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50 KB
  • 2021-05-13 发布

高考时新作文素材快递哈医大血案

  • 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2012年高考时新作文素材快递 整理编辑:河北省魏县第一中学 刘国臣 ‎★本期话题:哈医大血案 ‎【事件摘要】‎ ‎2012年3月23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名患者持刀砍死一名27岁的实习医生,还造成三人受伤。‎ ‎【思考与观点】‎ ‎▲医患纠纷,决不应鼓吹仇恨(2012年03月28日 《长江日报》马想斌)‎ ‎3月23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名患者持刀砍死一名27岁的实习医生,还造成三人受伤。此案曝出后,在腾讯网的一个6161人参与的调查里,4018人表示高兴,占到65%,表示愤怒、难过和同情的,分别只有879、410和258人次。(3月27日《中国青年报》)‎ 事件发生后,关于医生生存状况的话题再一次成为焦点。一边是寻医问药,一边是治病救人,医生和患者本该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如今却因各种原因变得敌对。在疾病面前,很多人认为患者是弱者,可医生在救死扶伤的同时,他们的安全又有谁来保证?‎ 更令人痛心的是,当绝大多数人强烈谴责行凶者丧心病狂的行为时,少数人却发出了一些不和谐的杂音:有人将原因归于医生不会沟通,有人认为错必先在医生,还有一些人甚至叫好。对于医生来说,这些人的不理解、不友善,甚至比行凶者更让人心寒、心碎。‎ 老百姓就医困难,并且自付比例高,花钱多使得患者将就医理解为消费行为,一有怨气就会爆发。另外,目前中国绝大多数医院是公立医院,但政府投入仅占医院运营所需费用的10%左右。在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被逼“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很难说医生可以完全置身事外无可指责,但医生同样不是所有问题的承担者。‎ 从哈医大杀医事件来看,医患矛盾不仅来源经济矛盾,各方的舆论都指向医生和医院无良。错误的舆论、医疗和医院的体制落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极少数医生缺乏人文素质道德无良,都导致了患者对医院的敌对情绪和对医生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和医患之间的对立,经媒体报道,更容易在社会上形成“破窗效应”:窗户上有一个破口,就会有更多的石头投向它。‎ 从杨佳杀警到如今杀医,互联网都有一种强大的叫好声,也许人们对这个社会有诸多不满,也许杀人者有其原因,但我们这个社会,更不应为反社会行为和刑事犯罪叫好。‎ 其实,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医生是接触最多、依赖最深、受益最大的职业之一。暴力事件伤害的何止是几名医生,而是大批等待救治的患者。医患间信任的建立非一朝一夕之事,医生需要自律,患者也需要体谅,更重要的是,医疗体制改革仍任重道远,如何保证患者和医生的基本权益,才是治本之策。‎ ‎▲高兴于医生被砍,丧失人性(2012年03月27日 中国青年报》汪强)‎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哈医大一院”)发生患者捅死一人、致伤三人事件后,截图显示,腾讯网转载的此事件新闻报道后面,竟然有4018人次在网站设置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的投票中选择了“高兴”,而选择“愤怒”、“难过”和“同情”的,分别只有879、410和258人次。记者统计发现,4018人次占到了所有6161投票人次的65%。(《中国青年报》3月26日)‎ 不要说“高兴”的人占65%,即使只占10%,甚至只占1%,也令人震惊。发生了这样的惨案,有什么值得高兴的?至少我是找不到高兴的理由。‎ 据报道,被捅死者叫王浩,是哈医大2009级硕士研究生,死前正在医院实习。他不是患者的接诊医生,与患者之间并无瓜葛(至少到目前为止,看不出他与患者之间有什么瓜葛),因而,他应该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一个无辜的生命被残害致死,高兴得出来吗?‎ 由报道看,该医院对这一患者是负责任的,至少是无过错的,一是经过治疗,患者的强直性脊柱炎已经基本痊愈,肺结核病也已好转,二来医院还注意为患者节约医疗费用。对此,患者本应心存感激才是,可是,不仅没有感激,反而以这样极端的方式加害于医生,高兴得出来吗?‎ 退一步说,即使医院有过错,即使被捅的医生有过错,就该高兴么?也不!