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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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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6篇第一篇:人社局人才工作总结1、公开招聘、引进了部分人才。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年青人才短缺的问题,我们会同组织部,在报区委审定的基础上,引进了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2名、卫计1名、城管执法大队2名);我局在各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结合全区发展实际,制定了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2、强化了人才教育培训。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7期,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了培训;制定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需培训课题,全区共有9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培训。
3、积极服务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2014年度职称申报。主动和相关单位联系,做好职称评审的宣传和摸底工作,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部分企业82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评定,其中初级51人(教育46、农林水1人、企业4人),中级20人(教育20人),高级11人(教育8人、卫生3人)。4、加大就业服务工作力度。一是开展了“春风行动”。针对我区被征地农民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服务被征地农民”为主题的“春风行动”,进村入户宣传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活动期间,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二是积极开展“人才项目一对一”等服务活动。发布招聘信息1850条,提供就业岗位2800余个,推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7人次。开展招聘活动5场次,吸纳企业55家,接受咨询约1500人次,职业指导600人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300余份,开展创业指导59人次。
5、事业单位管理更加规范。今年来,我们围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力宣传事业单位规范管理。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宜人社发〔2013〕6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度实施方案。我区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有55个,核定事业编制1296名,实有人员1376人,事业编制总数比首次岗位设置时1346名增加30名。与首次岗位设置相比,管理岗位增加9个,专技岗位增加21个,工勤岗位不变。新一轮岗位设置聘期统一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6、工资福利管理更加有序。根据《关于规范调整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5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区相应实施方案,并严格依照方案组织实施。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年人均2.7万元的标准及5项改革性补贴项目,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为27000元/年,同步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累计对全区80家单位部门,1572名在职人员(其中机关单位671人、事业单位820人、乡镇中心人员81人)、725名离退休人员(其中机关单位197人、事业单位497人、乡镇中心人员25人、离休6人)进行了津补贴及绩效工资规范调整,实现4080万元政策资金不折不扣足额发放。第二篇:人社局民主监督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工作,深刻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使民主监督成为促进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主要做法是:一、提高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今年6月份以来,区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到我局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局班子高度重视,一致认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全区人社工作的一个促进,我局自觉接受监督,班子会确定由一把手亲自分管这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与民主监督小组保持工作联系和沟通,根据《关于对公安分局等单位开展民主监督的工作的通知》(点协办文〔2014〕11号)精神,制定了《区人社局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为接受民主监督奠定了基础。二、改进工作方式,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创造履职条件
今年6月,我局接到区政协对我局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后,积极响应,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大力支持民主监督员工作。一是搭建工作平台。我局结合人社业务工作实际,积极与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沟通,汇报目前我区人社工作重点、难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民主监督小组一同深入到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区属重点企业进行调研,让民主监督小组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全区人社工作出谋划策。二是保障民主监督员知情权。我们在接受监督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每次重要业务工作部署,都提前告知民主监督小组,主动邀请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参加。三是密切联系,开辟“绿色通道”。加强与民主监督小组的信息沟通,邀请他们参加座谈,广泛听取监督小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不断改进人社工作,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区内部分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及时了解人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征求干部职工在履职、工作作风、遵守纪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三、认真履职,突出实效,人社工作再创佳绩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履行职能、完成任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今年,我们针对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的两个热点问题,加大调研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取得了较大成绩。(一)重点、热点工作1、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提升被地农民参保意识。组织区、乡(镇)、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培训学习,吃透政策精神。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座谈会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走村入户,将政策送到乡镇、村,送到用地单位,送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帮助群众算细账,解疑难,突出政策的普及性和惠民性,营造了人人关心养老保险、人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良好的氛围,充分调动了广大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仅逐步解决“征地难”的问题,而且完善了社保体系,在服务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二是被征地农民参保提供优质服务。由于我区办理被征地农民人数较多,审核任务重,我局积极与市人社局居保科协调,请市人社局居保科工作人员到我区集中审核参保资料,极大的方便了被征地农民参保。截止目前,全区五个乡镇(街办)共有被征地农民14244人,已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104人。
