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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8 发布

关于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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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推动我市社会养老事业加快发展,9月份,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健带队,赴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实地考察了各地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情况介绍,并与政府部门、乡镇社区、人民团体等单位和人大代表、志愿者、专家学者等座谈,共同商讨当前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人口90.3万人,占户籍人口数19.1%,老龄化程度居全省第8位,高于全国近4个百分点。65周岁以上58.4万人,占户籍人口12.3%。70周岁以上38.5万人,80周岁以上13.9万人,60周岁以上的空巢老人29.9万人,分别占老龄人口的42.6%、15.4%、33.1%,百岁老人共有129人。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正在加快,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数将达到 100万左右,老龄化率为21%左右。目前,全市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488家,近5万老人可以就近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50家,养老机构床位30384张,每百名老人床位达3.4张。其中民办(民营)养老机构54家,床位数10990张。我市社会养老服务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对养老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安全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基本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一)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措施有力。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事业,加大工作力度,出台政策文件,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养老机构建设步伐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市政府2012年出台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3年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年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2015年出台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 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各县(市、区)政府也都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在投融资、土地、用房、税费、财政、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政策保障,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面铺开,一批养老机构开工建设,“家院互融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加快发展。(二)部门各司其职,工作重点突出。市民政部门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加大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投资建设的江南老年公寓项目现已结顶,8890虚拟养老院服务模式在中央电视台报道播出,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获全国民政系统“优质服务品牌”,金华市老年护理保健院成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点。规划部门将养老设施布局纳入年度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新建住宅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国土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指导意见,预留、单列或奖励建设用地指标,调整用地价格,鼓励盘活集体用地、旧厂房等用于养老设施建设。卫生部门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老年康复医院和临终关怀医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发改、人力社保、教育、财政、消防以及工青妇、残联、老龄委等单位和部门都发挥各自工作职能,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三)各地有效推进,特色亮点明显。 全市上下围绕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做好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有效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涌现出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如金东区“统分结合”模式(即白天统一照料、晚上分散居住,中心较大村统一布点、边缘较小村分餐配送)获评“2014中国养老模式创新与老龄产业发展十佳典型”。兰溪市依托96345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和500多个加盟商家,推行线上预约、线下服务的“网络养老”创新模式。省内单体规模最大的养老机构——义乌市怡乐新村,探索实行“公建民营”运营模式改革。婺城、东阳、永康、浦江、武义、磐安等地均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多元化、社会化发展养老服务,取得显著成绩。(四)社会积极参与,整体氛围浓厚。按照“大村统一布点、小村分享服务,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方式,全面推行“政府倡导、村级主体、社会资助、统分结合”的新型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全市共有2347个行政村、141个城市社区在上级的指导和帮助下,采取“政府补助一点、村里补贴一点、社会筹集一点、个人自负一点”的方式,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兴办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加强日常运行管理,提供日常伙食供应等养老服务。全市乡镇街道共设立敬老院80个,在为全市5564位特困供养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之外,积极进行改造升级,推进家院互融、居养融合建设。各地社会资本在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如东阳市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非常踊跃,现有6个大型民办养老产业项目正在筹建中,其中4个被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在充分肯定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人口老龄化加快的问题,社会养老服务面临的压力仍然较大,老龄事业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一)供需矛盾突出,市场化程度不高。按照到2020年每百名老人5张床位和民办(民营)机构床位占比达到70%的目标,我市每年平均需新增民办(民营)养老床位4800张。2015年任务数为2200张,但目前完成1120张,完成目标任务压力较大。同时,护理型床位偏少,仅占总床位数的38%。医养融合推进难度较大,存在政策融合难、医疗床位和养老床位界定难、共享难等问题。养老服务对象看病难、就医难、护理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多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未纳入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比较单一,仅能提供日常伙食服务,文体康复设施和精神文化活动缺乏。政府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不够,部分公办乡镇(街道)敬老院基础条件比较差,大多不具备护理型床位,对失智失能特困供养对象无法提供更好地服务。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对于逐渐增多的中高端养老需求,如特殊护理、康复保健、休闲养生等需求无法有效满足。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未能享受到政策的有力支持,部门协调服务的主动性不够。 (二)发展不够平衡,运营管理压力大。目前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数量增长较快,将提前两年完成省定目标,但因各地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平衡和财力保障不同,可持续发展存在问题。有的建设进度缓慢,有的管理不规范,有的经费紧张,尤其是一些集体经济薄弱村已经出现“开了就关”或“开开停停”的现象。还有的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存在资金、管理、服务、卫生、安全等许多问题,难以长效运行。我市多数养老服务机构未通过消防验收审批,有的消防要求不达标,改造难度大、成本高,有的未取得土地证和产权证,不具备消防审批验收的前置条件。民办养老机构投入大、效益低、风险高,大多数只能维持日常运行,收回投资周期较长。(三)职责定位不明,政策保障不够完善。 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和互助性服务、企业的市场化服务三者关系还尚未厘清。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政府存在一定包揽思维,多数依靠财政补贴才能正常运行,家庭养老功能和村、社区的依托作用需进一步增强。