因为这样做,不仅医生受到了伤害,患者也同样受到伤害:事发之后,捅了自己三刀,已经给身体造成伤害;同时,一死三伤,后果严重,必然会被绳之以法。‎ 或许有人说,目前一些医生太无德了,经常坑害患者,给他们一点惩罚,解气!确实,目前是有不少医生太无良了,为了自己多挣钱,不惜牺牲患者的健康。但能因此殃及无辜吗?王浩应该成为医患矛盾的牺牲品吗?‎ 或许有人说,此事虽然有些极端,但也有好处,至少给医生一些教训,让他们今后不敢做或少做损害患者的事情。似乎有理,其实只是一厢情愿。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许确实有医生能汲取教训,改进服务态度,但更多的医生是有了怨气,并因此变得消极起来,甚至有的医院加强对患者的防范。这些对患者来说恐怕不是什么福音。‎ 有人说,这么多人投票表示“高兴”,反映了惨案背后的医患矛盾。我同意这一看法。医生无辜被砍,说明医患矛盾的尖锐。这么多人感到“高兴”,也再一次说明我们的社会弥漫着暴戾之气。如果那些感到“高兴”的人就在案发现场,他们会怎么做?会站在一旁暗暗叫好或兴高采烈地高喊“杀得好”吗?‎ 惨案之后,不仅要思考怎样改善医患关系,同时也要思考如何消解社会的暴戾之气。在充满暴戾之气的社会,无论做怎样的努力,医患矛盾都很难解决。‎ ‎▲医生岂因患者臆断生恨而殒命(2012年03月26日《京华时报》乔子鲲)‎ 又一例患者杀医生的恶性事件发生了,事发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致医生一死三伤的惨剧,嫌犯则自杀未遂。据称,嫌犯李某仅仅认为医生故意刁难他,不给他看病,随即心生不满,便买来水果刀行凶。‎ 尽管具体细节和深层次原因还有待深入调查,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患者心生不满的原因,更多的是出于个人的臆断。李某因患强直性脊柱炎而治疗,又因患有肺结核被医生建议到另一家医院检查治疗。因治疗前病会对肺部造成影响,医生拿到患者检查结果后,建议他先治好肺结核后再行治疗。这应当是一种合理治疗建议,却被认为是“故意刁难”‎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有没有不当言辞致误解待查,但这种因患者臆断生恨而造成的“臆断性伤害”值得警惕。‎ 类似伤害发生已不止一起。去年东莞一卢姓病人杀医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即与此案类似。卢某因面部痉挛在广州、北京等地治疗花去3万多元,入治长安医院也仍未见好转,便对医生“怀恨在心”。‎ ‎“臆断性伤害”的特点是,患者单方面主观性地认为,自己受到了医生不公正不恰当治疗,使疾病没有得到很好治疗,给自己造成了伤害,因而便要找医生“算账”。而使患者产生这种“臆断性”思维的,往往有两种特定的“心理环境”,一是患者对自己病情的客观情况并不了解,一是患者心理因疾病困扰变得偏执、敏感和脆弱。‎ 诚然,一些医院医生的医德医术低下,对待病人态度简单冷峻,使患者还未就医时往往就对医生存有芥蒂。但另一方面,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加剧,最初也来自于患者的主观臆断。因而,我们应当正视患者这种“臆断”存在的现实基础,对可能发生的“臆断性伤害”采取有效之策。毕竟,因这种伤害而殒命,是对医生的高度不公,形不成良性的医疗秩序,更会影响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然而,解决之道却不是使医患关系走向对抗与对立。东莞规定医院配备“钢叉催泪弹”(即文件表述的渔叉状长棍、催泪喷雾剂)的办法,只会导致医患矛盾加剧。如果能有解决医患矛盾的第三方独立仲裁机构,对医患纠纷给出公正处置,对患者遭遇医生的“不公臆断”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从而让患者有一个通畅的申诉渠道,医患矛盾就有了一个正常有效的出口。如果医生善于与患者打交道,在交谈用语上讲求平和贴心,在病因解释上做到耐心细致,许多患者的主观臆断就会消于无形。‎ ‎▲“医患失和”的环境里谁都是弱势者(2012年03月29日《中国青年报》陈方)‎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被杀”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强烈关注。3月27日,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要严惩凶手、严厉打击残害医务人员的罪行。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好内部治安保卫职责,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得到保护。(《京华时报》3月28日)‎ ‎  如果说这场悲剧完全是由医患纠纷引发的,事实上并不准确。被害实习医生王浩其实跟病人的诊治过程没有太大关系。