2、千方百计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帮助被征地农民就业。针对全区征地项目多,被征地农民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服务被征地农民”为主题的“春风行动”,进村入户宣传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活动期间,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二是开展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拓宽被征地农民就业门路。针对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被征地农民层次普遍偏低,就业难度大等新问题,年初,我们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意愿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分片区、分专业开展技能培训。在街办、桥边镇分别举办挖机、家政服务培训5期,共培训300余人,其中在街办巴王店村开展挖机培训班2期,160人参加培训,分别在巴王店村、塘上村举办家政培训班1期,培训72人;在桥边李家湾村、偏岩村举办家政培训班2期,培训69人。三是印制宣传手册。我们以倡议书的形式,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就业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2万份,组织专班人员到征地任务重的村(社区),进一步开展宣传活动,推荐被征地农民就业。截止目前,全区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11092人,其中外出务工5754人,自主创业986人,在企业上班2599人。
3、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以来,我们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导向,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一是开展普法活动抓宣传。结合“春风行动”在街办开展了“维权服务”、“政策咨询”等大型宣传活动,免费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二是开展年检工作抓监管。自3月以来,通过网络平台和网格员对全区用人单位下发了劳动保障年检通知,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通过年检工作,规范了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秩序。三是开展监察执法抓规范。4月到6月,持续开展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四是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活动。今年10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区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共计检查用人单位24家,督促用人单位做出书面承诺并实行跟踪监管。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37起,其中立案受理32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共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780余人。(二)其他日常业务工作实践证明,自觉、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这不仅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对人社工作的一种促进,今年以来,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1、立足创新,人才工作得到有力提升。一是开展“人才·项目一对一”活动。我们在确定重点服务企业和项目之后,组织企业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举办的赴武汉高校招聘周活动。同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不定期收集用工需求,并通过各乡镇(街办)、村(社区)发布招聘信息,积极为用工单位服务。二是制定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我局在各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结合全区发展实际,制定了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5名。三是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部分企业82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评定,其中初级51人(教育46、农林水1人、企业4人),中级20人(教育20人),高级11人(教育8人、卫生3人)。四是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7期,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了培训;制定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需培训课题,全区共有9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培训。2、立足惠民,就业创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一是申办和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到应发尽发,持证人员凭证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截至目前,新增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35本。二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区申报审批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27人,发放贷款总额183万元。三是严格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严格按照“社保补贴由本人登记申请、乡镇和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就业局再审、财政部门终审”程序,全区共有72名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策,发放社保补贴25万元。
3、立足保障,社保服务保持优质高效。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议,明确责任,并将任务分解到乡、村和责任人。局领导深入到乡、村(社区)进行督办,并对全区53个村(社区)代办服务点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城乡居保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10月底,全区16—59周岁应参保人数为29954人,实际已缴费参保28093人,参保缴费率为93.8%,人均缴费132.89元。及时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全区共计16135人享受此项待遇,发放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联动机制。配合市社保征稽机构加强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征收、稽核、接续工作。加大社保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力度。继续开展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代理服务,扩大了代理服务规模,提升了服务水平。截止目前,我区完成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1089人次,占全年目标的72.6%。预计到2014年12月底,预计完成社会保险扩面新增1500人次;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达到28456人,参保缴费率达95%。
4、立足规范,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一是规范人事调动、任免、招录、调任等程序,完成了2014年公务员招录工作。二是完成了全区355名机关工作人员和10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三是累计为全区54个机关事业单位(包含二级单位)1604人晋档、职务变动等工资调整工作。四是根据《关于规范调整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5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4号)文件精神,规范全区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年人均2.7万元的标准及5项改革性补贴项目,调整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为27000元/年,同步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累计对全区80家单位部门,1572名在职人员(其中机关单位671人、事业单位820人、乡镇中心人员81人)、725名离退休人员(其中机关单位197人、事业单位497人、乡镇中心人员25人、离休6人)进行了津补贴及绩效工资规范调整。五是启动我区第二轮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及调整、竞聘上岗等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宜人社发〔2013〕6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区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有55个,核定事业编制1296名,实有人员1376人,事业编制总数比首次岗位设置时1346名增加30名。与首次岗位设置相比,管理岗位增加9个,专技岗位增加21个,工勤岗位不变。六是完成了2014年度市下达军转干部安置计划2名。对辖区企业军转干部实行定期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全面落实了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全区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稳定,确保了零上访。第三篇:人社局综治联系点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在区综治办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区综治办相关文件,以社会稳定和谐、群众满意为目标,主要领导和综治联络员多次到综治联系点泉水村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维护稳定及社会综合治理的新路子、新方法,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有新起色。一、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联系点的平安创建工作,始终把联系点的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目标管理,从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入手,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为促进泉水村社会稳定,确保居民安居乐业,构建平安夯实了基础。二、扎实开展民情走访活动。按区综治办统一安排和布署,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明确责任人。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共帮助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解决“微心愿”3个,送去慰问金2700元;积极与民政、新农合办、教育等部门协商,帮助困难户赵建园解决妻子住院费用、双胞胎小孩上学费用等问题;结合“春风行动”,根据村民就业意愿,组织泉水村村民参加招聘活动,现场签约15人;结合“生态家园·清洁”专项整治工作,帮助泉水村解决垃圾清运费3000元;结合“惠万民”活动,为泉水村解决帮扶资金1万元。
