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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8 发布

XX年城市商业银行年会总结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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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城市商业银行年会总结讲话稿 ‎  银监会党委对城商行发展和监管工作十分重视。昨天,尚福林主席亲自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指出了城商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城商行转型发展的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大家要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在昨天下午的专题讨论中,各位嘉宾发表了许多很有价值的观点,刚才,专家还就宏观形势作了专题报告,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思考。总的看,本次会议开得很紧凑、很成功,取得了预期效果。在这里,我做一个简要总结,主要谈五点看法。   一、关于城商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城商行是由城信社改制而来。21年来,经过化解风险、更名转制、引资重组、转型发展,城商行的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以及社会影响力均已发生深刻变化,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城商行的发展,丰富了我国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促进了银行业竞争,为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做出了重大贡献。 ‎ ‎  第一,城商行是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商行机构多,分布广,定位明确,是我国银行体系中最具活力和成长性的机构之一。近五年来,城商行一直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截至XX年6月末,全国133家城商行资产规模达25.2万亿元,较五年前增长近1.9倍,年均增速近40%;资产总额在商业银行中占比15.4%,较五年前提高4.6个百分点,年均增速近8.5%。各项贷款余额9.5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5.6万亿元,较五年前均增长近1.4倍,年均增速近30%。主要监管指标保持良好,主要经营指标增速好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全球前一千家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入围城商行已达73家,占我国商业银行上榜总数的61.3%。城商行营业网点达1.4万个,县域机构覆盖率63%,从业人员37万。这些指标和变化,显示出城商行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 ‎  第二,城商行是服务小微企业的生力军。小微企业是带动社会就业的主渠道,也是城商行的主要目标客户群。多年来,城商行紧紧围绕小微金融服务,建立六项机制,落实四单原则,设立专营机构,创新产品模式,改善信贷流程,建设技术平台,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已经探索出小微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有的银行通过加强基层银行与基层党组织“双基联动”,借助基层政府,降低信息成本,为客户增信,为银行降险,有效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截至XX年6月末,城商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2万亿元,占商业银行小微贷款总规模的22%,小微企业贷款占其各项贷款的43.6%,高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及申贷获得率持续多年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特别是在扶贫工作方面,城商行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完善网点布局,创新工作机制,开发扶贫产品,让利于民,补短板、建机制、破难题,主动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如保定银行围绕做好金融扶贫这篇大,积极投身金融扶贫工作,探索建立金融扶贫长效机制与可持续模式,坚持了5年,成效显著。习近平总书记在保定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我们看到顾家台村,在保定银行驻村干部对口帮扶下,发生了一些可喜变化”。这是对城商行金融扶贫工作的高度肯定和极大鼓励。   二、关于城商行的发展   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为城商行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银监会高度关注和支持城商行发展,积极呼吁各方面给予城商行平等的发展机会。同时,在监管政策方面积极予以引导,支持城商行从投贷联动、综合化经营、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等多方面探索试点,实现多元化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继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城商行要看清形势,顺应大势,在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当地”这一基本定位的基础上,按照昨天尚主席提出的转型路径,加快转型发展。 ‎ ‎  第一,要与时代发展同步。互联网时代需要相匹配的金融服务。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移动支付等新技术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均已发生深刻变化,经济运作方式改变了,对银行业服务的需求也相应改变了,银行服务手段、方式、效率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城商行要适应时代变化,保持与时代同步,利用电子信息和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服务,提供新兴服务,提升服务质效,拓展服务时间与空间,提升服务便捷性、及时性和可获得性。   