把握真知、掌握方法。教师在进行“任务”设计时,一定要注重“任务”的可操作性,要设计出只有通过上机操作才能完成“任务”,是用非计算机手段难以实现的。‎ ‎  实践证明,信息技术课的理想教学环境是人手一机,学生上课的最佳过程是边听讲(或边看书)边操作。教育部2000年11月14日印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讨论稿)》中明确指出,信息技术课的“上机课时不应少于总学时的70%。”。可以明确的说,《信息技术》教学,必须在机房进行。‎ ‎  (三)“任务”设计要符合学生特点 ‎  1.“任务”设计时要注意学生特点、知识接受能力的差异。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甚至同一年龄段的学生,他们接受知识的能力往往会有很大的差异。教师进行“任务”设计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文化知识、认知能力、年龄、兴趣等特点,遵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渐进等原则。对于新内容或一些有难度的“任务”,教师最好能事先演示或给出清晰、详尽的操作步骤,便于学生自主学习。实践证明,学生在完成一个与他们的实际生活与学习密切相关而且比较有趣的“任务”时,他们会非常专心致志,乐此不疲。‎ ‎  例如,初一在学习“输入文章”的内容时,可以先给学生布置一个任务“输入一篇自己的短文并保存起来”,这个任务包含“输入”和“保存”两步操作,并强调“自己的短文”‎ ‎,体现了与学生的关系和文章的“短”,主要考虑不要让学生把大量的上课时间花在输入文字上。‎ ‎  2.“任务”设计要注意分散重点、难点。掌握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任务”设计时要考虑“任务”的大小、知识点的含量、前后的联系等多方面的因素。一般说来,每个“任务”中涉及的知识点不宜过多,最好不要有两个以上的重点、难点,过多会增加学生学习的难度;“任务”的规模宜小不宜大,规模过大,会偏离“任务驱动”的本意;前后“任务”之间能有一定的联系是比较理想的,但不要强求,否则也会加大难度。任务是手段,便于学生学习、掌握有关的知识、思想和方法才是“任务驱动”的目的。一般不提倡设计一个统领全局的“任务”,而是要注意由点到面,逐步介绍各知识点。一开始先让学生有所了解,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以及相关知识的积累后,再深入理解,然后适时地加以概括和总结。让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认识、运用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  例如,学习“保存文件”的内容时,一开始可以让学生把输入的文章保存到计算机默认的文件夹中(操作较为简单,不会难倒学生),这时不必过早引入“文件夹”的概念,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学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后,再介绍“文件夹”的概念及操作,这时就可以让学生建立自己的“文件夹”,并把文件保存到自己的“文件夹”中了。‎ ‎  3.以“布置任务”的方式引入有关概念,展开教学内容。在传统教法中,引入有关概念时,往往是按“提出概念→解释概念→‎ 举例说明”的顺序。大家都知道,感性经验在知识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因此,在信息技术课教学中引入新概念、新知识时,应以学生的认知规律为依据,以“布置任务→介绍完成任务的方法→归纳结论”的顺序引入有关概念,展开教学内容。学生在完成“任务”的操作过程中,观察到了现象,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再来分析、介绍完成任务的方法,最后适时地加以总结,概括出其规律性的知识,实现从现象到本质,由感性到理性的过渡。‎ ‎  例如,在学习存储容量的单位时,不要让学生死记硬背,而是给他们布置一个“查看文件大小、磁盘容量大小”的任务,学生在完成了该任务后,就会对容量单位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这时,教师再引导学生总结规律,归纳出结论,让学生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  4.尽力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策略。传统教学模式的主体是教师,教学时往往是教师讲学生听,学生被动地接受学习,这非常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指导下的“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师生改变传统的观念和角色。学生在学习中起主导作用,教师在教学中起组织、引导、促进、控制、咨询的作用。强调学生的主体性,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生被看作知识建构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学习的许多目标和任务都要学生主动、有目的地获取学习材料来实现。在信息技术课教学中,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引导下,用不同的方法完成活动“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知识、思维、技能和情感得到锻炼和熏陶。因此,教师进行“任务”设计时,要以“学生为中心”,设身处地地为学生着想。‎ ‎  (四)“任务”设计要注重创设适当的教学情境 ‎  现代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在学习活动中最有效的时刻就是各种学习因素处在最和谐状态的时刻。‎ ‎  在信息技术课教学过程中,创设与当前学习主题相关的、尽可能真实的学习情景,引导学习者带着真实的“任务”进入学习情境,使学生的学习直观性和形象化,对于学生来说,可以实现积极的意义建构。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观点来看,学习总是与一定的“情境”相联系的,因为在“情境”的媒介作用下,那些生动直观的形象才能有效地激发学生联想,唤起学生原有认知结构中有关的知识、经验及表象,从而使学生利用有关知识与经验去“同化”或“顺应”学习到的新知识。因此,在信息技术课的“任务”设计中,要充分发挥多媒体计算机具有综合处理图形、图像、动画、视频以及声音、文字和语言、符号等多种信息的功能,从声音、色彩、形象、情节、过程等方面,设计出具有某种“情境”的学习“任务”,使学生在这种“情境”中探索实践,激发学生联想、判断,从而加深对问题的理解。‎ ‎  (五)“任务”设计要注意个别学习与协作学习的统一 ‎  “任务驱动”‎ 教学法还强调个别学习和协作学习的和谐统一。在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中,教师进行“任务”设计时,要注意以适当的比例分别设计出适合个别学习和协作学习的“任务”。对于个别学习的“任务”,让学生采用不同的方法、工具来独立完成,培养学生的独立自立能力。对于协作学习的“任务”,则要求由多个学生组成的学习小组协作完成。‎ ‎  计算机网络环境为协作学习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教师可以依照学生的认知水平、能力倾向、个性特征、性别、年龄等特点,把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协作学习以小组讨论、协商的形式开展学习活动,旨在通过学习群体的智慧,完善和深化学习个体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在小组协作学习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启发、诱导,把活动主题引向深入,从而揭示问题的本质、规律。协作学习把个别学习环境下学生个体间的竞争关系转变为“组内合作”、“组际竞争”的关系,把传统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单向或双向交流转变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向交流,使学生们在相互交流中不断增长知识技能,促进学生间良好的人际合作关系,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 ‎  总之,教师进行“任务”设计时,要仔细推敲每个知识点、统筹兼顾,为学生设计、构造出一系列典型的操作性“任务”,让学生在完成“任务”中掌握知识、技能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