三、切实排查不稳定因素。村是一个合并村,情况比较复杂,我局定期到联系点组织学习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分发宣传材料进行学习、培训,深入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局负责人带领局股室人员,与泉水村班子成员多次开展调查走访活动,累计走访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1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以片湾屋场为集合点,完成了平安建设我参与我行动调查问卷80余份。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式方法。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协助泉水村做好网格员队伍建设,设立网格员1人,网格信息员5人。我们结合城乡居保工作,在村设立城乡居保协办员,主要负责全村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基金征收、待遇发放,同时兼任村社会矛盾信息员,及时化解各种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促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同时,积极开展“一对一”公众安全感宣传工作,发放《平安创建宣传手册》,同时,与村委会一起对平安创建内容做了重点宣传,做到全民动员、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建立长效的防范机制。我们坚持围绕“打击、防范、宣传、督导”四条主线开展工作,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一是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切实了解流动人员的情况。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严格控制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三是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指导联系村夯实综治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和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对辖区内的治安严格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主动配合泉水村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我区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第四篇:人社局综治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强化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预防性案件责任追究制,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作如下总结:一、领导重视,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担任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抓的齐抓共管合力。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工作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量化、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季度、阶段有分析和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并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建立健全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抓综治工作的档案资料和排查记录。二、把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按照区委、区政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和省、市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局领导紧紧围绕全区和我局中心工作,以化解和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一方平安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统一了思想,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今年,根据《区直机关部门2014年度综治罪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我局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完善维护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措施,狠抓了矛盾纠纷排查的根源分析,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了提前预测、提前分析。对本部门本系统不稳定因素,本着“可顺不激、可解不结、可散不聚、可疏不堵”的原则,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内部、化解在基层。今年年,我局共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7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处罚用人单位9家,共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780余人。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我区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稳定,没有发生上访情况。三、积极开展综治法制宣传教育和平安创建活动
1、我局历来重视普法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把综治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常抓不懈,并纳入普法学习重要内容来抓和“六五”普法总体规划,局机关始终坚持在政治、业务学习等集中活动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综治工作涌现出来典型事迹和见义勇为精神,大力推进综治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受教育面达100%。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结亲拜年”、“三进五访”等走访活动,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结合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以“学雷锋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和《社会保险法》,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在广泛宣传就业、社保政策的基础上,以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以消灭“零就业”家庭和被征地农民“零弃保”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就业和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确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以上的各种宣传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创文明单位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综治意识,巩固了我局创安“平安单位”和“安全文明”单位成果,推进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治安各项基础工作,使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安全感得到普遍增强,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推动“六五”普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四、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平安建设
