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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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发布

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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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 《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基〔20** 〕 22 号) 、《**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 __ 》(** 教办 〔20** 〕 42 号)等文件精神,将扫盲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通过采取切 实可行措施,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深入 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特制定 《** 区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 年~ 20** 年) 》。 开展扫盲教育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守法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的 基本要求,是消除贫困和落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扫盲对象为区域常 住人口中的文盲人口。 1997 年,** 区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 目标,获得全国“两基”先进区称号。 20** 年,** 区制订了《 ** 区进 一步加强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 教〔20** 〕99 号)。经过三 年努力, 全区共扫除文盲人口 5475人,文盲率从 2.68%下降为 1.995%。 新一轮全区扫盲工作目标是: 20** 年~20** 年计划扫除文盲 2**0 人。 其中, 20** 年扫盲 1200 人,xx 年扫盲 520 人,20** 年扫盲 440 人。 至 20** 年,全区文盲人口率控制在 1.6%以下。“ ** ”末,全区文盲 率降到 1%以下。 (一)遏制新文盲人口产生。继续做好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额巩固工作, 努力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 巩 固率、毕业率, 控制辍学率。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 阶段入学工作,通过合理规划,积极部署,努力增加公办中小学、外 来工子弟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位, 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文 盲产生。 (二)健全扫盲教育工作机制。积极筹措扫盲工作经费,进一步 完善奖补机制,对承担扫盲工作任务的学校进行奖补,每年投入 20 万元作为扫盲教育工作经费,各街道(镇)按不少于 50 元 / 人标准予 以配套;要将扫盲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街道(镇)、学校考核内容, 确保扫盲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并对开展扫盲教育任务完成好、 成 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牢牢把握 “以学技术为切入口, 通过学技术带动学文化” 这一扫盲教学改革方向, 灵活采取多种措施 吸引文盲人员参加学习, 在省统编教材的基础上, 结合文盲人员实际 需求,不断改进扫盲的手段和方法;采取集中办班、送教上门、承包 教学、子女教父母识字、以测代扫等方式灵活施教,充分发挥学校、 农村中小学远程现代化教育设备作用, 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媒体、 肢 体语言等方法,增加扫盲学员学习兴趣;根据扫盲对象对生产、生活 的基本学习需求,积极探索利用文字、影像、声音、图片等多种途径 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脱盲标准和测试方法。 (三)加强扫盲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扫盲工作的组织领导、队 伍建设、 经费安排、 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建档和归档的情况进行督查和 指导; 将在职在编教师承担扫盲教学任务计入工作量, 对超课时的给 与一定补助;重点建设好扫盲教育的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通 过组织各级各类培训, 提高我区扫盲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实施文盲人口动态管理。各中小学校和成校要积极联系社 区、村居,组织中小学教师和学生,按照“一名学生一个家庭、一名 教师一个自然村(社区)、一所学校一个街道(镇)”的分工要求, 走村入户,进企入厂,及时登记造册,不断健全与完善文盲人口档案 资料。同时,做好动态监控,重点关注流动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 中的文盲人口变动情况。 (五)提升扫盲教育工作实效。要立足于文盲群体,努力为文盲 人口提供通俗易学、 有助于生产生活且符合成人学习特点和需求的扫 盲教育。要将扫盲教育与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中职学校社会培 训和残障人员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使脱盲对象掌握 1~2 门生活 或生产技能, 努力增强扫盲教育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对考试合格的脱 盲学员发放统一编号的脱盲证书。通过“以考代扫”提高扫盲工作效 率, 对人口普查中登记为文盲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 又无任何文化 程度证明的青壮年, 可以组织他们直接参加脱盲考试, 考试合格视为 脱盲;对已经通过培训获得相应职业技术等级证书 (或单项技能证书) 的,经扫盲教学点学校考核认定合格,可视为脱盲。 (一)明确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是扫除文盲工作的主要职能 部门,要认真做好扫盲规划、扫盲教学和管理工作,深化扫盲管理队 伍、教学队伍和科研队伍建设。要建立分片包干制和校长责任制,全 区各中小学、成校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扫盲工作。各成 校要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根据上报计划数 120%以上确定年度工作 目标,持之以恒地抓好进度、落实保障,完成扫盲工作任务;各中小 学要根据具体实施办法及教师需求计划, 做好教师动员工作, 积极推 荐优秀教师承担授课任务, 将授课任务折算成工作量 (超课时的给与 相应补助) ,并在年度评先、 评优中优先考虑。 要充分发挥学校团委、 学生会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以团支 部、学生社团、班级小组、中队、小队活动等形式,以小学高年级以 上中小学生为主体,结合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家庭、社区、村居开展扫 盲活动。 (二)规范实施流程。组织开展扫盲试卷的编制工作;依规、如 实填报《 ** 区扫盲测试申请表》、《扫盲教育培训花名册》、《丧失 学习能力文盲人口汇总表》、《 ** 区死亡文盲人口汇总表》、《 ** 区新增文盲人口登记表》等各类表格,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继续实 施好扫盲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一次的报告制度 (即 1 月、4 月、7 月、 10 月的 15 日前);抓好扫盲培训、测试、批卷等各项环节的规范管 理,及时将测试时间、 人数、地点、 监考人员等信息报区教育局备案, 并接受抽检;进一步加强脱盲证书管理,各校测试完成后须凭《测试 申请单》、《花名册》等材料参加验印。 (三)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区社区教育学院、各成校要将扫盲 教育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常态化工作范畴,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不断加强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的建设;要将扫盲教育与社区教 育“千百万”工程、 “新** 人学习之家”和谐工程建设等品牌打造工 程结合起来,与新市民教育、农民教育、老年教育结合起来,与新农 村建设、学习型社区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学识字与公民教育、道德教 育、法纪教育、生活教育、健康教育结合起来;要从促进教育公平, 实现教育惠民的高度出发, 结合区域实际, 认真制定符合片区文盲人 群特点的教学计划、 教学形式和具体实施办法, 有计划组织扫盲对象 参加学习。 (四)做好脱盲人员信息更改。各成校要与所在街道(镇)户籍 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及时将脱盲人员文化程度变更为“小学”。在进 行人口普查或其他统计时, 学员出示脱盲证书等有关证明的, 不再视 为文盲。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