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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8 发布

“六五”法治宣传推进会暨总结验收动员大会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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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法治宣传推进会暨总结验收动员大会讲话稿 ‎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就是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30周年。同时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我市近年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任务和“六五”总结验收工作。   自XX年”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嘉兴建设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的、先导性的、长期性的工作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 ‎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与“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初期的“法制”是两个不同的词,两个不同的概念。“法治”与“法制”既有联系又有不同,体现了对立统一的原则和关系。“法治”是两个词:“法”是指良法,“治”是指善治,体现了良法和善治的有机结合。要健全法制,法治必须要以完备的法制为基础;要厉行法治,法制的有效运行必须要以法治作为最高的指导原则。两者含义不同:法制泛指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法治是主张用一种法律的形式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一种原则,是一种社会意识。法制强调的是社会治理规则的稳定性、权威性、普适性;法治强调对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全面性。法制到法治的转变,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末期对这项工作新的认识,也是对“七五”的新要求。 ‎ ‎  五年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作为。始终按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紧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两富”、“两美”嘉兴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重点突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大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XXX余场次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近XX万份,在全社会形成了声势大、气氛浓的宣传氛围。二是推进法治建设有成效。以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化建设为主线,大力加强对规范公权运行、促进公平正义、建立社会诚信、倡导社会责任、公正廉洁执法等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X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XX个,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家,命名市级诚信守法企业XX家。三是注重学法守法有重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XX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四是创新普法实践有特色。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路径,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覆盖市、县、镇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以案说法和新媒体普法等工作形成特色,创出品牌,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五是着眼机制建设有突破。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持在较高水平。我市继荣获全国“四五”、“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后,又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嘉善县、海宁市也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长期奋战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持久发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  从“一五”到“六五”,全民普法工作持续走过了XX个年头。从我市情况来看,经过XX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治理水平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市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问题,干部群众的法治素质与实现依法治国宏伟目标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法律的权威还没有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与遵从。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执法人员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式执法、甚至寻租式执法依然存在;一些市场主体不能依法经营,偷税漏税、污染环境、骗货集资、拖欠工资等情况仍时有发生;部分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强;此外,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等也有待改进完善。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做到“六个坚持”: ‎ ‎  一要坚持突出重点,努力提升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的工作力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在全世界一共有XXX个国家有成文的宪法。宪法是治国的重点,是国家九鼎之重器。宪法之所以被称为根本法,主要是其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它确认了人民的权力,在宪法的《总章》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对人民权力的再确认,并不是通过宪法赋予人民权力;另一方面它描绘了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可以将宪法称为政治组织法。宪法包含4个章节,除了第一章总章以外,第二章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就是公民的权利及与其相对应的义务,第三章是国家机构,描绘和勾勒了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第四章非常短,是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因此,宪法确实是根本法,是总章程,必须要把宪法作为学法、尊法,特别是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凸显出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强调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前不久,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并将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全面展开。对此,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法治理念,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求形成立体式、常态化、多样性的宣传格局。 ‎ ‎  二要坚持围绕中心,努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应有之义,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抓住重点,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满意导向、需求导向。当前,要重点围绕“平安嘉兴”建设、“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转型发展服务年”等活动,精心策划组织开展针对性更强、实效性更好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努力满足“党政所急”。同时,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重视和加大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福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为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满足“群众所需”。   三要坚持把握关键,努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领导干部能否在法治建设上做出表率,直接关系到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实践的成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可以说,法治宣传教育是否取得实质性的成效,首先要看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有新突破。当前,更重要的是尊法,只有心中有了法律,行动才能遵守法律,所以将尊法放在首位。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为政、依法行事的理念,带头学习宪法和与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权责法定”的原则,内心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带头做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模范;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制度,严格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述法考法等要求,以此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实际效果。 ‎ ‎  四要坚持普治结合,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感知,对法治信仰的认知,很大程度上于取决于切身感受和体验。只有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通过普法教育推动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增强法治认同,才能真正提升公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进而养成法治习惯。要重视推进地方、基层、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实践,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镇(街道)等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纳入“信用嘉兴”建设体系。要推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窗口单位和服务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职能,在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加强传播法律知识,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筹划举措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析事明理、解疑释惑的作用,依托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办理具体案件,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 ‎  五要坚持工作创新,努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习惯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相应地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只有不断强化在这项工作中的创造性,才能持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传播力和感染力。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方式,为法治宣传教育注入新的活力。要注重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善于运用微信微博、屏媒、客户端等现代传播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工作体系,让广大群众在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的具体法律情境中学法、懂法。要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扩大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的覆盖面,使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提档升级,抓住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机遇,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体验馆,创建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打造法治文化精品,不断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 ‎ ‎  六要坚持齐抓共管,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级人大、政协要切实履行起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的作用。各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抓好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专业法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治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要重视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指导,发动法律服务人员、法治宣传讲师团、志愿者等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尤其要将常住人口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高度重视、加快步伐,全力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省普法办将在8月份对各个地市进行检查验收。市法宣办将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下发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在这里,提出两点具体要求。 ‎ ‎  一是认真细致开展自查自纠。这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和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等九方面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检查验收的重点内容和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自查,对于任务未完成、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整改、逐项落实,确保在验收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周密精心组织检查验收。省里要求各地市在6月底前完成对所辖县(市、区)、市属单位及驻地省直单位的检查,并向省普法办报送工作总结。8月底前,省检查验收组将赴各市进行实地检查。为此,5月中旬前,各县(市、区)、市属单位、驻嘉省直单位务必要制定出台相应推进方案,完成自查和总结上报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市法宣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预检工作。希望大家认真做好准备,以最优状态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