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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20 发布

《金融法通论教学课件》第十二章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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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金融刑法复习思考题一、填空题1.金融刑法是指调整发生在、、过程屮的金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金融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为金融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关系和关系O3.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金融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伪造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4・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5.保险诈骗罪,是指以为目的,采取手段,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单项选择题1.新中国第一部刑法诞生于()A.1954年B.1969年C.1979年D.1997年2.依据金融犯罪的客体不同,将金融犯罪分为()A.破坏货币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B.破坏金融机构组织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C.破坏银行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D.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3.下列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是()\nA.恐怖活动犯罪B.毒品犯罪C.金融诈骗犯罪D.抢劫犯罪1.下列关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表述正确的是()A.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B.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C.本罪所侵害的直接客体为家货币管理秩序D.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只是本罪的量刑情节2.下列关于金融诈骗罪表述正确的是()A.金融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B.金融诈骗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C.金融诈骗罪的犯罪客体为特定的金融管理秩序D.金融诈骗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三、多项选择题1.我国金融刑法的渊源主要有()A.刑事法典B.单行刑法C.部门规章D.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内容2.我国刑法对伪造货币罪适用刑罚的起点为()A.伪造货币总额2000元B.伪造货币总额3000元C.伪造货币量200张(枚)D.伪造货币量300张(枚)3.下类属于变造货币罪中所指的“变造”手段有()A.挖补B.拼凑\nA.涂改B.重印1.下列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表述正确的有()A.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B.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C.本罪所侵害的直接客体为国家的信贷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的财产权利D.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数额只是本罪的量刑依据2.下列各项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有()A.破坏货币管理罪、B.破坏金融机构组织管理罪C.破坏银行管理罪D.破坏证券、期货管理罪四、不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持有、使用假币罪表述,正确的有()A.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B.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C.本罪直接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货币使用和持有的管理秩序D.本罪适用刑罚所要求的“数额较大”为5000元2.下列关于骗购外汇罪表述正确的有()A.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B.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C.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外汇管理秩序D.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文件等凭证和单据,并用于骗购外汇3.下列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表述正确的有()A.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B.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nA.本罪所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国家金融储蓄管理秩序B.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批准,吸收公众存款,并承诺还本付息;未经批准,以集资名义,向不特定投资人支付固定股息等行为1.贷款诈骗罪的具体表现为()A.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B.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C.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D.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2.信用证诈骗罪的具体表现为()A.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B.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C.骗取信用证D.伪造信用证五、名词解释1.金融犯罪2.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变造货币罪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5.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六、判断正误1.在我国刑法中,伪造货币罪中所指的“货币”仅指人民币。()2.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3.变造货币罪既可针对真币进行变造,也可针对假币进行变造。()4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5.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属于票据诈骗罪。()七、简答题1.简答金融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要件\n1.简答伪造货币罪的概念及其特征2.简答逃汇罪的概念及其特征3.简答背信运用受托资产罪的概念及其特征4.简答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及其特征八、论述题1.试述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2•试述洗钱罪九、案例分析题丁某系某市东郊电器厂(私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厂长,2003年因厂里资金紧缺,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为此,丁某仿照银行存单上的印章模式,伪造了甲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章,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的人名章,伪造了户名分别为黄某和唐某在甲银行存款额均为50万元的存单两张。随后,丁某约请乙银行办事处(系国有金融机构)副主任朱某吃饭,并将东郊电器厂欲在乙银行办事处申请存单抵押贷款的打算告诉了朱某,承诺事后必有重谢。朱某见有利可图,就让丁某第二天到办事处找信贷科科长张某办理,并答应向张某打招呼。次FI,丁某来到乙银行办事处。朱某将其介绍给张某,让其多加关照。张某在审查丁某提交的贷款材料时,对甲银行的两张存单有所怀疑,遂发函给甲银行查询。此吋,丁某通过朱某催促张某,张某遂打电话询问查询事宜。甲银行储蓄科长答应抓紧办理,但张某未等回函,就为丁某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并报朱某审批。后甲银行未就查询事宜回函。朱某审批时发现材料有问题,就把丁某找来询问。丁某见瞒不过朱某,就将假存单Z事全盘托出,并欺骗朱某说有一笔大生意保证挣钱,贷款将如期归还,并当场给朱某10万元好处费。朱某见丁某信誓旦旦,便收受了好处费,同意批给丁某100万元贷款。丁某获得贷款后,以感谢为名送给张某5万元,张某予以收受。丁某将贷款全部投入电器厂经营,结果亏损殆尽,致使银行贷款不能归还。检察机关将本案起诉至法院。问题:简析丁某、朱某和张某涉嫌犯罪行为触犯的罪名,然后根据有关的刑法理论和法律规定确定三人分别应如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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