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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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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村汇报材料提纲1
灾后恢复重建以来,根据国务院《总体规划》和省重建委对口援建工作安排,由市对口援建乡村,援建资金总额8000万元,重点实施“一村庄、一整治、一产业、一桥梁、一道路”援建项目,“五个一”援建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16年3月完工。新村聚居点安置农户58户,对周边传统村落302户农房进行同步风貌改造,整体提升村气质形象。在这过程中,我们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导向,积极探索基层村级自治机制,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村务管理不断迈向民主化和法治化,逐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灾后重建法治大环境。
一、实现“自建委”向“自管委”转型升级
在灾后重建前期,为了更好的做好受援工作,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全体村民经过民主选举差额产生乡村“自建委”。自建委隶属于村村民议事会,受村党支部、村村委会领导。主要负责政策宣传,引领群众提高政策知晓率;施工督促检查,即牵头做好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工作;工作协调,即牵头做好施工单位与周围群众的协调工作,如土地流转、房屋风貌改造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调工作。新的组织架构,赋予“自建委”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使“自建委”在村灾后重建工作中运行情况良好,有力的推动了村受援工作的开展,为村顺利圆满完成灾后重建工作打下的坚实的基础。从规划到建设,从工程比选到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自建委通过发挥自身优势,用群众教育群众、用群众说服群众、用群众引导群众,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发展。
新村聚居点建成后,村逐步建设完善了各类硬件设施,但软件的滞后发展使得软件与硬件的发展变得不均衡,为加强软件建设,即新村聚居点的经营管理,满足在新时期的管理发展需要,所以村将前期“自建委”逐步转型为“自管委”。自管委受村党总支、村村委会领导,现有副主任2名、委员16名。自管委下设6个小组,分别为:政策宣传组、公共卫生组、文明劝导组、治安保卫组、维稳调解组、产业发展组。
借鉴市基层治理经验,在引导农户成立“自建委”的同时,探索建立一个党组织、三个自治组织、n个社会组织的“1+3+n”基层治理机制,党总支下设新村支部、综合支部和产业发展支部,让群众在新村建设、产业发展中自我服务、管理和监督,实现基层民主最大化。
二、全面规范运行“微权清单五十条”
村干部严格按流程图办事。在村推广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白纸黑字规定村干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该怎么做,通过“晒权力”的方式,让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有了强有力的“紧箍咒”,杜绝“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等现象。
村务公开透明。在公开栏,主动晒村级权力的“家底”让群众看得清楚、看得明白,实行常态化工作季度公开,重大村务即时公开。随着“微权清单五十条“作用不断发挥,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参与村务管理更加积极。
成立村纪检小组。对村级事务办理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对易腐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预警监控,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民主法治村建设稳步推进
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将制度公示上墙,便于群众随时警戒养成良好习惯。白字黑字明确惩戒标准,扭转不良风气,促进干部作风、百姓民风共同转变。树立法治新风气,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民评选活动,在全村营造法治氛围。
开展法律明白人工程,村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利用村文化图书室,开展读书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身边的法律、法规知识。村级法治文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引导村民个个成为法律明白人。
村级网格化服务。推广“4321”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构建“网格→村→乡镇→区”四级服务管理体系,联系网格的干部、网格员、“双报到”党员错时每天“进格入户”,收集社情民意、代办民生事项、调处矛盾纠纷,全面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村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今年以来调解邻里纠纷100余起,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余件。
四、下一步工作
村将继续发挥“自管委”作用,规范用好“小微权力五十条”,加快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着力增强依法治村实效,实现法治惠民,和睦新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