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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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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 检测
(1)
1.19世纪60年代,美国国会通过了3条宪法修正案,禁止各州实行奴隶制和强制服役,合众国的所有合法居住者都是美国公民,各州不得剥夺公民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这些修正案( )
A.取消了各州的立法权力 B.赋予了国会修改联邦宪法的权力
C.破坏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D.反映出《1787年宪法》存在缺陷
2. 在美国1787年宪法的讨论中,有人主张联邦政府享有最高权威,甚至试图在宪法中加入国会有权否决各州立法的条款。有人则要求保护各州的自主权,将联邦体制——对政府的不同层次、不同部门权力进行特别划分——视为防止过多国家集权的保障。它反映( )
A.大州与小州的利益之争 B.南方与北方的权力之争
C.立法与行政的职权之争 D.联邦与各州的权限之争
3. 1800年,美国总统、联邦党人亚当斯要求政见不同的内阁成员皮克林辞职,遭到皮克林拒绝,于是亚当斯将其免职。皮克林因此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被总统免职的内阁成员。亚当斯此举( )
A.加强了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力 B.体现了总统与内阁之间权限不明
C.行使了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 D.反映了联邦党与其他党派的斗争
4.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国会分参、众两院,参议院由各州议会分别选派两名参议员组成,众议院议员按人口比例由各州选民普选产生,每两年选举一次。这些规定体现了( )
A.参议院代表少数人利益 B.各州根据人口分享联邦权力
C.联邦制与共和制的原则 D.众议院主导联邦的立法权力
5.1845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案:禁止总统在未经过国会同意拨款的前提下授权建造海上缉私船。总统约翰·泰勒否决了该法案,但国会推翻了总统的否决。根据美国宪法,随后( )
A.这项法案将会自动生效 B.国会将自行建造缉私船
C.最高法院可废除该法案 D.总统可再次否决该法案
6.(14分)美国最高法院建立于1790年,它在政治体制的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经济危机为罗斯福扩充总统权力扫清了障碍。为了制止危机,此时的国会对总统要求的立法都一一应允。根据司法审查权的原则,一个法律是否合乎宪法是由最高法院来作最终的裁决,而新政的政治理想没有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从1935年开始,最高法院相继将《全国工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等宣布为违宪。罗斯福决定改组最高法院,用增加法官人数的办法将支持他的人安排进最高法院,但他的改组计划在国会遭到挫折。
——摘编自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
材料二 在公共教育领域美国一直存在种族隔离。南方各州中小学实行黑人、白人学生分校。1896年最高法院判决的普莱西案确立了“隔离但平等”的原则,确认种族隔离制合法。二战期间,大批黑人从军参战,投身于国防工业和其他产业部门,平等意识提高。战后他们纷纷投入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黑人牧师布朗向最高法院上诉,要求结束黑白分校状况。1951年最高法院受理了布朗案。1954年最高法院判决,隔离使黑人学童“痛感社会地位低贱,进而摧折其身心至于无法弥补”,因此公共教育事业决不容许“隔离但平等”原则存在。布朗案吹响了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
——摘编自任东来等《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最高法院与罗斯福之间的矛盾及其产生的背景。(5分)
(2)据材料二,指出最高法院对种族隔离制的两次判决有何变化及变化的原因,说明这两次判决的不同目的。(6分)
(3)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运行中的作用。(3分)
(1)矛盾:最高法院否定新政的部分法令;罗斯福对最高法院的判决不满(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冲突)。
背景:美国爆发经济危机;罗斯福推行国家干预政策(行政权过度扩张);最高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
(2)变化:由肯定变为否定(由合法变为违法)。
原因:黑人力量(平等意识)的增强;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法官不再固守传统。
目的:第一次:维护种族主义者利益;第二次:缓和种族矛盾。
(3)作用:完善分权与制衡的机制;有利于社会稳定;有时也有碍民主公正。
(2)
1.1937年罗斯福向国会提交“填塞法院计划”咨文,提出“如果法官在70岁拒绝退休,总统有权再额外任命一位大法官与其共事”。对此,最髙法院大法官休斯反驳指出“增加法官会降低法院效率”。最终参议院以70比20的结果否决了这一方案。这反映出美国
A.总统试图扩大行政权力 B.参议院捍卫司法独立
C.民主程序复杂效率低下 D.民主政治基石的坚实
2.有学者认为,美国1787年宪法“追求一种效率和安全之间的平衡,不唯人民的意志是瞻,对民主层层设防,充分利用民主,同时又对民主加以控制”。下列措施最能体现“对民主加以控制”的是
A.众议员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 B.总统对国会议案有否决权
C.参议员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 D.最高法院大法官两届任期
3. (2013·海南高考·11)1811年,英国政府准备对美战争,派人拿着议会批准的100万英镑军费的批文前往英格兰银行要求预付,银行审计长发现上面未盖国王印章,拒绝支付。此事反映出当时英国
A.议会不能支配政府财政 B.国王掌控实权
C.银行担心政府违约失信 D.宪政制度确立
4. 美国1787年宪法中,政府职权和组织活动都有明确规定,政府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政府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必须保证个人权利和自由。这体现了美国1787年宪法的
A.实用主义精神 B.分权制衡理念 C.联邦主义宗旨 D.有限政府原则
5.表1
1878年
主张赋予妇女投票权的修正案首次在国会提出
1912年
九个西部州通过了妇女选举权立法
1919年
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通过了该修正案
1920年
四纳西州成为批准该修正案的第36州,这标志着该修正案获得了四分之三以上州的支持,最终得以通过
表1可以反映出美国政治生活中的
A.共和主义原则 B.平等主义原则 C.联邦主义原则 D.孤立主义原则
6.(14分)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 美国《邦联条例》和1787年宪法内容比较表
《邦联条例》
1787年宪法
立法机构组成
一院制国会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
立法机构成员的构成与产生
每邦在国会的代表2~7人;各邦立法机构按年度指派代表。
每州2名参议员,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产生;各州选民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众议院。
行政首脑
无
合众国总统
征税权以及征税方式
诸邦有征收税金,向其他邦征收关税的权力。
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征税法案应首先在众议院提出。
批准生效
交给诸邦的立法机构审议,如果同意,授权他们在国会的代表批准。
经9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即足以使本宪法在各批准州成立。
——摘编自(美)米尔奇斯等《美国总统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与邦联制相比联邦制有何特点。(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确立联邦制的意义。(8分)
(1)特点:立法机构健全,国会拥有征税权,权力加强;成为单一主权国家;实行总统制。(6分)
(2)意义:加强了中央政府的行政权力,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权力:联邦制成为新的国家结构形式;推动了资本主义发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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