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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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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同志们:
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结束。这次会议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促进人大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上午,市委书记徐止平同志、市人大主任阎寿根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分别从党委和人大的角度,深刻总结了我市人大工作的经验,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大工作的各项任务。下午,大家分组对两个报告和《中共金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议题重大,内容丰富,安排紧凑,卓有成效。会议成果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坚定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明确了工作职责;三是进一步理清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规律、重点和基础,增强了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信心。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最好组织形式。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开展监督,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更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推动和促进。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通过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一)接受人大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政府、法院、检察院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一府两院”不仅要接受党委的领导,而且要对人大负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就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认识到执行人大的决议就是贯彻党和人民的意志,接受人大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我们要把真正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政府、司法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二)接受人大监督是更好地履行职责的需要。政府、法院、检察院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担负着管理经济社会的具体事务、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任务。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决策和工作失误,确保行政、司法行为公平公正,需要各方面的有效监督,特别是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大监督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和支持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使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富有成效。
(三)接受人大监督是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需要。
人大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无疑对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大的帮助。一直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依法履行职责、监督政府工作与推进全市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紧密结合,不断创新监督形式,拓宽监督渠道,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听取工作汇报、开展专题审议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调研视察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日益增强。特别是在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审议、年度重要工作部署的推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方面加大了监督力度,为政府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和氛围。可以说,“一府两院”工作的有效推进,得益于人大的监督与支持;全市改革发展的每一项成就,凝结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心血与汗水。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从推动全市发展的大局的高度,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尊重和虚心接受来自人大的意见和建议。
二、健全体制机制,把接受人大的监督落到实处
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艰巨。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主动争取人大支持,切实担负起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任。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无论对人代会期间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还是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都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把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作为检验依法行政和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按照决议决定要求,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并及时将执行结果向人大报告。
二要及时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要做到按规定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重大行政决策,及时提交人大审议;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社会反映的强烈问题,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作出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事前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人大常委会研究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有关事项,“一府两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亲自到会汇报情况,回答询问,认真听取意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工作沟通会,认真听取人大对政府工作的评价、建议,经改进政府工作。
三要高度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人大代表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提出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办理工作的领导,立足于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并不断探索和实践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使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凡是能够做到的,要及时办结;通过努力可以做到的,要认真做好;一时难以办到的,要如实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四要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工作。
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是依法监督和指导工作的重要形式。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把安排好人大代表的视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配合、主动汇报、接受监督。要紧扣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选取工作推进中面临矛盾困难较多的重点事项,积极请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指导帮助破解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对人大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批评,要虚心、诚恳地接受,并按要求切实改进。
三、认真研究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会后,各县(市、区)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及时部署。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和各有关部门,要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要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
会后,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市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徐书记、阎主任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并把贯彻会议精神同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同贯彻市委各项重大工作部署、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广大干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要通过学习贯彻,把会议要求转化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自觉行动,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要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人大知识,支持人大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推动人大工作的合力。
二要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共金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配套实施意见,确定各自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积极予以落实。各级人大、政府要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工作,进一步做好制度的完善配套工作,确保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运行。要进一步健全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对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近期内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解决;近期有一定困难,难以解决的,要创造条件努力加以解决。
三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将各级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活动、人大代表活动等正常经费,列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切实解决一些地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偏低的问题(会前,我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电话,要求按照市人大代表每人每年1000元、县级人大代表每人每年800元、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会后亲自到财政过问一下,确保到位)。努力改善人大机关的工作条件,对人大举办的大型活动、重大专题调研等活动经费,予以保障。积极支持人大对外交流工作。主动协调人大代表所在单位积极支持参加人大的会议和活动,在时间、经费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保障,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