民办养老机构为获得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都登记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全市至今尚未有一家营利性养老机构,严重制约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社会组织或个人为老年人提供的志愿服务、互助服务、临终关怀、精神慰藉等服务比较零散,缺乏资金支持,难以形成长效机制。部门间缺乏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力度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缺乏统筹规划,未能进行有效综合利用,出现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有的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如民办养老机构在规划设计、土地指标、融资担保等方面还有许多困难;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有待细化落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作人员不够专业、覆盖面不够广、无法有效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等。(四)人才支撑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才、护理人才紧缺,现有护理人员年龄大、待遇低,缺乏相应的培训和专业技能。从事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较低,专业培训机构缺乏,不能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管理人员多由村、社区干部兼任,炊事员队伍流动大,且多数没有上岗证、健康证,管理难度大、问题多。服务老年人群体的心理咨询师、护理师、健康营养师等专业技能人才缺乏。民办养老机构总投资规模偏小,建设运营模式还比较单一,PPP项目、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化资金投入和经营方式尚未形成规模。助老扶老的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组织、互助组织、慈善组织还不健全,活动还不规范。有的赡养人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履行不到位,片 面认为养老问题可以由政府包办。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不少仅停留在电话呼叫、在线预订阶段。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的氛围还不浓厚,歧视、忽视、伤害老年人的现象依然存在,针对老年群体的违法犯罪活动还时有发生。三、工作建议“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服务工作既是家庭问题,又是社会问题,更是民生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全市上下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用的目标,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为加快建设“两富”、“两美”金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一)进一步明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到2020年,我市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城乡社区形成20 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和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基本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全面确立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养老机构发展模式。市、县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好相关专项规划,市区养老机构“东西南北中”均衡设置,做到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老年人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养老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老龄事业发展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要按照“群众有要求、经济有来源、服务有保障、硬件有基础、安全有保障、发展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推进和全面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要采取“多方参与、多元投入、多种运营”等方式,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养老相关产业。要按照“家院互融、医养结合”的要求,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在服务、资源、政策上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统筹解决好老年人看病、医疗、护理等特殊医疗服务需求。(二)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力度。市、县两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 。要确保失能老人护理补贴足额及时发放到位。要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卫生室(医务室)纳入当地医保定点机构。要加快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的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进度,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政策。要在坚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的同时,提高服务和运营管理水平,促进长效规范运行。要加快城乡敬老院升级改造力度,增加护理型床位数量,确保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空巢老人老有所依。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强部门协调服务工作的主动性,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加快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加大引进民办(民营)养老医疗机构力度,重点解决民办(民营)机构在规划、土地、金融、税费、补贴、人才等方面的问题。重视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和验收审批问题,加大消防改造投入和政策协调力度,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发展。(三)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政府要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等方面救助。乡镇街道要在保基本、全覆盖的同时,逐步升级养老硬件设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村、社区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加大资源统筹力度,将养老服务与社区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相衔接,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养老机构要集聚社会力量参与,探索运用多元化资金投入和多种经营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差异化、多样化、现代化的养老需求。相关部门要完善“8890 网络虚拟养老院”功能,继续探索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大力推进“智慧养老”、“智能家居”等服务。要在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及相关课程,培养服务管理人才,提供就业服务保障。要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缓解人员短缺问题。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师护士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方面与同类人员执行相同的政策。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投保商业责任保险,引导保险公司出台相关保险产品。(四)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氛围。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全社会应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符合我国国情和传统,要明确家庭赡养、抚养老人的法律义务。司法机关要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支持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针对老年人群体商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工青妇、残联、老龄委等人民团体和村、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党员微心愿”、“银龄互助”等群众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相关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宗教团体参与养老服务,并适当给予经济补贴或提供便利。新闻媒体要多关注报道老年人的生活,发掘和宣传尊老孝亲的典型,倡导社会新风。市、县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集中反映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