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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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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共计二十个考点) 本章为绝对重点章节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个考点) 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011年注意多选) 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注意】会计法律制度是一个法律体系而不是仅仅指某一个法律。 (一)会计法律 1.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包括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3.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二)会计行政法规(单选) 1.制定机构: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2.包括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单选,多选) 1.制定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 2.依据:《会计法》 3.组成: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注意】答题时要注意题目问的是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还是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 (1)部门规章——首长令形式 包括内容:(三办法一基本准则)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会计规范性文件——文件形式 包括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两个考点) 考点二、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会计市场管理 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此外还包括评优表彰和继续教育。 (四)会计监督检查 1.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县级以上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省级以上 3.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 ★考点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2011注意单选题) 1.谁是单位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针对法人企业) (2)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非法人企业) 【注意】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 2.单位负责人的职责(2011注意单选、简答、案例分析)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应根据《会计法》认真组织好、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保证会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注意】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第三节 会计核算(五个考点) 考点四、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2011年注意多选、判断) 1.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同样也是会计档案的组成) 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注意】分清伪造和变造,伪造——无中生有,变造——篡改事实 考点五、会计凭证(2011注意判断) 1.办理需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注意】对于及时的理解:并不是说越快越好,原则上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3.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编制。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考点六、会计账簿(2011注意单选、多选) (一)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二)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另立账簿。 (三)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四)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 (1)账实相符。账实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的简称。 (2)账证相符。账证相符时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有关内容核对相符的简称。 (3)账账相符。账账相符是会计账簿之间对应记录核对相符的简称。 (4)账表相符。账表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核对相符的简称。 考点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2011注意多选、判断、综合题) 1.编制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2.签章和责任主体: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本节重点要求记忆) 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对象、期限提供给有关方面。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考点八、其他规定(2011注意单选题) 1.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特殊: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3.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第四节 会计监督(三个考点) 考点九、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2011年注意多选题) 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 考点十、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单选、多选)监督种类主 体对 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单位经济活动外部监督政府监督(国家监督)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主要监督人)会计行为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会计资料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监督人)委托单位经济活动单位和个人检举违法行为注 意区分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财政部门监督所有单位,其他部门监督有关单位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属于政府监督的部门,但不属于监督体系。 考点十一、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2011注意多选、简答、案例分析)(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相互制约。(2)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之间是否进行职务分离,由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决定。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法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注意】把握好“度”,什么情况下应该自行处理,什么情况下应该报告。政府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2011注意多选)(1)是否依法设置账簿(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合法(4)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陷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5)省级以上(含)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注意】没有对“税”的监督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区 别独立性不同审计方式不同职责和作用不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审计业务(1)审计,出具审计报告。(2)验资,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八个考点) 考点十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2011注意单选题) 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作经历(3年) ★考点十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2011注意案例分析) 1.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内容: (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注意】直系亲属不能担任的是直接上级和直接下级 【提示】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考点十四、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2011注意多选题)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考点十五、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2011注意多选题)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注意】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考点十六、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2011注意单选题)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注意】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1注意多选)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终身);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2011注意单选)——主要注意时间 1.上岗注册登记。——90日内 2.离岗备案。——超过6个月的 3.调转登记。——90日内 4.变更登记。 (1)学历 (2)学位 (3)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11注意单选和多选)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对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2.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3.内容: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4.时间: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考点十七、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2011注意多选题)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 【注意】没有注册会计师也没有总会计师 考点十八、会计工作岗位设置(2011注意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要求记忆)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 4.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2011注意多选) (1)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2)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收款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审计人员)(要求记忆) 考点十九、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原则:交接清楚,分清责任,谁的责任谁承担(2011注意单选、多选、案例分析) ★(一)交接的范围(2011组会议简答和案例分析) 1.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 3.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 4.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交接的程序 1.移交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 (5)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2.专人负责监交。(要求记忆)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交接后的有关事项。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2011注意案例分析,要求记忆)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当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第六节 法律责任(一个考点) 考点二十、各类违法行为的罚款(2011注意单选)违法行为违反会计法规行为(10条)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编制、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单 位3000—5万5000-10万—直接责任人2000—2万3000-5万5000—5万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共二十个考点)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两个考点) 考点二十一、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2011注意多选题)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考点二十二、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2011注意单选) 1中文大写金额的书写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2.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的书写要求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注意】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3.