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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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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文精练二 红高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红高粱
莫言[注]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冷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的脚步声,不见队伍的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
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腿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拐进高粱地后,雾更显凝滞,质量加大,流动感少,在人的身体与人负载的物体碰撞高粱秸秆后,随着高粱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大滴一大滴的沉重水珠扑簌簌落下。水珠冰凉清爽,味道鲜美,我父亲仰脸时,一滴大水珠准确地打进他的嘴里。父亲看到舒缓的雾团里,晃动着高粱沉甸甸的头颅。高粱沾满了露水的柔韧叶片,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高粱晃动激起的小风在父亲头顶上短促出击,墨水河的流水声愈来愈响。(有删改)
注 莫言:山东高密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本文选自其长篇小说《红高粱》的第一部分,文中的余占鳌就是“我父亲”的生父。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抗日战争为时代背景,主要人物余占鳌是名满天下的抗日英雄,“我父亲”则在战争的腥风血雨中成长。
B.小说以余司令带领民间武装队伏击日本汽车队的战斗过程为故事线索,在这场战斗中,有三百多个乡亲牺牲了。
C.广袤美丽、饱浸着鲜血的高粱地,是爱恨情仇的故事展开的背景,同时,充满旺盛生命力的红高粱,也是高密东北乡父老乡亲的化身。
D.小说表达了作者对故乡农民高尚人格的深挚赞美,也流露出文明进步中隐含种性退化的遗憾,呼唤着强有力的生命形态。
2.请赏析文中画横线句子的艺术特色。
答:
3.小说的叙事很有特色,请分别从叙事角度和叙事时间方面,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答: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红高粱充满诗意,也隐含血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B.小说综合运用听觉、视觉、嗅觉、味觉描写环境,壮美与优美兼具,既呈现了家乡的风貌,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
C.小说开头管“我父亲”叫“土匪种”,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我”心目中的英雄是余占鳖。
D.余司令“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这体现了余司令的粗野狂暴与果断干练。
2.有人评论本文的开头“兼具现实的真切感与历史的厚重感”,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答:
3.莫言曾说,“无论是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其艺术风格上的“邪劲儿”。
答:
答案精析
第一组
1.D [“对故乡农民高尚人格的深挚赞美”错,原文说“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红高粱中塑造的人物形象,既有豪气冲天的一面,也有粗鄙丑陋的一面,这是一种真实的有生命力的生存方式,人物性格并不全是“高尚”的。]
2.这句话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把奶奶比作愈离愈远的岸,写出了“我父亲”对母亲的依依不舍。把雾比作汹涌的海水,既点明了农民队伍清晨行军的环境,也暗示了“我父亲”内心的不安。把余司令比作船舷,写出了“我父亲”对余司令的崇拜和在他身边所获得的安全感。全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十四岁的少年离开母亲,走向战场的真切感受,使行军画面更有感染力。
3.(1)叙事角度:作者以第一人称“我”展开叙述,事件的亲历者却是“我父亲”,“我”是故事的旁观者,这样叙述,既有亲历者真切直接的见闻感受,又便于展开抒情和评论。(即同时运用了有限视角和全知视角的双重叙事视角,在亲历记录、评述间自由切换。)(2)叙事时间:小说的时间顺序被完全打乱,把不同时间点的故事剪切在一个画面里:其中,有“我父亲”的生父余司令带领农民对抗日军的战斗、“我父亲”那时的行军见闻、“我”现在对高密的感受等,将祖孙三代的经历结合成家族的整体故事。大幅度的时空跳跃,形成了故事的陌生化,能够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即叙事上采用心理时间,超越时间与空间的限制。)
第二组
1.C [“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分析错误,原文称呼父亲为“这个土匪种”只是一种叙述的腔调,显得野性十足。]
2.(1)现实的真切感:开篇时间具体到“八月初九”,如同现实生活记录的再现;小说通过“我父亲”的视觉、嗅觉、触觉等感受,如“热烘烘的香味”“凉气逼人”“打了一个冷战”等,给读者呈现了真切的生活场景;送别场面描写也增加了小说的真切感。(2)历史的厚重感:故事发生在“一九三九年”,距离读者已有近百年,小说又通过“我”的叙述,拉开了读者与那段往事的距离,增强了历史感;开篇就交待日后余占鳌成了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这种叙述方式也突出了历史的厚重感。
3.“邪劲儿”指的是小说创作不走寻常路,有其独特的艺术魅力。(1)从情节安排上看:小说淡化了情节,打破了时空顺序,灵活地将两代人的故事交错叙述以推动情节向前发展。(2)从人物塑造上看:小说没有通过激烈的矛盾冲突表现人物特征,而是让人物的成长变化自然地通过环境得以体现。(3)从叙述风格上看:小说打破了单一的叙述方式,兼有“我”的有限视角和“我奶奶”的全知视角,将人物在小说中的表达与“我”的表达自然地结合在一起,无拘无束,极大地提高了读者的阅读兴趣。(4)从主旨表达上看:小说弱化了主旨表达,
在不经意间让读者体会中国农民对抗外敌入侵的淳朴态度和生命之气,让小说有了一种原始的激情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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