我们始终从内部管理入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将综治维稳作为党组重点学习内容,利用大小会议强调维护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二是加强内保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机关”、“平安股室”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要求干部职工做到人走灯灭、人走门关。今年以来,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过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无参加非法练功组织和各类非法活动、无发生黄、赌、毒案件、没有发生盗窃等刑事案件,保持了平稳的工作局势。五、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履行部门职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涉及面广,每一项工作都直接面对群众,影响到社会安定稳定。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一)积极组织开展困难家庭子女志能激发关爱工作。大力宣传“志·能”激发关爱政策,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与困难家庭子女结对帮扶,共确定10名党员干部与10名困难家庭子女结对,在生活上关心,为每个困难家庭子女送去慰问金200元;为泉水村困难户赵建园子女上学解决保育费2500元、生活费500元、车费100元;积极帮助困难家庭子女参加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技能培训,帮助掌握一门工作技能,组织困难家庭子女参加企业招聘活动,定期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促进就业,让困难家庭子女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人事人才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人才培训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组织区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市人社局开展的知识更新培训;在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开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需课目教育培训,全区专业技术人员948人全部参加网上培训。二是人才招聘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展“春风行动”,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三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人才强区战略,健全和完善人才资源信息库,引进和公开招聘了一批优秀人才服务。为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0名,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员420人。四是工资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完成了全区调整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五是其它人事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了上年度机关300余人、事业单位1000余人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了职务晋升外语考试、能力测试、计算机考试等报名工作,完成了82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务评聘等工作。六是重视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组团赴武汉市高校引进人才”“人才项目一对一”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发放《春风行动服务卡》、《就业政策资料汇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2014年招工简章》等资料2500余份(册),发布招聘信息1850条,提供就业岗位2800余个,推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7人次。开展招聘活动5场次,吸纳企业55家,接受咨询约1500人次,职业指导600人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300余份,开展创业指导59人次。
(三)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大型招聘活动和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截止目前,全区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91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05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31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62人,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4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之内。二是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新跨越。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得到巩固,截止目前,全区16—59周岁应参保人数为29954人,实际已缴费参保28093人,参保缴费率为93.8%,人均缴费132.89元。及时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全区共计16135人享受此项待遇,发放率达100%;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1054人次。三是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结合“春风行动”在街办开展了“维权服务”、“政策咨询”等大型宣传活动,免费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全面完成了企业劳动保障年检任务,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第五篇:人社局文明创建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人社工作实际,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争创文明单位为目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和各类文体活动,我局政治更加坚定,工作更加进取,作风更加务实,效能更加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成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我局成立由局长和副局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形成了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局机关创建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制定了《2013-201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方案》。我们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四个同时”,即制定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计划;检查业务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时,同时检查文明创建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总结业务工作时,同时总结文明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同时纳入目标考核,做到有奖有惩。使我局机关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丰富创建内容,营造机关文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文明创建活动与保障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加强干部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推进人社事业新发展相结合,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局主要领导给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警钟长鸣》,开展优质服务窗口评比活动等。此外,大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人社系统“践行群众路线·争当服务标兵”主题演讲比赛,积极组织参加首届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通过一系列主题活动的开展,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了和谐,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二、强化学习教育,狠抓干部队伍素质我局始终按照学以致用、服务大局的原则,精心组织,健全制度,创新形式,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局积极营造终身学习的环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教育。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牢固要树立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效的学习制度,着重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全局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我们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原文、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章、中央八项规定、《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剖析》等内容。始终坚持做到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有心得体会。