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为城商行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互联网技术的运用突破了传统银行经营区域的限制。如江西银行合并设立后,推出手机离线支付产品,在当地公共交通领域实现了手机银行闪付功能,广受好评。微众银行推出小额消费贷款产品“微粒贷”,产品通过网络覆盖了全国31个省市、300多个城市。目前,131家城商行开展了网上银行,118家行开通了手机银行服务,44家开通了直销银行业务,占比分别达到98.5%、88.7%和33.1%。当前,银行服务电子化、网络化、自动化趋势明显,城商行要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整合科技资源,大力发展网上银行、直销银行、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等新服务,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扩大服务空间,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此外,会议期间协会发布的几份报告都很有参考价值,协会要继续深入研究,城商行、特别是领头羊的城商行也要继续加大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共同做好研究工作。   第二,要与政策导向同步。城商行发展要主动适应政策变化,提高政策敏感性,做到与政策导向同步。 ‎ ‎  一是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消费金融。中央强调,要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已由投资和外贸拉动,转变为内需消费为主,XX年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6.4%。城商行要主动适应经济增长动力的变化,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创新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助推消费升级。目前,城商行个人消费贷款占个人贷款的比重达到45%。银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商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发挥协同效应,拓展消费金融服务功能。   二是试点投贷联动支持创新驱动。创新驱动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城商行要主动适应产业政策支持创新驱动。前不久,银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在5个地方开展了投贷联动试点,城商行发挥特定区域经营的优势,成为参与试点银行法人数最多的板块,城市银行部要继续协调做好这项工作。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商行投入到投贷联动试点中来。相关银行要积极探索,通过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形式,或者利用已有渠道,开展科创企业信贷、投资等金融服务,以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风险分担和机构隔离是投贷联动的关键,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研究探索投贷联动有效模式,充分发挥银行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 ‎ ‎  三是积极服务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城商行要积极参与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探索服务地方经济与服务区域经济的有效结合点,支持铁路、公路、高新科技园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要积极推动城商行之间的合作,打造层级更高、服务范围更广阔的合作平台,通过参与银团贷款、业务合作等方式,在立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到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来。   第三,要与自身能力同步。将本求利是商业活动的基本规则。“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金融是高风险行业,银行发展的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要与自身的实力和管理能力相匹配。   城商行的特点是机构多、差异大,有的银行资产已近两万亿元,有的不到一百亿资产,不同银行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应当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具备条件的城商行,可以探索多元化发展,审慎试点综合化经营,发挥协同效应,拓展服务功能。不具备条件的城商行,可以通过联合发展,克服单兵作战能力不强的缺点,分享行业发展的红利。目前,部分城商行已建立了流动性互助、信息交流、业务合作等多种互助合作平台,如浙江、河北等地的流动性互助平台、天津银行环渤海银银合作平台、山东城商行合作联盟、哈尔滨银行中俄金融联盟、青岛银行一带一路金融联盟等。 ‎ ‎  银监会支持城商行之间开展多种形式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抱团发展。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动互帮互助、联合发展,实现共同进步。一是流动性互助合作。在地方性流动性互助平台试点基础上,要探索建立区域性流动性互助平台,提高区域性风险防御能力。二是技术合作。IT技术和系统是城商行的短板,投入不少,但低水平重复建设多,有必要搭建信息科技合作平台,加强技术交流与共享,提高技术保障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刚才,协会发起建立城商行金融科技合作平台倡议,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争取早日开花结果。