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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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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编科XX年度工作总结
一、着眼效能提升,探索“机动编制、机动使用”
(一)机动编制与空编统筹制度相互推进。统筹全区待分配编制和各单位空编,建立“机动编制库”,实行“机动编制”可增可减的机制。根据不同时期部门主要职责增减变化,动态调整部门领导职数,向全区中心工作部门、专业性强的领域、急难险重的岗位,阶段性地倾斜,实现“重点难点工作在哪里,编制资源就配备到哪里”。具体措施包括:一是统筹一批机动编制,在全国公开招考应届博士生40名。二是助力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重点工作,给区城市更新局和区住建局增加机动编制。三是增强法制力量,使用机动编制,为区安监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增设法制机构,增强执法力量。
(二)试点区职能部门“大部(大科室)制”改革。以区财政局为试点单位,以职能合并重组为基础,将其13个内设科室整合优化为10个,并根据工作重心和工作量,重新分配编制,力求达到工作量、编制和人力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该举措受到编委领导表扬,认为是近年来少有的精简机构的实例。
二、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助推强区放权改革
(一)认真研究历次改革方案草稿,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XX年11月至今,市里共五次征求各区关于强区放权改革的意见,每次我区均认真对待,贺海涛书记多次召开强区放权专题座谈会,我办反复征求全区各部门意见。市里五次征求强区放权意见,我区共提出约30条意见(剔除重复的意见),其中市编办采纳我区意见共计13条(采纳率约45%)。
(二)认真梳理已下放事权,保障事权落实到位。XX年以来,下放我区行政职权事项共计36项。对于新下放职权,我区及时确定承接主体,分类落实:对于新增事权较多或职责范围扩大明显的,我们适当给予编制补充,例如给区住房建设局增加编制;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在给予编制倾斜的同时,积极推进执法方式改革,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
三、突出权责对等,严格审查区直部门事权下放
(一)建立事权准入制度。我办深入调查区各职能部门随意向街道、社区下放事权或工作任务,以及驻区单位业务工作“捆绑”街道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区委。明确制定事权调整规则,出台《深圳市xx区行政管理事权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下发《关于规范我区事权下放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事权下放程序,明确事权下放审批权限。创新建立发文备案审查制度,凡区级部门向街道下发文件的,均需报区委(政府)办备案,其中涉及下放事权或工作任务的,转区机构编制部门审查,防止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变相下放事权。制度实施半年来,共审查涉及下发街道的文件和处理事权划分事项62个,进一步厘清了相关事权的界限,明确了职责分工。
(二)建立网上办事大厅事项与权责清单对应机制。区编办、政务办已建立网上办事大厅事项与权责清单同步动态调整机制。遇有上级部门事权下放,区直相应部门及时承接下放职权后,提出权责清单调整申请,承接事项的《办事指南》经区编办、区法制办等部门审核后,自动更新网上办事大厅事项信息;对于因法律调整或事实情况改变导致相应权责取消的,在权责清单调整申请审核后,网上办事大厅相应事项信息自动取消。
四、立足便民利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
(一)梳理和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比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XX年版),在市编办5月印发的《深圳市各区、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和公开我区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指导、其他服务等6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事项名称,明确了各类事项的颗粒度,形成我区《区、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目录》,并组织区直各部门统一核改。
(二)编制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9月20日,组织召开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有关工作布置会,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作工作进行部署,并就如何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进行培训。10月初,各相关单位已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中的每一事项,逐项编制格式一致的标准化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目前我办已对其进行了第一轮的审核。待市里最终审定全市统一的《区、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我区稍作调整便可与全市《通用目录》实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