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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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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补齐教育短板为突破口,以建档立卡学生为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打好全县教育脱贫攻坚战。
2.工作目标。到2020年,我县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更充分、更均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实行全程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试点地区“应享尽享”。充分利用国家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省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让更多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接受更好更高层次教育;充分借助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实现家庭脱贫,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任务举措
(一)落实贫困惠教政策。
1.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一是认真实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教育扶贫助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55号,对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全覆盖精准帮扶。完善贫困生助学政策体系,确保贫困生直接享受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做好学前教育资助、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普高助学金和建档立卡免学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滋蕙计划等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并积极做好陈云教育基金会以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捐赠的管理工作。三是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做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动态识别工作。做好摸底工作、建档立卡证明材料的收集,做好相关信息的上报,确保数据与名册一致。加大教育资助政策向贫困家庭宣传的工作力度。利用“一封信”、“明白卡”、“教育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手段加大力度开展学校宣传教育资助扶贫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工作。
2.深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坚持以生为本,推进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确保试点地区“应享尽享”对象达100%,规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国家专项资金足额等值用于学生膳食补助,力争学校食堂供餐率达100%,落实配套资金到位,科学提供营养餐食谱,实现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3.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政策。通过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农村教师招聘计划”以及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等方式,重点解决农村学校师资短缺问题。继续通过公开招聘、特岗计划等渠道完成教师补充,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轮岗交流。认真落实“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对困难教师实施基金救助,对特困家庭教师予以资助。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乡镇学校校长、教师轮训全覆盖。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学科配套,满足教学需要。切实做好连片特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4.落实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教育部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专项计划的宣传、申报、资格审查等工作,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在十堰的实施,扩大我县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二)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保障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问题。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农村中小学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文化自信。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全面完成规划建设项目任务,确保学校校舍、教育装备、图书、生活设施等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完善“三通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专递课堂”、“同步课堂”两个课堂建设,完成县教育县信息化云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水平与能力。到2020年,建成符合国家规范和课程改革需要的、具有本地基础教育特色的教学资源与服务平台,促进基础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覆盖本县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提高巩固水平的通知》和县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2.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加强农村公办园建设,到2020年,确保农村每个乡镇建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以幼儿园年检、评估定级、连片教研等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实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逐年加大投入,着力加强薄弱高中教学及辅助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推进一中。统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中央资金和省级中职发展引导奖补资金,每年争取资金重点进行项目建设,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和校园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县两所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推进中职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
(三)深入实施技能脱贫。
实施“整乡推进,全员覆盖”式职业教育培训工程。采取职业院校“四晒一亮”(晒专业、晒工种、晒师资、晒设备、亮时间表),建立优先面向重点扶贫村的培训资源包和培训菜单;组织专兼职教师到户、到人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建立培训台账,分类别、分批次精准选择培训对象实施精准培训,重点开展以电子电工、机电、数控、农业种植、厨嫂、家政等为主的特色劳务培训;实施重点扶贫村“致富能人”培养行动,对具备创业条件、有创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开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实用技术培训;依托“双带头人”和“一村多名大学生”培养,落实“一村多名大学生”培训政策,为精准扶贫培养留得住、用得上、能致富、具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新型农民大学生;动员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到职业学校参加“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促进技能就业,带动家庭脱贫。每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000人次。
