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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20 发布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国际公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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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和区别(简答题)联系:将国际公法规范按是否调整经济关系分为两类,其中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区别:(1)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不同。国际公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民间国际商务组织、国际商务仲裁机构以及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2)调整对象不同。前者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和外交等非经济关系;后者则调整各类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3)法律渊源不同。前者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后者除了调整经济关系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外,还包括国际惯例以及各国国内涉外经济立法。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和区别(简答题)联系:国际私法中涉及经济、财产方面(而非婚姻、监护、收养等人身关系)的冲突规范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区别:(1)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包括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而后者通常不包括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只有国家在从事经济交往时才能成为国际私\n法主体。(2)调整对象不同。前者只调整主体之间的涉外经济、财产关系,不调整不同国籍的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后者还调整涉外人身关系。(3)法律渊源不同。前者包括了调整涉外经济、财产关系的冲突规范以及其他涉外经济立法和国际条约、习惯和惯例;后者包括国内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的国际惯例和国际冲突法条约。(4)调整方法不同。前者主要是直接调整,直接确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后者主要是间接调整,通过确定应适用的某个国家的实体私法来确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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