票据出票日期的书写要求 (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担。(2011注意判断) ★★(3)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案例) 【注意】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第二节 现金管理(两个考点) ★考点二十三、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2011注意多选题)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下的零星支出。按照规定,结算起点为1000元。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5)(6)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注意】1、2、3、4超过1000元也不能使用现金。 考点二十四、现金使用的限额(2011注意单选、判断) 1.限额一般不超过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2.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15天) 3.附属单位,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4.营业柜台,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不包括在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十个考点) 考点二十五、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2011注意多选题) (1)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个人因使用借记卡、信用卡在银行或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也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考点二十六、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2011注意多选、单选)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三)守法合规原则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考点二十七、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2011注意单选题) (一)开立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验资账户以外的)临时存款帐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二)变更 1.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3.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三)撤销(2011注意多选题) 1.撤销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2.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3.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考点二十八、基本存款账户(2011注意单选题) 1.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除了个人以外 【注意1】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注意2】异地常设机构(非临时机构) 2.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考点二十九、一般存款账户(2011注意多选、判断题) (一)使用范围 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二)开户要求 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注意1】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三)开立程序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人民银行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 考点三十、专用存款账户(2011注意多选题) (一)使用范围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 (二)开户程序 【注意】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其他实行备案制。 考点三十一、临时存款账户(2011注意多选、单选题) ★(一)使用范围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资金。 (二)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2.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考点三十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011注意判断题)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而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考点三十三、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考点三十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第四节 票据结算(本章重点六个考点)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考点三十五、票据的特征(2011注意多选题) 1.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2.票据涉及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 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割 4.只有支付了规定的金额才能解除其承担的义务 5.票据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的 考点三十六、票据的种类(2011注意多选) 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注意】其他都是非票据结算方式(比如汇兑、信用卡等) ★考点三十七、支票(2011注意单选、多选、判断、简答、案例分析) (一)种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简答)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二)出票 1.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6+1) 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授权补记:金额、收款人名称 【注意】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单选、多选、简答) 3.相对记载事项 付款地,出票地 (三)付款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四)支票的办理要求 1.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陷阱:出票时、签发时、开具时) 2.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3.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4.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当停止其签发支票。(要求记忆) 5.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考点三十八、商业汇票(2011注意单选、多选、判断) (一)种类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商业汇票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按承兑人的不同)(注意多选) 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天 (二)出票 1.出票人 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绝对记载事项(简答)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3.相对记载事项 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注意】跟支票区分,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是2个,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是3个,少了哪一个?为什么? 少了付款日期。因为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能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的,记载无效。 4.出票的效力(票据权利) (1)对收款人的效力:付款请求权,追索权,依法转让票据权 【注意】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是有先后顺序的。 (2)对付款人的效力。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只是基于出票人的付款委托使其具有承兑人的地位,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3)对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法律规定的金额和费用。这就是指,收款人在向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而得不到满足时,出票人必须就此承担票据责任。 (三)承兑——只有商业汇票才有承兑人(注意单选题)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3.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4.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5.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6.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陷阱:承兑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票据上的效力。) 7.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当按照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四)付款(注意单选题) 1.见票即付的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 2.非见票即付的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五)背书 1.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背书才能成立,否则,背书行为无效。 2.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两项: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部分背书。 4.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5.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6.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否则付款人得自行承担责任。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考点三十九、信用卡(单选、判断) (一)种类 1.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2.根据信用等级不同分为:白金卡、金卡、普通卡 3.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贷记卡、准贷记卡 (二)申领与销户 1.申领 单位卡可以申领若干张。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可以申领个人卡。 2.销户 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三)资金来源 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存储。 (四)其他规定 1.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2.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一律不得透支,不得支取现金。 3.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此外,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l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4.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5.发卡银行对于贷记卡中的存款不计付利息。 6.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其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 考点四十、汇兑 (一)分类(注意多选) 汇兑分为信汇(邮寄方式)和电汇(电报方式)两种。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汇兑方式。 (二)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账号; (5)汇款人名称、账号; (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8)委托日期; (9)汇款人签章。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注意判断题) 1.汇兑的撤销——汇款人申请撤销汇款必须是该款项尚未从汇出银行汇出。 【注意】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 2.汇兑的退汇——汇款人申请退汇必须是该汇款已从汇出银行汇出。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如果汇款人与收款人不能达成一致退汇的意见,不能办理退汇。 (2)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 (3)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注意】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退汇。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共二十八个考点)第一节 税收概述(四个考点) 考点四十一、税收的特征(2011注意多选题)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考点四十二、税收的分类(2011注意多选题)分 类按征税对象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工商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关税类进出口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地方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所得税按计税标准不同分从价税大多数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复合税消费税中的白酒、卷烟 考点四十三、税法的分类(2011注意单选、多选)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考点四十四、税法的构成要素(2011注意单选、多选、判断)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多选) 1.