案发前,凶手没有和医生发生争吵,凶手只是在听了爷爷的转述后失控了。为什么会失控,媒体分析,这可能是因为凶手长期遭受病痛折磨,看不到治愈的希望,精神上过度焦虑,再加上求医不顺心理防线崩溃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  虽然说这场悲剧不是由医患纠纷直接引发的,却必须承认,医患纠纷的存在,加剧了患者和医生间的信任断裂,舆论有时候又“失当”地渲染了医患之间的对立情绪,强化患者对医生的“仇恨”心态。不满18岁的李某某,以一种报复社会的心态,杀死了无辜的医生,疯狂的举动与医患失和的困局又不无关系。‎ ‎  与以往媒体关注的医患纠纷案例有所不同,这一次,无辜的医生被杀害,舆论多站在受害者的一方谴责凶手的暴行。在这一场悲剧中,医生成为弱势的一方,保护医生安全,维护医生尊严的呼声也格外强烈。3月24日中国医师协会则以“人神共愤,惨无人道”为题发表了声明,要求严惩凶手。互联网上,也会看到很多人用言语和照片表达自己的心情。‎ ‎  只有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医生才有可能安心为患者看病。所以,卫生部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好内部治安保卫职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得到保护;医疗机构要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这些防范措施绝对是必要的,但是,仅仅靠摄像头、监控器、配备安保人员,就足以保护医生的安全吗?‎ ‎  媒体在发布卫生部这则通知时,提炼的标题大多是“卫生部要求严打残害医务人员罪行”,惩办凶手是公安部门的事情,卫生部门自然有保护医生安全的职责,却没有惩办严打凶手的权力。卫生部门保护医生生命安全的急切心理完全可以理解,但在表态上还需要更多的“技巧”。‎ ‎  当下医患矛盾紧张,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生,都可能会利用一些极端事件来“渲染”自身的“弱势性”。患者受到伤害的例子比较多,通常情况下,他们有更多的话语权来表达自己的弱势,医生一方不得不处于“失语”状态。再加上现实中小病“大处方”、“过度治疗”等情况的存在,医生往往“开口就是错”。而这一次,无辜的王浩被害,医生的弱势性方被显现出来。‎ 其实,医患纠纷中,无论医生和患者都没有占据绝对优势。靠摄像头和监控器修复不了失和的医患关系,也无法真正为医生赢得尊严。重建医患信任,在国家加快医改脚步的同时,每个人必须从相互怀疑敌视转变为相互换位理解,尽量去信赖这个世界,才会有更多安全感。‎ ‎▲政协委员评哈医大血案:政府是以药养医始作俑者(2012年04月02日 财新网王和岩)‎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凌峰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几年国家反复提医改,但医患矛盾为什么还是愈演愈烈?因为“所有的(措施)都停留在表面,未及根本。”‎ ‎●补偿不足催生以药养医 凌峰说,现在的医改方针,强调四个分开(即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以医药分开。以药养医是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但要看到一个根本——中国所有的公立医院国家投入的资金只占其维持正常运行的10%,其余90%的都需要医院从市场上获取。‎ 凌峰认为,医院的正常运行,医护人员薪资报酬,更新医疗施舍、改善就医环境等等,都需要不断投入。正是由于这些年政府在医疗卫生行业投入严重不足,才导致医院不得不从患者身上和出售药品获取所需资金,备受患者诟病的过度医疗因此应运而生,医患矛盾愈演愈烈。‎ 在哈尔滨一所三甲医院某病房,尽管楼道里面挤满了加床,尽管每天面对无尽的患者,疲累不堪,但该病房主任还是特意嘱咐记者,“不要写我和医院医院的名字,医院也有难处,患者知道我们的医疗条件(不好),就不上我们这里来了。”‎ 长期超负荷的繁重工作,让医生一方面不胜其烦,另一方面又希冀患者多来自己的医院,因为他们的收入的相当部分来自患者的多寡和出售药品的提成。这种矛盾的心态普遍存在于全国医疗卫生机构。‎ ‎●以药养医根在定价机制扭曲 凌峰医生表示,医学是一门需要终身学习的科学,从业者都是高端专业人才。本科五年的医学生毕业后还要经过六到七年的历练,才能成为一名普通的专科主治大夫。但医生的付出和回报却完全不对等。‎ 据凌峰医生介绍,医学生在大学毕业后六七年的实习生涯中,几乎没有工资。每个硕士生国家补贴每月400元每月,博士生也仅多100元,连基本的生活费都不够。‎ 包玉海是凌峰医生的同事,也是一名神经外科主任医师。他说,在北京宣武医院,一名主治大夫每月收入有5000多元,但基本工资仅有1000多元;主任医师每月有七八千元的收入,基本工资也只有2000多元,剩余部分全靠各种奖金。而这些奖金则来自医院接诊的患者和所售药品。