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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发布

某区公安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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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公安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市公安局、XX纪委、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疫情防控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履行工作职责,监督全区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查办全区公安机关违反党、政纪案件,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德廉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了经常性的定期廉政教育和“三项纪律”、分层分类、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局领导和正科级以上干部在市纪委组织的德廉知识测试中全部通过,平均成绩在市直部门中名列前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设了廉政教育基地,制作了警示教育片,组织民警学习剖析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有效培育了廉洁价值理念,规范岗位廉政行为。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了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坚持政治建警,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抓手,深入抓好政治建警工作。一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相关文件精神。一年来共学习各类讲话、文件XX次,有效提高了全警的理论水平。二是坚持不懈抓好从严治警。2020年纪检所有民警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上三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今年以来,认真组织参加公安部、公安厅、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 ‎(三)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截至11月17日,今年我局已按规定向区反腐败小组办公室(县纪委案管室)移送案件线索(涉密),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严格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加强源头防范、系统管理;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和审计监督,深入推进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严格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规范线索管理和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严格执纪审查程序规范,运用交叉办案、案件互查等方式,整合办案监督力量,形成办案合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执行力,积极组织理论教育和业务学习,采取上下联动、跟班学习、开办培训班等方式培训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清廉干净、勇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警风行风明显改观。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在2020年度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测评评议中跃居全市执法监督部门类第一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2020年度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以“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增活力”为主题,扎实开展了“改进作风年”活动,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善。大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十二项规定》、《会议管理办法》等制度。深入开展 “庸懒散”专项治理活动,研究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严明工作纪律暂行办法》,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工作补位、涉企收费检查备案等效能制度,对工作作风“庸懒散”及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遏制了队伍中的“庸懒散”突出问题。深化党务、政务、警务公开,及时公开、更新党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及有关警务信息,制定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七项公开制度,有效保证了公安机关依法办事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解决群众关心 的热点难点问题,答复办理群众反映问题X件,群众满意率均达到了X%。   (五)扎实开展专项治理,队伍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深入开展了X专项治理,梳理排查的X个问题全部整改,顺利通过了上级公安机关验收。继续深化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好了警车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巩固深化“小金库”、公路“三乱”治理,注重抓好中秋、春节等重要节点期间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预防,确保了队伍不发生问题。   (六)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警务纪律进一步严明。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全局性重点工作、警务部署及各项纪律规定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纪苗头,查纠结合,预防在先,确保了政令警令畅通。全年共出动监督警力X余人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X批次,对X余人次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X余件,对X个单位X人次进行了通报批评,对X起X人次进行了曝光。强力推进信息化监督深度应用,全面建成并规范警务回访系统建设应用,开展网上督察X余个次,抽查案卷X余件次,增强了监督效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对民警违法违纪“零容忍”,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X件,核查X件,立案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X起X人,对涉案民警给予党政、纪处分各X人次,进一步加大了教育警示力度。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单位主体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对消极现象和队伍中的问题不敢动、不敢惹、不擅管,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和民警精神状态和作风不佳,思想空虚,工作懒散,熬年头,混日子。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敷衍塞责,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庸懒散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宗旨意识淡薄,执法责任心不强,不作为、乱作为,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仍未杜绝。   二、见真着实,全力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廉政工作部署,以打造过硬队伍、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围绕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强化审计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抓好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公安队伍的纯洁性,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保障政令警令畅通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组织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忠诚教育,切实做到“三个决不允许”、“五个不允许”,加强对党章及政治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等问题,严肃查纠一切违反政治组织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组织 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市局重大警务部署和各项纪律规定,开展执法监察,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完善前置式、跟踪式、剖析式监督。打造民生警务和廉洁工程,确保各项重大警务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行为;加快全市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工作系统与警务监督系统资源整合,完善网上巡查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化解违纪违规苗头和问题,提高监督的适时性和有效性;树立“全警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大监督理念,定期分析报告队伍纪律作风状况,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完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形成“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年内,召开联席会议不得少于2次;加强法制监督、信访监督,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强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三公”经费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精神,全方位排查、整改“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加强特邀监督员工作,不断拓宽警务公开内容和渠道,将警务活动、执法行为、队伍作风置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之下;着力深化政风警风建设工作,结合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吃拿卡要、庸懒散漫、冷硬横推和乱收乱罚等突出问题,树立公安窗口单位良好形象;继续抓好警车和公务用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深化“小金库”治理成果。大力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工作,认真落实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完善会议、接待、公车和办公用房等管理规定,巩固公务用车专项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机关廉政建设;着力整改执法办案突出问题,动态排查整改执法过程不规范、不作为、不安全、不公正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突出整治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等重点问题;坚持纪律作风整治常态化,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等改进纪律作风各项规定,突出关键节点,开展经常性和突击性明查暗访,坚持整风肃纪常态化。同时,通过信访举报、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查处纪律作风问题,发现问题曝光督改,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问题发生,促进纪律作风养成。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坚决严肃查处,坚决追究问责,对发现处理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限期整改,形成整治作风问题的强劲势头。   (三)强化教育、构筑防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列入民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在各类培训班普遍开设廉政教育课,组织民警到廉政教育基地体验观摩,建设廉政教育微课堂,开展“纪律条令学习月”活动,定期发送“廉政短信”,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从警教育,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教育机制,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拓展创新廉政教育模式,探索建设网上廉政教育基地,实现反腐倡廉教育从网下到网上、由传统向科技、由定点定时向全天候全时空的拓展延伸。积极推进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警 示教育视频会议。基层各级公安机关每季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警专题培训,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参观活动,开展一次违法违纪案例剖析,组织民警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深刻认识违法违纪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开展特色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扎实开展优秀廉政文艺作品、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片评选等XX突出、特色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廉政文化活动。   (四)完善制度、严抓落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格党内监督规定落实,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探索推行纪委负责人与同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廉政谈话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规定,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等名义,收受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建设,抓好惩防纲要工作任务的分解和细化,狠抓措施落实。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干部问责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公安民警廉洁从警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执法长效制度体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推进执法执勤和内部管理规范化,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按照“小问题、早预警”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民警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管理、纪委督察约谈等工作机制。对人民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苗头,层层约谈,建立预案,追究相关人员 的责任。建立健全苗头性问题和过错谈话、曝光,领导责任约谈、问责等制度,及时消除违纪隐患。   (五)铁腕执纪、从严治警,着力提升惩治震慑力。畅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健全配套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举报事项办理和群众满意度回访工作,保障电话、网络畅通,力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完善案件线索监督管理,建立线索统一管理、分级办理和跟踪督办、定期报告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公安机关党委汇报的同时,必须向上一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按照上级明确的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以及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关系案、人情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改进作风、厉行节约规定的案件,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主动查办案件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中予以加分;进一步完善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着力提升执纪办案质量。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所需的人、财、物等各项保障,逐步完善办案保障机制。加强执纪办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纪委书记是执纪办案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纪委组织协调,有关办案部门参与的联合办案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合力。    三、强化责任、固本强基,推进纪检监督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 纪检监督干部,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纪检监督部门开展工作,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督部门依法依纪开展工作。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种好“责任田”,织好“防护网”。    明确职责,强化监督考核和问责追究。明确纪委书记职责,保证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上,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细化明确基层纪委书记工作考核标准,引导纪委书记在调查研究、廉政教育、督导检查、接处信访和查办案件中亲历亲为。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组织协调和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落实领导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抓严管,问责问效。   扎实推进公安纪检监督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署,改革完善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公安纪检监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公安纪检监督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灯下黑”。认真落实“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督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高监督干部科学履职能力水平,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