征税人——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义务人——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3.征税对象(征税客体,课税对象)——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 5.税率——反映了征税的深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此外还有全额累进税率这个我们国家并未采用) 6.计税依据(税基)——对征税对象量的规定 (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3)复合计征 7.纳税环节 (1)一次课征制:消费税。 (2)多次课征制:增值税 8.纳税期限——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9.纳税地点——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 10.减免税——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1)起征点(注意单选和判断) 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2)免征额(注意单选和判断) 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注意】区分起征点和免征额,不达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交税,但是一旦达到起征点就全额征税,超过免征额是只对超过部分征税。 11.法律责任第二节 主要税种(十五个考点) 考点四十五、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2011注意单选题) 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的分类 (1)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考点四十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2011注意单选题)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生产型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型 考点四十七、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17%——大多数一般纳税人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取得的是销售收入都是含增值税的) ★考点四十八、增值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销售额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税)。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17%) 3.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4.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考点四十九、增值税征收管理(2011注意单选、多选)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陷阱:扣缴义务发生的当天) 2.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3.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 (2)非固定业户——销售地 (3)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 考点五十、消费税计税方法 从价定率:其他 从量定额:黄酒、啤酒、成品油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考点五十一、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个体经营者属于个人不属于单位。 具体来说: 生产销售(包括自用)——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委托加工——委托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海关代征。 考点五十二、消费税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销售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注意】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 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卷烟、白酒采用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复合计税。 考点五十三、消费税征收管理(2011注意多选题,判断题)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2.纳税地点 (1)销售、自产自用——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单位加工——由受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3)委托个体经营者(个人)加工——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 (4)进口——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考点五十四、营业税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2.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为5%; 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3.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4.纳税期限 营业税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按次纳税 考点五十五、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2011注意判断题) 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都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点五十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不征税收入——不是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收益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2.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条件】持有12个月以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条件】持有12个月以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注意】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要分清。(2011注意多选题) 3.扣除项目 可扣除的税金中不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 4.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注意】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5.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考点五十七、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2011注意单选题、判断题) 1.纳税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纳税人在一个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4)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2.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注意】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考点五十八、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税率与减除标准征税项目计税依据和费用扣除税 率计税方法计税公式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2000元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不足4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劳务报酬所得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20%比例税率按次纳税特殊规定有:劳务报酬所得实行超额累进加征;稿酬所得减征3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劳务报酬所得超额累进加征: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减征: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收入总额计税,不扣费用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注意】劳务报酬所得加征的标准: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而非“收入总额” 考点五十九、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情况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陷阱:取得收入)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第三节 税收征管(九个考点) ★考点六十、税务登记(2011注意单选题) 税务登记种类: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务登记证管理、扣缴税款登记。 (一)开业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自……起30日” 【注意】享受减免税的企业,在减免税期间也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二)变更登记 时限要求——30日 (三)停业、复业登记 1.只针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 2.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3.如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4.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四)注销登记——先税务后工商 1.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15日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15日(易考点) 3.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注销后30日办理新的登记 【链接】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并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总结】开业和变更都是30天,注销15天,同时注意,迁址的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需要注销的,注销后30天办理新的登记 考点六十一、发票的种类(2011注意单选、判断)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联的名称: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第四联为记账联 2.普通发票 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考点六十二、发票的开具要求(2011注意单选、多选)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考点六十三、纳税申报 【注意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注意2】纳税人享受减免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直接申报 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网络等。 4.简易申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 5.其他方式申报 考点六十四、税款征收(2011注意单选)方 式含 义适用范围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查账征收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查定征收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等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生产规模较小、账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纳税人。查验征收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凭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从而据以征税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纳税人。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生产经营经营规模小,达不到有关的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代扣代缴注意资金流向:代扣代缴是向纳税人支付款项的同时扣收税款,而代收代缴是向纳税人收取款项的同时收取税款。代收代缴委托征收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合法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税款其他方式如利用网络申报、网络账户转账纳税、用IC卡纳税、利用税控系统进行纳税等方式。 考点六十五、税务代理 (一)税务代理的特点(注意多选题) 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愿性 4.公正性 (二)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注意多选题) 税务代理人不能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考点六十六、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2011注意多选) 前提条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注意:税收保全并不是税强制执行的前置程序。 批 准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收保全措施具体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陷阱:冻结全部资金)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陷阱:全部财产)税收强制执行具体措施(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上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其他要求不适用的财产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考点六十七、法律责任(2011注意案例分析题) (一)税务违法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方式: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等。 