这方面部分具备条件的银行走在前面,协会要推进市场化的合作,不搞行政摊派。三是产品合作。搭建产品合作平台,共同推动产品服务创新。目前银行普遍反映可贷项目少,存在“资产荒”,城商行既要加强资金方面的互助,又要加强资产方面的合作。   三、关于城商行的管理   合规经营是商业银行稳健发展的前提。目前,城商行合规管理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差距还很大,包括合规理念偏差、底线意识不强、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管理技术存在短板、整改问责失之于宽等等。前不久银监会专门召开推进银行业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座谈会,对加强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强调要强化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夯实合规制度文化基础,树立自觉合规导向,加强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管理,坚持监管问责到位,建立主动合规文化。银行合规管理的内容很多,这里我强调三点: ‎ ‎  第一,加强股权规范化管理。近年来,城商行整体业务发展较快,部分城商行业绩较好,特别是一些新近进行改制重组的城商行,改革红利大,对投资者有较强的吸引力。一些城商行上市后,成为社会资本运作标的。银行业是高杠杆高风险行业,出于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定的需要,世界各国都对银行股东设定了资质要求,监管者要对股东的资金、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 ‎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城商行的股东应当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对股东的管理,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审查主要股东资质。入股资金应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监管部门批准,单一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民营银行发起人不超过30%)。二是坚持“两参或一控”。一个股东入股同类银行机构不超过2家,取得控股权只能保留一家。对取得控股权的判断,法规有专门规定。三是履行书面承诺。银行股东要承诺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事务,5年内不转让所持银行股份,持续补充资本,不向银行施加不当指标压力。对上市银行,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和披露要求。比如,持股达到已发行股份5%的,要严格履行“举牌”程序;持股比例达已发行股份20%的,要补充披露投资者及关联方关系结构、交易价格、资金、后续计划等;当收购股份达到已发行股份的30%时,应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监管部门和城商行,要主动向社会、向股东宣传相关监管政策,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防止股东不合规变化影响城商行稳健发展。最近存在部分投资城商行股权不规范的行为,对出现股权异动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   第二,提高制度执行力。内部管理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去年年会上我强调了“精细化”管理,点了上海银行。今年一些银行出了问题,许多都是由于管理不精细不到位所致。XX年以来,城商行发生的案件中,有好几起涉及银行内部管理问题,涉及票据、非法集资、信贷诈骗、存款柜面、违规担保等多个领域,反映出城商行在制度执行力方面有待加强,主要是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这些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大家要引以为戒,要大力加强内部管控,完善业务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切实防范案件的发生。 ‎ ‎  第三,加强员工管理。近些年,城商行发展很快,新入职的员工不少是80后90后年轻人,这些“新新人类”逐步走上历史舞台,成为城商行发展事业的重要力量。由于部分城商行发展速度快,新员工的教育和培训相对不够,加之管理跟不上,员工内部作案增多。如何管理员工特别是年轻一代,需要引起各位的高度重视,要研究员工心理和行为,加强理想信念和规矩意识教育,探索有效管理模式,使年轻人尽快成长,为银行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四、关于民营银行的发展   今年会议有6家民营银行参加,作为一个新板块,社会、监管、市场都很关注。自XX年开展试点以来,首批5家民营银行起步平稳,业务模式、治理架构、系统建设、风控体系初步构建,整体运行审慎稳健。截至XX年6月末,5家民营银行资产总额1149亿元,各项贷款512亿元,不良贷款率0.34%,主要经营指标快速增长,监管指标基本符合要求。新设民营银行工作有序推进,银监会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今年又批筹重庆富民银行、四川希望银行和湖南三湘银行3家民营银行。随着工作推进,今后还有一些银行批筹。关于民营银行发展,我想讲三句话:   第一,定位不能变。民营银行在设立之初,已经确定了自己的业务定位,如“个存小贷”、“特定区域”、“公存公贷”、“小存小贷”等,聚焦特定领域,与现有商业银行实现互补发展、错位竞争。试点以来,民营银行发展基本上是符合设立初衷的。当然,一家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可能事先都想清楚,特色定位还要在市场中不断探索和校正,但必须坚持特色定位。如果定位不清,把民营银行办成一家传统的单点机构,很难在市场上生存发展,社会价值、在金融体系中的价值不大。民营银行要不忘初心、找准定位,特别要保持定力、创新服务,成为一家特色化银行。 ‎ ‎  第二,探索不能停。中国不缺传统的商业银行,银行业总体上竞争还是非常激烈的。设立民营银行,主要是为了改善银行业的结构,拓展银行业功能,通过设立民营产权、特色定位的银行,弥补传统银行不足,改善对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金融服务。民营银行是新生事物,要与时俱进地加强产品、服务和管理模式的探索,拓展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消费金融等新的蓝海,探索出一条可持续的商业模式,这种探索不能停。