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学习民法的心得5篇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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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7 发布

2020学习民法的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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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学习民法的心得5篇 ‎  学习民法的心得1‎ ‎  虽然自己学的不是法律专业,但一直对法律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也是我选修民法的主要原因。经过了一个学期对民法的学习,自己收获良多。虽然之前也选修过商法,但我觉得这次民法学习让我收获更多。之前老师那种照本宣科的教学模式我觉得很闷也提高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学习。而民法老师创造性的教学方式让我眼前一亮,深受启发;‎ ‎  让我找到了学好法律这门庞大学科的方法。原来法律学习还可以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的,让本来就无味的法律学习变得活跃起来,使每个人都参与其中并在这个过程中受益。虽然上课时间是在周末,但由于这个原因我基本上都有去上了,但有点遗憾的是没上过讲台发言。‎ ‎  先把要掌握的法律知识过一遍,然后让学生根据已其本掌握的知识对现实生活发生过的真实案例进行分析,并做成演示文件以作报告的形式向老师和同学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这样既可以把学到的知识反作用于现实生活,现学现用,巩固理论知识;同时也锻炼了我们的表达能力,培养了团队协作的精神,使我们的学习成果得到老师和同学肯定,这其实是一种享受学习的过程,大大提高了我们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我觉得这种学习方法比较适合我,我也看得出老师为了搞好这个教学付出了很多,尽心尽力,真的能让我们学有所获正如老师所说的。在这里我要趁这个机会对老师您说声谢谢,“老师,谢谢您!”‎ ‎  学习民法的心得2‎ ‎  导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 ‎  一、前言 ‎  民法是实体法,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学好其它法律的基础学科,学好民法中的概念、理论知识对于学习其它部门法至关重要,并且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中直接或间接考察民法的知识将达到一百多分,无疑民法是你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得敲门砖。考试的重点是理解相关民法理论知识,然后运用到具体的案例中解决实际问题。一般民法的考题不会单独考察某一法条,而且对相关制度的形成的“法条链”进行综合的考察。所以如果考生仅仅是对法条死记硬背,不对相关“法条链”综合理解,肯定不会学好民法,在司法资格考试中应对民法试题将会很吃力。学好民法,不仅是知识点的单纯记忆,考生一定要遵循理解掌握相关理论和制度至上的原则,才能在司法资格考试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  二、学科概述 ‎  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典(中国未出台),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司法考试中民法包括的相关法律规范有《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司考的重中之重是涉及物权、合同和侵权的相关法律规范。‎ ‎  民法每年必考的重点内容有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物权取得方式、抵押、合同责任,合同的履行抗辩权、代位权、特殊侵权等知识点。‎ ‎  三、如何使用教材、法条、真题等复习资料 ‎  民法的学习最注重的就是体系性,教材的学习举足轻重,按照相关教材的体系(例如三大本、黑皮书)把民法系统的学习一遍。看教材的要求就是在脑海中形成民法的基本框架,对民法重要的制度(例如善意取得制度)有比较深入的理解。‎ ‎  关于练习题以及历年考题的运用。如果在没有对民法有整体了解和把握的前提下,做相关的民法试题是事倍功半的,不建议考生复习完一章就紧接着做题练习,因为每一个民法的知识点很容易牵扯到另一个民法的知识点(例如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不能对整个民法的知识体系做到胸有成竹的话,零散的知识点很难在做题中得到有效的运用。真题比练习题重要,如果有些考生复习时间有限的话,建议只做真题不做练习题,真题的权威性、准确度大,参考价值远比练习题大的多。要谨记,不要为了做题而做题,我们从真题中汲取的不仅是知识点,更重要的是老师的出题思路,考生做完一道题后,最基本的要清楚这个题考察的知识点是什么,老师的出题的陷阱在哪里,只有在真题中千锤百炼,才能在考场上百战不殆。‎ ‎  关于法条的复习,把法条单独孤立的来学习,是件既枯燥且效率低的事情,学习法条一定要结合真题和教材,把相关的法条结合起来理解记忆,这样既省时又省力。近年来,考题中涉及司法解释的试题越来越多,考生一定要注意相关重点司法解释的学习,尤其是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必然是司法考试的宠儿(例如《婚姻法解释三》)。但是,学习不能舍本逐末,民法的学习重点还是围绕重要的部门法展开,我们学习不仅要埋头苦读,还要抬头看路,把握学习的方向。‎ ‎  四、该学科学习方法及解题思路 ‎  首先把握民法的体系性。我们如果不能把记忆的民法零散的知识点加以整合成体系,那么在做题中好多知识点都是无用武之地的。因为现在司法考试中知识叠加型的题目越来越多。何谓知识叠加型?就是说一个题目不仅仅考一个知识点,而是考很多知识点。知识叠加型的题目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中一定要有一个体系性的概念,也就是对整个民法的体系非常清楚。‎ ‎  其次全面复习,重点突出。全面复习的原因是司法考试的大题量,小分值,细节化。每一道选择题不仅考一个知识点,而是考多个知识点,这就意味着试卷的内容相当零碎,因此全面复习显得尤为重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重点的含义有三种:一是传统重点,就是每一门课里面都有它固定的重点,无论何种考试包括司法考试都会考到的重点知识点;二是新增内容,我们强调主要是每年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三是热点问题,主要体现在每年的论述题中,这就要求大家对每年的热点问题有所了解。‎ ‎  最后就是做题时找准“题眼”,提取信息,缜密分析。找准“题眼”,就等于做对该题的一半,避免全盘皆输的“悲剧”发生。提取信息,即善于从题干中发现与“题眼”相关联的法律信息,这些信息往往涉及所考法律制度的定义、典型特征、构成要件等。找准“题眼”与提取信息是两个相辅相成、难以分开的过程,但又不完全相同:找准“题眼”是根据所提取信息进行的初步判断,而对问题的最终解决尚需进一步提取更详尽的信息。缜密分析、构建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根据所考的“题眼”,考查民事法律制度,全面收集对该制度有意义的法律信息,运用已掌握的法理知识,构建民事法律关系,进而把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  五、该学科的复习计划 ‎  我们建议对于该学科的复习计划,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  首先,要系统的看一遍教材,脑海中初步形成民法的基本理论体系。这一阶段是花费时间较长而且关键的阶段,考生可以按照相应的部门法依次复习,例如先复习民法通则,再复习物权法、合同法和侵权法,同时注意在学习中的知识点链接和串联,比如说,学习民法通则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时,一定要结合到合同法中合同的效力状态的内容。‎ ‎  其次,进行第二遍。第二遍的复习要有所针对性,针对重点的知识,进行重点的复习,同时前后结合,做到融会贯通。