【注意1】P133最后一行“没收财产”修改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财产是刑事责任的附加刑 【注意2】与会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进行区分,只有前两项是一样的 (二)税务违法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考点六十八、税务法律救济(2011注意单选、判断) 1.税务行政复议——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 【注意】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裁决为最终裁决。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共计十三个考点)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四个考点) 考点六十九、国家预算(注意单选题) 1.作用:国家预算作为财政分配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的职能具体包括:财力保证作用、调节制约作用、反映监督作用 2.级次划分: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我国的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中央——省——市——县——乡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这五个级次的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个级次的预算都称为地方预算。 考点七十、预算管理的职权(2011注意多选题、判断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权、批准权、改变或者撤销权注意问题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对于审查权:全国人大既可以审查中央预算草案也可以审查地方预算草案地方人大审查本级预算草案对于批准权:各级批各级的,全国人大批中央,地方人大批地方对于撤销权:全国人大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人大和常委会,地方人大撤销本级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考点七十一、预算组织程序 四个环节:编制、审批、执行、调整(注意多选题) (一)预算的编制 预算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 (二)预算的审批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三)预算的执行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四)预算的调整——决算草案的审批也是一样的程序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必须提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注意】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考点七十二、预决算的监督(2011注意单选题)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2.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对本级和下级进行监督; 3.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进行监督。 4.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本章重点节,六个考点) 考点七十三、政府采购的概念(比较重要,2011注意多选题)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注意多选)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我国政府采购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注意】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都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 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以及与财政在基金相配套。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1.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2.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3.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 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考点七十四、政府采购的原则(2011注意多选题) (一)公开透明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公正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考点七十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注意多选题) 我国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 考点七十六、政府采购当事人(注意多选题、判断题) (一)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采购代理机构——社会中介机构。 考点七十七、政府采购方式(重要考点2011注意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 1.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2.邀请招标——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与多家的供应商谈判 4.单一来源——唯一 5.询价——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 考点七十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2011注意单选题和判断题)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三个考点) 考点七十九、国库单一账户体系(2011注意多选题、判断题) 1.国库单一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开户; 2.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提现)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6.特设专户。 考点八十、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2011注意多选题) (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 2.集中汇缴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2.集中汇缴程序 考点八十一、财政支出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共计十二个考点)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两个考点) 考点八十二、会计职业道德概念和特征(2011年注意单选题) 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规范对象: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 考点八十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2011注意简答题) (一)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两者联系密切。 1.两者作用上相互补充、协调 2.两者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3.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4.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 (二)区别 1.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基本上是非强执行的,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3.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 会计职业道德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六个考点) ★考点八十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2011注意多选、简答)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考点八十五、爱岗敬业(2011注意多选) (一)含义 爱岗敬业: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基本要求 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干一行爱一行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绝不能有“都是熟人不会错”的麻痹思想和“马马虎虎”的工作作风。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考点八十六、诚实守信(2011年注意多选、简答) (一)含义 1.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民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2.诚实,是指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 潘序伦:“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立信,乃会计之本。” 朱镕基题词:“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 (二)基本要求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 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4.职业谨慎信誉至上 ★考点八十七、廉洁自律(2011注意多选) (一)含义 廉洁: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 自律: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廉洁是自律的基础,而自律是廉洁的保证。 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也是会计职业声誉的“试金石”。 “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打铁需要自身硬”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二)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考点八十八、客观公正(2011注意多选) (一)含义 客观的两层含义:1、真实性;2、可靠性 公正就是平等、公平、正直,没有偏失。 客观是公正的基础,公正是客观的反映。 (二)基本要求 1.依法办事。——保证会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前提 2.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3.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考点八十九、坚持准则(2011注意多选) (一)含义 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所左右。 这里所说的“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 (二)基本要求 1.熟悉准则 2.遵循准则 3.坚持准则 【提示1】参与管理——间接的参加管理活动 【提示2】强化服务——并非无原则的强化服务,要在坚持准则的基础上强化服务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三个考点) 考点九十、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2011注意多选题) 1.职业道德观念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 2.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对会计人员开展以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内容的教育。 3.职业道德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 考点九十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2011注意多选题) 1.岗前教育 (1)通过会计类大专院校 (2)获取从业资格中的继续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考点九十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2011注意多选题) (一)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环节 1.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 2.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 第28页\n2011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3.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核心 4.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习惯 (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1.不断地进行“内省” 2.要提倡“慎独”精神 3.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一个考点) ★★考点九十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2011注意多选、简答)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财政部门组织和推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依法行政,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形式。 (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 (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 (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 (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 《会计法》规定:“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会计职业组织: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 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单位负责人——切实抓好 各有关部门和机构——重视 各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第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