(四)做好特殊群体关爱行动。
1.发展特殊教育。贯彻落实国家《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加强与扶贫办、残联等部门的对接,全面摸底登记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残疾儿童的就学和资助基本情况,“一人一案”入学安置,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在特殊教育学校配齐基本的教育教学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
2.关爱留守儿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密切家校联系,构建监护体系,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生活。创造条件开设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课,创设心理咨询室,定期为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使留守儿童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得到及时矫正。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关爱合力。联合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招募志愿者,聘请“代理(爱心)妈妈”,进行“生活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每周举办两次音乐舞蹈、书法、棋类、科技制作、非物质文化传承等兴趣活动,开拓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支持和指导农村中小学校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上进、阳光自信。
3.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利。将贫困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面纳入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在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报名、缴费、编班、表彰、升学等各方面与城区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五)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1.做好农村教师补充和补助。通过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农村教师招聘计划”以及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等方式,重点解决农村学校师资短缺问题。继续通过公开招聘、特岗计划等渠道完成教师补充,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轮岗交流。认真落实“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对困难教师实施基金救助,对特困家庭教师予以资助。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乡镇学校校长、教师轮训全覆盖。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学科配套,满足教学需要。切实做好连片特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2.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及《乡村校园长“三段式”培训指南》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借助“国培计划”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组织开展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长(园长)全员培训,整体提升全市农村教师和校园长的素质能力。“国培计划”优先支持乡村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培训。重点加强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紧缺及薄弱学科(体、音、美、英语、科学、综合实践等)教师培训。
(六)深化教育合作帮扶。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跟进市优质学校与我县贫困县学校的结对帮扶工作情况,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督促各结对学校之间加强管理层和教师之间的交流,通过送教下乡、跟岗学习、联校教研等方式,落实帮扶责任。结对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互动,开展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课程改革、示范课或公开课、教学评价等教科研活动,深化课程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督促深化县城优质学校帮扶乡镇(村)学校工作,形成“一对一”和大学区合作帮扶,建立结对帮扶考核工作机制,实现学校帮扶全覆盖。
三、工作制度
1.帮扶工作报告制度。结对帮扶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结对帮扶双方每季度要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总结交流,针对帮扶任务实施对标汇报。
2.帮扶工作联系制度。帮扶工作联系实行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一次,并开展一次座谈交流会,研究解决问题与困难。
3.帮扶工作督查制度。成立结对帮扶督查组,督查组由纪检和督导组成,每季度开展一次结对帮扶督查活动,每季度发布帮扶通报,对进度缓慢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并重点监督帮扶,对帮扶进度快、质量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4.帮扶工作评价制度。结对帮扶实行季度评价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帮扶效益评价,评价单位为教育扶贫办,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对结对帮扶情况发出评价评议建议书,评价按照指标数值实施科学评价。
5.帮扶工作考核制度。结对帮扶关系原则上建立后,实行三年不变。全县建立考核机制和评价标准,考核实行一年一次,考核进行量化,实行打分制,每年通报一次,表彰一批。
6.帮扶工作激励制度。结对帮扶工作激励实施年度奖励制度,每年对受到表彰的单位与个人实施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夯实帮扶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结对帮扶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帮扶单位、个人要明确帮扶责任人,实行局长、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项帮扶工作制度,精心组织实施结对帮扶工作。
2.制定帮扶方案。建立帮扶关系的单位与个人,要在深入交流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帮扶实施方案,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落实工作进程和责任分工,实行帮扶工作年计划、年总结制度,确保帮扶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3.签订帮扶协议。帮扶学校与受扶学校建立长效帮扶关系,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帮扶周期内不能间断,确保帮扶的持续性,凡建立帮扶关系的学校都应签订帮扶协议书,签订教育扶贫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书。
4.确定帮扶目标。全体帮扶单位、帮扶人员建立帮扶关系后,要明确帮扶的目标任务,实施定单式帮扶,帮扶目标任务要体现在工作上,体现在网络路线图上,体现在数据上,体现在定向、定时、定人、定量上,确保目标任务真实、具体、客观。
5.精准帮扶对象。结对帮扶重点是精准帮扶,做到对象明确、范围明确,做到结对帮扶不漏一校、不漏一生,建立健全结对帮扶信息库,做到底数清楚。
6.注重帮扶效果。结对帮扶要注重成效,帮扶过程有措施、有办法、有实事、有标准、有载体,做到对标量化、考核评比、奖励激励有可操作性,用亮点彰显效果,用效果彰显先进、用先进彰显特色。
7.完成帮扶任务。结对帮扶任务重,涉及单位多、人数多、内容多,要制定科学的规划、方案和步骤,要聚力帮扶,抓手要硬,措施要实,大胆创新,克难攻坚,全面完成结对帮扶工作任务,为打赢教育扶贫攻坚任务创新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