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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发布

集贸市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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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 ‎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近日县商务局会同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镇组成了调研组,对城区各集贸市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旨在加强城区集贸市场物业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  一、基本情况 ‎  城区现有各类集贸市场11家,其中菜市场4家,小百货市场4家,家居建材等专业市场3家。集贸市场的总占地面积约16 万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以下1家、1000至5000平方米1家、5000至1万平方3家、1万平方米以上6家。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市场内共有门面 约1650间,已出租 约1080间,单元住房约1000户,已入住近750 户。在区域分布上,新建居委会3家,分别是北河街、舒州农贸市场、秀狮商业步行街;彰法山居委会4家,分别是彰法山菜市场、零碑商贸市场、姚冲大市场和旺业大市场;舒苑居委会2家,分别是天柱山大市场和金源菜市;龙井居委会1家,是天柱山菜市场;天柱山镇1家,是皖镇(附:潜山县城区集贸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 ‎  二、现行管理模式 ‎  我县现有的集贸市场建设投资主体有二种:一种是政府投资兴建,如天柱山菜市场;一种是企业投资兴建,其余10家均属此类性质。在管理模式上,主要是四种:一是有专门管理人员,如天柱菜市场,该市场2009年3月市场办管脱钩后由工商局移交商务局管理,县商务局组建了天柱市场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21人,负责天柱市场的管理工作。零碑商贸市场隶属商务局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安排2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以上两个市场管理人员工资及日常维护费用均从市场摊位和门面租赁费用上列支。二是由开发建设市场的企业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共3家,分别是秀狮商业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场、皖镇。三是开发建设市场的企业聘请人员自行管理,共3家,分别是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场、旺业大市场。聘请人员工资由企业自行负担。四是无人管理的市场,共3家,分别是北河街、舒州农贸市场、姚冲大市场。‎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集贸市场是城市的一个窗口,是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整体形象的一个重要体现。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集贸市场绝大部分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与广大市民的生活需求极不相适应,已经成为潜山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城市的最薄弱环节,也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具体来讲,主要是三个方面:‎ ‎  (一)综合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  旺业大市场商户入驻后,开发商安良公司当初也曾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划定专门停车场,按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但由于市场是开放性的,加上商户素质参差不齐,物业管理费不能收缴到位,物业公司经营亏损,后与安良公司解除成立合同。除天柱菜市场、零碑菜市场、旺业大市场、秀狮商业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场、皖镇等入市车辆管理较为有序外,其余市场各种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导致市场的道路不畅,不少市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个别市场设施简陋、陈旧,电线老化、大棚破损严重,急需整治改造。‎ ‎  (二)开发建设市场的企业建市场与管市场错位,权责不明确。‎ ‎  金源菜市临街门面经营早点和畜禽产品的商户经营垃圾随意丢弃,商户、消费者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临街主干道污水横流、垃圾成堆,商户占道经营、人车混杂。姚冲大市场、旺业大市场内居民和商户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下水道堵塞、下水井盖丢失。上述情况在北河街、舒州农贸市场、彰法山菜市场、天柱山大市场等均不同程度存在。其根本原因是开发商借政府其自身即得利益获取后,经营市场、管理市场观念淡薄。一部分开发商只建不管,市场建成后,门面和摊位销售完毕就意味着对市场管理的终结,住户和商户自扫门前雪,对市场公共部分的管理无人问津,如北河街、姚冲大市场。一部分开发商不真心想管,敷衍了事。以物业管理费难以收取为由,不愿意在资金上投入,只安排1至2人管理市场,同时安排的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城市文明创建时,部门一督查就抓一抓,不督查,基本就放任自流,如金源菜市、旺业大市场。‎ ‎  (三)少数市场经营氛围不浓、不景气,经济效益低下。‎ ‎  金源菜市场内有近300个摊位闲置,天柱山大市场、旺业大市场、姚冲大市场除临街门面房在经营外,市场内门面房尽管已售出,但大多数基本闲置,不少居民买回后,只做仓库或车库。这些市场的交易额很小,有的摊位费收入仅几万元,经济效益十分低下。‎ ‎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  集贸市场是城市一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居民和广大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构建整洁有序的集贸市场交易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经济发展,是加强集贸市场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实行分类管理。‎ ‎  根据我县城区现有集贸市场现状,将其分为三类,按不同类别,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第一类是有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的市场,如天柱菜市场、零碑集贸市场,仍由县商务局管理,管理方式维持现状不变。零碑集贸市场由于已划入零碑地块老城区综合改造项目范围,不宜对现有市场进行改造。县商务局应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对市场内部管理,确保市场安全。第二类是建成时间早,市场产权分散,居民区与商住户混杂的北河街由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管理。第三类是市场规模程度较高,商住户较集中的旺业大市场、姚冲大市场、彰法山菜市场、金源菜市、皖镇、天柱山大市场、秀狮商业步行街、舒州农贸市场由县商务局牵头,县房管局、工商局、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全面推行物业管理。‎ ‎  (二) 集贸市场实施物业管理主要措施。‎ ‎  结合各市场现状,推行物业管理按以下3个方面同步进行:1、对正在实施物业管理的秀狮商业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场、皖镇由县商务局督促各物业管理公司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市场环境整洁;2、对由开发商聘人管理或无人管理的旺业大市场、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场、舒州农贸市场、北河街、姚冲大市场在未推行物业管理之前,为确保市场经营有序,由县商务局派员会同开发商共同管理,市场内环境卫生由县综合执法局临时派员清扫;3、由县商务局牵头,县房产局、住建局、工商局参与,各集贸市场开发商配合,对城区集贸市场物业管理情况再次进行深入调查,以县政府名义出台《潜山县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县商务局、房管局、市场开发商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