积极组织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的大讨论,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发言。同时,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全区人社干部职工培训。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办专项业务培训班等方式,认真学习了《社会保险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法》等人社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认真学习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机关公文写作训练,提高办文办事的能力和效率。全年安排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2次,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先进典型学习。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电影《焦裕禄》,通过观看电影,促进党员干部对焦裕禄同志的认识得到进一步升华,让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深感焦裕禄同志的工作动力是从哪里来的,真正让大家明白要时刻对党忠诚、对岗位热爱、对人民群众要有深厚的感情。通过在全系统开展学典型活动,切实提高了干部素质、凝聚了队伍力量,营造了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的良好氛围。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人影响身边人”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通过深入挖掘讲堂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辐射作用,让每个干部职工对照先进找差距,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道德规范教育。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将24个字的要求,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广泛倡导爱国、诚信、友善、勤俭、敬业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教育干部职工树立节约、环保意识,文明出行,文明办公。要求每个人服装整洁、美观大方,热情服务、文明接待相得益彰。积极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局领导带头参加到泉水村开展清洁大扫除活动,组织“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队”到街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紧密围绕人社中心工作,把组织人社干部参加政策咨询、就业服务、法制宣传等活动,作为进行道德实践的平台,在全系统形成浓厚道德实践氛围。三、细化活动内容,确保文明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为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志愿服务意识,区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营造活动氛围,认真细化活动载体,将文明创建活动与打造优质服务窗口相结合,与保障改善民生相结合,确保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一是认真开展创建评比活动。全局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等多种形式的创建评比活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为主题,以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畅通监督渠道为抓手,积极打造人社“优质服务窗口”品牌,落实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十项要求”,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升人社窗口的服务水平,在全局形成人人争创的浓厚氛围,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区文明办的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并聘请志愿者到紫阳市场整治环境卫生、开展文明劝导,为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尽职尽责、添砖加瓦。
二是扎实开展结对共建工作。紧紧围绕部门职能,突出人社工作特色,丰富活动载体和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共帮助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解决“微心愿”3个,送去慰问金2700元;积极与民政、新农合办、教育等部门协商,帮助困难户赵建园解决妻子住院费用、双胞胎小孩上学费用等问题;结合“春风行动”,根据村民就业意愿,组织泉水村村民参加招聘活动,现场签约15人;结合“生态家园·清洁”专项整治工作,帮助泉水村解决垃圾清运费3000元;结合“惠万民”活动,为泉水村解决帮扶资金1万元。结合被征地农民就业难等问题,联合街办、联棚乡人民政府,分别在街办广场、联棚乡人民政府举办“春风行动”暨被征地农民专场招聘会,吸纳企业79家,提供就业岗位4600多个,现场达成就业意向560名,签约236名;结合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清理活动,先后到辖区内多家企业开展包括政策法规宣传,劳动合同鉴证等多项服务工作,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完成劳动合同鉴证2000余份。结合区政协民主监督活动,我们以服务被征地农民就业为重点,以倡议书的形式,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就业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2万份,组织专班人员到征地任务重的村(社区),进一步开展宣传活动,推荐被征地农民就业。同时,针对被征地农民就业技能普遍偏低,就业难度大等新问题,年初,我们以村(居)为单位,对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意愿进行摸底调查,结合调查情况组织开展分片区、分专业的技能培训,截止目前,共组织以家政、挖机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技能培训班共5期,培训300余人。
三是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将管理职责和服务目标分解到股室、到人。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努力践行“四不让”服务承诺,即不让工作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来办事的人在我处受冷落,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我单位受损害。对能办的事立即办理,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笑语解释,笑脸相送。二是规范减化办事程序。对所有办事程序进行了上墙公示,同时,在具体办理环节上,对多级审查和交叉项目统一进行了减化和整合,不断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加强政策透明和行政行为透明,对人员招考聘用等热点问题,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改进服务方式。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层平台作用,将就业失业登记、困难家庭子女培训帮扶等政策的申请放到乡镇(街办),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方便群众服务。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中,由集中办公改为上门服务,推行“三个一”办理模式,即一起集中进村入户、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征收。四、规范内部管理,树立人社部门新形象今年以来,区人社局不断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为重要契机和有效途径,抓好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改观了干部职工精神面貌,优化美化了办公环境,有效提升了人社工作服务水平,党风廉政等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作为直接面向基层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全力打造阳光人社为目标,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创建政务公开示范点。今年以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增设了滚动新闻、图片新闻、民生工程、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公开等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22条,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100%。二是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承诺公开、年度述职述廉等制度,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要求对机关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修订,严格按照新标准管理财务。实行公务接待来函审批制、清单制,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注明接待事由、来客人数和陪同人员姓名。严禁公车私用。每逢节假日,我局车辆一律按要求封停在区政府大院内。