主任医师做一台手术补贴仅为100元。‎ 凌峰说,医生的工作强度非常大,做起手术来一个姿势几个小时。像神经外科急诊特别多,每个医生平均每天跑急诊20趟,还不算手术。“高精尖人才,高强度的付出,得到的是这样的待遇。如何调动医生的积极性?”‎ ‎●体面回报从何而来?‎ 凌峰认为,广大医护人员的积极性要靠有尊严的社会地位、体面的工作环境和相当的收入保护。“现在每个医院都人满为患,医生每天面对的都是无穷多的病人,不是生理有病就是心理有病,那么低廉的收入,这是体面的工作吗?那么差的就医环境,医生的心情能好吗?病人心情能好吗?”‎ 凌峰透露,今年两会前夕,一些医疗卫生界的全国政协委员曾到下面实施医药分开的试点县级医院去调查,试点医院说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我们现在就是八个锅,只有三个盖(政府补贴资金),哪一个叫得响,就给那个锅盖,只能这样。‎ 凌峰说,医药分离,如果政府资金补贴不到位,那就是糊弄人。‎ 据凌峰介绍,在现有的体制下,医药卫生界的专家曾提过“211工程”,即全国2000所县医院、1000所省级医院、100所国家级医院设立为公立医院。现在全国有13000所公立医院,除去公立医院3100所,其余的经整合后让社会资金进入,弥补国家在医药卫生行业投入的不足,促进医药卫生行业的发展,满足患者日趋增长的需要。‎ 不过,她坚持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医患关系对立的现状,必须彻底改变现行的医疗体制,“机制未变,有目的也达不到,触及的都是皮毛。”‎ ‎▲哈医大一院杀医血案:未成年患者砍死实习医生(2012年03月26日 中国青年报) ‎ ‎  近年来,我国医患之间的纠纷频发,双方的冲突频繁走向极端化,从正常的医患关系走到言语暴力、肢体冲突甚至发生恶性事件,医患矛盾逐步升级的同时,暴露的是调处医患矛盾机制的低效和公信力缺乏。‎ ‎  ●医疗血案的诱因 ‎  哈医大一院的事件只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极端案例,但却不是个例。‎ ‎  3月24日,“丁香园”发布了一则《中国大陆近年恶性医患冲突案例简编》,该网站通过网络检索,从媒体公开报道中梳理出了从2000年至2009年7月的124起恶性医患冲突案例。‎ ‎  据“丁香园”网站不完全统计,光从砍杀医务人员事件看,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了10起血案。2012年至今又发生了3起。‎ ‎  就在哈医大一院血案发生前一天,据西安警方通报,521医院发生持刀砍人案,59岁的住院病人王昌玉因情绪失控,将其妻子及120工作人员等9人砍伤。‎ ‎  据新华社报道,2006年我国内地共发生9831起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打伤医务人员5519人,医院财产损失超过两亿元。‎ ‎  据《新京报》报道,2012年一项不完全统计显示,北京市72%的医院发生过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等“医闹”事件;77%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住院费用的事件。‎ ‎  今年2月,广东东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表示:“医院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 ‎  该文件还细化规定要求:“其中头盔、盾牌、防割手套、强光手电、对讲机等防护装备要求做到每一班的保卫人员不少于人手一件,短棍、长棍(可制成鱼叉状)、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可适当配备,供危急情况下使用。”‎ ‎  该文件出台的背景之一是,2011年8月,东莞长安医院有患者因为治疗效果不理想,用菜刀砍死医生一名、砍伤一名。‎ ‎  然而,这种将医院建设成为“堡垒”的做法也引来了巨大争议,许多评论认为这种做法只会恶化医患关系。‎ ‎  医患矛盾为何越来越突出?中山大学医学院江丽芳教授认为,主要源于患者对医方的信任不足。曾在湖北省中南医院工作过多年的陈卓慧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现在民众不了解医院和医生的真实情况,遇到问题时就会将矛头指向医生,且公众对医疗技术期望值过高,如果死了人就会认为发生了医疗事故。‎ ‎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去年曾发生血案的同仁医院副院长徐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医疗服务是高风险的行业,即便是规范、技术精湛者的手术也会有一定比例的手术并发症发生。但由于制度上的缺陷,一旦医疗纠纷发生,矛盾往往集中到医院和医生身上”。