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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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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有关内容(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n附件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n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将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原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作为第四款。三、本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n一、修订的背景和目的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高居世界前列,其中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等行为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屡有发生,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是人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伪造变造牌证违法行为的存在使驾驶员逃避了电子警察等手段的监控,给违法犯罪以可乘之机。鉴于酒后驾车、追逐竞驶、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并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决定》。相关法律修订的目的在于对屡禁不止的酒后驾驶、追逐竞驶、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惩,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三、法律修订前后比较(一)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法律修订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车行为将首次面对刑事处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的处罚将由原“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修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当事人的处罚将由原“暂扣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修改为“\n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关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法律修订后,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的处罚将由原“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修改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增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当事人的处罚将由原“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五百元罚款”修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五千元罚款”,并增加“处十五日拘留,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三)关于伪造变造牌证法律修订后,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当事人的处罚,将由原“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修改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当事人的处罚,将由原“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修改为“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另外,法律增加了“\n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