三是扎实开展作风整治活动。机关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社会形象。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支部会开在群众家中”、“结亲拜年”、“三进五访”等走访活动,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四是严格做好计生工作。按照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目标,建立了计生工作责任制,逐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了具体的奖惩措施,坚持做到奖罚分明。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计生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在每个环节上都把好关,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五是努力创造优美环境。按照区文明办的具体要求,积极优化单位环境,组织经常性的清洁卫生活动,认真清理卫生死角,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大力开展义务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净化办公环境活动,在机关办倡导节能减排,提高了机关档次。五、抓业务工作,增强服务效果
(一)人事人才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人才培训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组织区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市人社局开展的知识更新培训;在宜昌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开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需课目教育培训,全区专业技术人员948人全部参加网上培训。二是人才招聘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展“春风行动”,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三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人才强区战略,健全和完善人才资源信息库,引进和公开招聘了一批优秀人才服务。为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0名,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员420人。四是工资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完成了全区调整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五是其它人事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了上年度机关300余人、事业单位1000余人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了职务晋升外语考试、能力测试、计算机考试等报名工作,完成了82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务评聘等工作。六是重视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组团赴武汉市高校引进人才”“人才项目一对一”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发放《春风行动服务卡》、《就业政策资料汇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2014年招工简章》等资料2500余份(册),发布招聘信息1850条,提供就业岗位2800余个,推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7人次。开展招聘活动5场次,吸纳企业55家,接受咨询约1500人次,职业指导600人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300余份,开展创业指导59人次。
(二)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大型招聘活动和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截止目前,全区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78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47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31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62人,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4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之内。二是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新跨越。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得到巩固,截止目前,全区1659周岁应参保人数为29954人,实际已缴费参保28093人,参保缴费率为93.8%,人均缴费132.89元。及时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全区共计16135人享受此项待遇,发放率达100%;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1089人次。三是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结合“春风行动”在街办开展了“维权服务”、“政策咨询”等大型宣传活动,免费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全面完成了企业劳动保障年检任务,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37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共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780余人。今年,我局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人社事业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将着重从加强宣传教育、改革创新制度、丰富创建内容等方面着手,以文明创建推进人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使文明创建和人社工作整体推进,从文明创建工作中充分体现人社工作成效。第六篇:人社局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在区政府应急办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工作原则,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机构网络和预案体系,做好统筹规划,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现将我局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建立应急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能力年初,局党组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了年终考核,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并制苹果了《区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承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了由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各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的应急工作队。二、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根据区政府值班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加强平时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按时报送节假日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了值班工作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对每次值班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备查,带班领导对每次值班情况负全责。
三、确定专人负责,强化信息及时报送确定了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局属二级单位、各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需及时将各类应急信息报送局办公室。建立健全了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制度,当辖区内有紧急情况,都做到了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并做到了上报信息内容全面、规范。四、狠抓宣传教育,提高应急防范意识为有效预防涉及劳动保障领域的突发性事件,我们建立“学雷锋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队,深入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宣传。6月底,我们组织人员到中铁大桥局庙嘴大桥项目部开展“学雷锋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将印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扑克牌500副发放给农民工,希望他们能在娱乐的同时多了解一些关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以来,我局对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强化了日常巡查,做到了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1件,办结50件,累计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231万元,涉及农民工629人,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