‎ ‎  而对于患者来说,医生态度差,语言生硬,加上医生收红包、开高价药成了公开的“潜规则”,使患方容易产生不信任感,一旦在诊疗过程中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再加上有些医疗机构服务确实存在缺陷,医疗水平不高,操作不规范等,也经常造成严重后果。此外,医患沟通不畅,医方不尊重患方的知情权、选择权,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 ‎  有时候,医疗纠纷只有很小的诱因,一名网友就在网上发帖称,带宝宝深夜看病,一次是因为拉肚子,一次是因为发烧,每次在医院被折腾一晚上还找不到病因,且每次都被要求做全身检查包括CT,而宝宝发烧在美国看急诊时,只配了退烧药验了口水,“当时老公就差点和医生打起来”。‎ ‎  ●缓解医患矛盾的渠道公信力缺失 ‎  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医疗事务部主任张文生律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医患之间产生矛盾,解决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自行和解,达成协议;二是由调解委员会举办调解会,通过资料或双方陈述给出调解意见,但这不具有强制性,如果一方不满意就无效,“现在卫生部门搞的医患仲裁,跟调解性质也差不多”;三是走司法诉讼程序。‎ ‎  60岁的董水金现在还在奔走着,从2008年起,他就一直在四处奔走。‎ ‎  家住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的他,2008年家庭惨遭变故,时年31岁的儿子董林波因为一起医疗事故成了“植物人”。‎ ‎  2009年5月,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当事医院湖口县中医院与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最先的九江市医学会的鉴定结果为,相关医院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  董水金不服,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一次,江西省医学会的结论是该病例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但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  虽然结论与九江市医学会的结论截然不同,董水金依然不服,再次提出要求重新鉴定。2010年3月,中华医学会鉴定也认定此事故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认为两家医院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  事实上,相当比例的医疗事故纠纷后面,当事人都有类似的遭遇。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公信力缺失,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这一道防波堤的缺口,使得医患关系经常由普通矛盾走向深化乃至极端。‎ ‎  董水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从2008年7月董林波遭遇事故,到2010年8月判决,其间经过了两年多的纠葛。后医院又提起上诉,过程艰辛而复杂。‎ ‎  北京市国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吴俊律师说,医方和患者在地位上并不平等,医学会的鉴定专家都是从各个医院抽调来的,医疗系统对鉴定的垄断,对患者来讲很容易失去公正。这一方面确实引发了许多鉴定上的明显不公。另一方面,不论鉴定结果如何,患者也都会天然地怀疑鉴定的公平公正性,“都是一家人”的想法根深蒂固,鉴定的公信力没法在民众心中确立。‎ ‎  在吴俊看来,只要鉴定组织与组成人员不能做到实质性的中立,这种公信力就很难确立起来。‎ ‎  据媒体报道,今年两会期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就表示,医疗纠纷以及事故认定的专业性较强,法官也无法独立判决,只能依赖于医疗鉴定。但对同样的医疗事件,不同的医疗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果不会完全一样。医疗鉴定结果不权威,让法院无法做出判决。‎ ‎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的最后底线,对于医患纠纷也是如此。相当比例的医患纠纷最后都走了司法程序。