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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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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 扫黑除恶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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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 扫黑除恶半年总结
打黑指打击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打黑除恶,刑法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自然资源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自然资源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3月1日,桐乡市濮院镇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同时此项工作业落实到各村,现将我永联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成立濮院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骨干力量为成员的专项小组,同时我村也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姚锦民为组长,村主任苏忠明为副组长,村治保主任张耀强、村综治队队长沈忠民为组员、专职网格员及村民小组长为联络员的专项工作小组,并按网格划分6个工作小组。
二 、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村分别在永宏新村广场、永联新村广场、永联便民菜场及主要路段,分别悬挂横幅6条、在便民菜场的 LED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式宣传、居民集聚小区和村主要干道边张贴通告、集中宣传和走访排摸等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张贴通告宣传50余张,宣传人数10000余人,并在小区内利用宣传车每天两次进行宣传,坚决做到全民参与,全面扫黑、全员除恶。
三 、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三小组长会议及八八战略大走访等各种形式的会议上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和信息征集和排摸,还通过上门走访、纳凉会等形式进行黑恶势力的排摸,还通过电话询问、微信短信转发等网络手段进行宣传和排摸,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扩大宣传面,使村民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新老居民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 、下 一 步 计划
结合本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为期三年,不仅仅是三年,这将是一场长期的工作,到目前为止,虽然目前我村未发现任何涉黑涉恶情况人员,但下一步,我村还是要积极与镇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进行各种形式的大力宣传,使我村平安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村平安工作环境,促进我村平安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自然资源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扫黑除恶中的作用,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利用三下乡、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同时,司法所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集中教育学习等方式,组织对辖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专门的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村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意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是积极排查化解矛盾,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坚持普遍排查、突出重点排查、加大排查密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犯罪线索,全力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巩固基层防控阵地,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防线。
三是加强特殊群体管理,杜绝参与黑恶势力。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每个月定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全面排查、走访活动,摸排两类人员涉黑情况。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以社区服刑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为重点,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其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鼓励其检举、揭发身边涉黑涉恶线索。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并对他们提出四严要求:一是严禁参加任何形式和组织的黑恶势力活动,如发现有黑恶势力活动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二是严禁参与黄赌毒、打架斗殴活动;三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四是严格遵守报告制度。同时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更好的回归社会,避免重新犯罪再次发生。截止目前,无一人出现脱漏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指导,要求律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规范执业,尽职尽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进一步加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规范律师代理行为,不断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教育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的统一。
2、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要完善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及时通报情况,迅速处置突发事件。
3、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中期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全区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基层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镇(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自然资源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