学习重点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新增法条,这也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一定要特别记忆这部分。‎ ‎  最后,要特别注意。在对民法知识掌握比较的好的情况下,开始研习真题,检测自己的复习效果,同时巩固学习的知识。‎ ‎  六、怎么样记笔记、画流程图等等 ‎  要注意做笔记,把容易遗忘的内容记下来,以便在复习的时候能够很快的找到自己不熟练的地方,节省时间。同时为了加强记忆可以用画图表的方式来记忆,比如下面的就是善意取得制度的一张图表:‎ ‎  七、学习中应注意什么 ‎  1.提醒考生在复习时要处理好重点与全面的关系,现在司考题考察的越来越精细,只掌握重点知识远远不够,掌握重点的同时也要全面的学习。‎ ‎  2.重者恒重,民法中得重点常考点必须牢固掌握。‎ ‎  3.法条和教材的复习,一定要先教材后法条,对教材熟悉后,再复习法条才会有的放矢。‎ ‎  4.真题至少多三遍。巩固所学知识,同时掌握老师的出题思路。‎ ‎  八、结束语 ‎  民法是实体法,相对其它学科理论性更强一些,难度更大一些,所以要求考生在民法上较其他部门法需要花费更多时间。但是,只要考生本着踏实、严谨的态度,突破民法的学习也是件容易的事。‎ ‎  学习民法的心得3‎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x年3月15日通过,从20x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该法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民事问题,必将在建设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  彰显法治的效应和威力,当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然而,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只有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统一,有效结合,才能取得最佳的治理效果。结合《民法总则》的有关条文,作些粗浅的解读。‎ ‎  例如,第一章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有这些规定,都是对民事主体提出的法律要求,都是对民事主体行为规范的一种限制。说直白一点,就是民事主体在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同时,必须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得打无端官司,不得打昧心官司,不得打以势压人的特权官司,这不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吗?没有公平、诚信、诚实、公序良俗这些道德要求作为基础,那么,打民事官司是没有意义的。反过来说,违背了这些道德准则和要求,民事官司也不可能真正体现公平正义,甚至有损于公平正义,玷污了法律的尊严。‎ ‎  再例如,《民法总则》第八章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十一种。可以说,只要有良好的社会生态,做人做事只要守住基本的道德底线,以上这些法律官司是可以避免或杜绝的,起码可以大大减少。但是如果大家都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没有守住道德底线,这些情形的法律官司便会随时产生,大量产生,给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例如,你在日常生活中尊重别人的人品人格,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不去侵害别人的名誉,不去做对不起别人、对不起良心的事情,就不存在为人家恢复名誉、向人家赔礼道歉的问题。订立条约的双方,谁都讲诚实,守信用,生意不成友情在,出了问题好商量,支付违约金就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就不会闹出法律官司。再者,承担民事责任也是需要道德作支撑的,不讲道德,牛皮写字都白搭。又举例,你家建房子要埋设排污管道,需要在邻居家门前的水泥地板上挖了一条深沟,邻居讲道理,讲风格,主动让你做成了。你埋好管道就应该把沟给填平,主动恢复水泥地板的原状,做好了,双方都眉开眼笑,相安无事。然而你却只图自己之便,置别人利益于不顾,这本来已经缺德了。人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按照法律规定,让你恢复原状,你却置若罔闻,置之不理,这不仅加剧双方矛盾,甚至会引起公愤,实属社会公序良俗所不容。‎ ‎  细读《民法总则》,一共十一章二百零六条,林林总总,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的威力在于每个公民都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从最简单的一条来讲,民事诉讼的时效和期间计算,大家都知道了吗?否则你如何去打官司?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施行之前的宣传、学习和普及很有必要,尤为重要。‎ ‎  学习民法的心得4‎ ‎  一种道德观念,只有通过千万人的道德实践,才能蔚成风尚,成为改变社会风貌的强大力量。‎ ‎  知易行难,行重于言。道德实践是培养良好道德观念、形成文明道德风尚的根本途径。只有通过道德实践,才能把外部的道德教育转化为每个公民内在的道德品质,才能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切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把“八荣八耻”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贯穿到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我们才能使“八荣八耻”变成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习惯,成为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只有着眼于基层,使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才能更加深入人心,内化为人们的道德追求,更加坚定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良好的社会风气。‎ ‎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重在深入人心,重在联系实际,重在弘扬正气。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大气力进行整治,使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旅游出行、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有明显的改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要注重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种评选表彰活动的标准,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更好地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以自己的行动说服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  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道德观念,要被社会普遍接受和广泛认同,都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实践和传承。要使“八荣八耻”真正深入人心,既要有集中深入的宣传教育,更要靠广泛长期的社会实践。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让十三亿人民锲而不舍的实践,造就一个“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培育出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  学习民法的心得5‎ ‎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  一、 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