应该说,首批试点的民营银行已经做了一些探索,比如有的开展运营系统创新,搭建了独创的运行系统架构,运行维护成本降到传统银行的10%;有的建立批量化流水线式贷款模式,服务种养殖户和农村小微经营者;有的探索推进科创金融服务。创新是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风险大,失败概率也高,监管部门和民营银行股东要转变观念、提高容忍度,允许试错、容忍失败,支持民营银行大胆创新。针对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监管部门要及时进行研究和回应,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体制机制,为民营银行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 ‎  第三,风险不能松。民营银行运作时间不长,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和问题,目前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股权不稳定。有的股东短期入股后即出售银行股权,有的股东在银行获批后立即转让股权,改变民营企业属性,有的股东面临司法纠纷,存在强制拍卖执行银行股权的隐患。要加强股东管理,提高股权稳定性。二是业务不稳定。一些民营银行表外业务增长过快,盲目开展理财业务,负债过于依赖同业与股东,资产负债错配严重,投资远远高于贷款,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信息网络安全风险隐患较大。要遵循银行的基本规则和规矩,加强业务稳定性管理,坚守风险底线,确保可持续发展。三是管理层不稳定。个别银行高管变换频繁,说明民营银行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仍需磨合。高管班子相对稳定,才能坚守战略定位,才能一张蓝图绘到底。办银行是打造“百年老店”,要从容一些,保持战略定力。不是“看谁跑得快”,而是“看谁跑得远”,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五、关于城商行的监管   近年来,银监会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同时,注重保持监管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坚持法人监管,坚持属地监管,坚持风险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努力为银行发展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当前,机构和市场快速变化,城商行发展面临不少风险隐患。要继续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坚持风险为本,强化分类监管,严守风险底线。城商行的风险点很多,这里我特别强调以下两点: ‎ ‎  第一,强化信用风险管控。信用风险是城商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从账面数据看,城商行不良贷款比例还不算高,但从动态趋势看,资产质量下降的压力相当大。城商行不良贷款连续四年双升,关注类贷款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增长快,贷款分类偏离度较大。有的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将不良资产虚假转移出表,有的开展不良贷款互持,掩盖真实信用风险。   对于当前的信用风险,要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支持多种方式化解不良。通过信贷资产流转、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核销、市场化债转股、债务重组等措施消化存量,采取贷款重组、重签合同、收回再贷等方式减少增量,通过信贷资产流转平台批量转让不良贷款,利用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近日,江苏银行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了首单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就是很好的尝试。下一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会进一步放开,丰富功能,成为化解不良的新渠道。城商行要在此方面加强与地方政府、机构的合作。二是支持加快补充资本。截至XX年6月末,城商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29%,低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0.85个百分点。资本补充是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多渠道补充资本,可以增强城商行发展后劲,提振市场信心。要支持城商行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 ‎  第二,强化高风险机构处置工作。目前,城商行共有6家高风险机构,既有历史形成的,也有新风险所致。与XX年的27家相比,高风险机构数量明显减少。6家高风险机构资产风险大、资本实力弱、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不规范,需要联动政府、股东等各方力量,一行一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推动解决。主要办法是三个字:一是“保”,保储户利益。要加大高风险机构的流动性等风险监测力度,积极运用存款保险等制度,严守风险底线,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增”,增资扩股。重点要协调地方政府和主要股东,解决资本补充问题,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三是“推”,推动重组处置。目前,从政策面上,城商行还是不允许跨区域发展的,但参与化解高风险机构的除外。银监局要利用现有政策,推动地方政府解放思想,做好增资扩股和新的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通过开展股权合作,化解银行风险。同时,探索适合本地的重组方式,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实现地方金融的长治久安。   同志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城商行要不忘初心、与时俱进,深入推进改革发展,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