‎ ‎  在张文生律师看来,医患官司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在于周期很长,几乎是所有案件类型中耗时最长的,“一般我们的医疗案子都是按年来算”,一个官司下来一两年是常事。吴俊律师也说,医患官司在北京一般要一年半,外地有些机构排号都要一年半,“和普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没办比”。‎ ‎  吴俊说,时间久了就容易产生问题,比如医疗资料的收集保管都是由医院负责,“它怎么写怎么改不知道,这个已经说了很久了,也无法解决。到医院拿病历,按证据规则,患者有异议要提供相应证据,但患方很难掌握到病历资料,很多时候只能凭记忆,而记忆在法律层面上很难获支持。相互之间争执就会拖很久”。‎ ‎  事实上,医疗官司中,令人绝望的办案效率,经常使得纠纷失去了畅通的化解途径,从而导致极端事件发生。如2011年9月北京同仁医院发生的患者王宝洺砍杀喉科主任徐文事件,2008年7月王宝洺就选择了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事,2008年8月第一次开庭审理,然而,该案3年多仍未结案,使得他一提起官司就暴躁、发怒,最后酿成了悲剧。‎ ‎  董水金在打赢官司后,还要求追究当事医生刑事责任。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2011年6月22日立案,但直到现在没有任何结果,“我找了主管局长,打了很多电话,他们一拖再拖”。‎ ‎  ●如何重建和谐医患关系 ‎  哈医大一院血案发生后,医疗系统很多人表示关切和痛心。‎ ‎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微博上称:“噩梦再次发生了!医生有什么罪也不可能遭到如此的遭遇呀!人的尊严何在?医生的尊严何在?生命的尊严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  更多的人则为社会大众面对医患血案的叫好声感到失望。‎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吴慧娟在微博上写道:“痛心,和我们一样怀揣着梦想的年轻人就这样走了;怀疑,我们每天全心全意想着的人,可能有50%以上对于我们的死持高兴态度?!”‎ ‎  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张泉灵则称:“哈医大发生砍杀医生事件,让人唏嘘。他们从事的是高风险职业,他们每天面对承受病痛的不快乐的人,他们是有问题的医疗医保体制的替罪羊,他们的灰色收入话题被放大到遮盖住他们的敬业付出的努力。如果偶尔出现的偏执狂,还是他们需要面对的风险,但此时的叫好声就是他们不能承受之痛了。”‎ ‎  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医生章蓉娅更是在微博上称:“有不少高三学生咨询我要不要学医的事情,还有不少的医学生咨询我毕业后要不要继续做医生。为了不误人子弟,我真想大喊:珍爱生命,请勿学医!要有尊严,请勿学医!”‎ ‎  面对血案和频繁的医患纠纷,究竟该如何应对?‎ ‎  张文生律师认为,事件频发,关键在于协调处理机制失去公信力,如果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公信力更高一点,如果医疗事故诉讼案件不会变成“马拉松诉讼案”,如果医患双方在信息上更平等一些,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么多惨案。他认为,应从鉴定组织与鉴定人员的独立超然地位、明确鉴定人和机构的责任等方面,重建医疗事故鉴定的公信力,同时努力缩短医疗事故诉讼案审理时间。‎ ‎  全国政协委员、同仁医院副院长徐亮在今年两会的政协提案中提出建立第三方赔付和咨询机制。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比较理想的医患关系应该包括五个主体:医院、医生、患者、赔偿方、咨询方,从而保证信息的平衡。发达国家一般由保险公司或者再联合医师协会作为赔付方。发生医疗纠纷,患者不会闹医院,而是找第三方赔付者进行理论,获得赔偿。”‎ ‎  “丁香园”创始人之一的周树忠则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医患纠纷走向暴力,也是社会情绪的一种折射,跟整个社会环境有关。他认为,任何单方面的改变都不起作用,一定要有系统的改变、重新构建医患关系才会有改观。事实上,如何打破现有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同时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焦虑、彼此怨恨和彼此不信任情绪,重建和谐医患关系,将会是一个持续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