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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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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市纪委全体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工作回顾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围绕中心尽职责,把握大局促和谐,统筹全盘抓特色,创新机制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力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认真开展扩大内需、灾后重建、省市区域发展战略、退耕还林、节约用地、工程招投标、城乡规划、林权制度改革、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维护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和我市“8·12”暴雨山洪灾害发生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督促落实各项防洪抢险措施,全程监督救援资金物资的拨付运送和管理发放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纪律保障。
——深入开展“效能管理年”活动,市直单位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纪委等部门牵头在全市121个市直及驻市单位的12800余名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效能管理年”活动。通过开展“四比四创”和建设“六型”机关等活动,共梳理整改影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问题646个,对其中32个影响天水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政风行风方面的重点问题,分解到39个牵头单位和63个配合单位集中整改,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和效能管理规章制度346条(项)。按照《关于对市直单位作风状况进行测评的暂行办法》精神,组织10个社会群体1000多名各界代表对151个行政事业单位作风状况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年度测评,有效促进了市直机关工作效能的提高和作风的转变。
——积极创新廉政教育载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向全市科级以上干部配发《廉政准则》等相关资料5700余册,在《天水日报》开设《廉政准则》知识学习专栏,每周两期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举办了有30支代表队参加的“学习《廉政准则》加强效能建设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组织全市824名县处级后备干部参加廉洁从政知识考试,有17163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全年新建廉政教育基地35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58个,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
——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建立完善了内部严格管理、外部协作办案、信息资源共享等办案工作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7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68件,了结126件,立案51件,结案44件,共处分5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挽回经济损失1064万元。同时,及时调查澄清了一些反映失实的问题,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更加显现。
——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符合天水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连续几年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去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函询和质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强化落实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制度的监督管理办法》和《“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办理工作规定》。市纪委还出台了案件查办管理方面的6项制度,从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效果。在继续办好“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的基础上,把“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网民留言督办作为市、县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从多方面加强了交办督办、答复反馈等工作,同时在“天天天水网”开通“政风行风在线”栏目,累计督促有关方面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2400多件,接待群众来访235人(次)。深入开展了以治理公路“三乱”、整治教育乱收费、清理“小金库”、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整顿、“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四项资金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六项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市一些重点行业的649个基层站所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解决了一些群众意见相对集中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稳步推进预防腐败试点和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监管一查处”制度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延伸推广。经过一年多探索实践,省上安排我市承担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效果明显,其内容包括6个方面15项具体制度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预防腐败“五监管一查处”制度体系通过省市有关专家、领导评估论证,市委市政府召开试点成果推广会议,将“五监管一查处”制度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推广。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和纠正了一批突出问题,全年共立案调查该领域信访案件20件,查办15件,涉及县级领导干部5人。
——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进一步落实。年初市委安排4个县区及4个反腐倡廉建设牵头单位的8名主要领导,就履行“一岗双责”等10个方面的情况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对全市7个县区、119个市直单位和驻市省属单位的领导班子、1193名市管县级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考核和等次评定,市纪委对考核结果排序靠后的2个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认真贯彻执行天水市《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勤政谈话的暂行办法》,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对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勤政谈话,责任追究16人(次)。
——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明显加强。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专项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五严守、五禁止”
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按照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和省纪委要求,制定出台天水市《关于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全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新增19个内设机构和46名编制,县区纪委书记排名、经费保障、装备设施按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中纪委向我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配备车辆15台、电脑57台以及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传真机、录音笔等办公办案设备,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有以下几点必须坚持:第一,必须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要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督促各有关方面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二,必须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性工作。认真落实我市制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勤政谈话、质询函询、作风测评等特色性工作,强化各级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真正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体系和格局,依靠社会力量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第三,必须始终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长期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全方位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位一体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第四,必须始终加大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旗帜鲜明地查处各种腐败案件、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旗帜鲜明地弘扬正气、惩治歪风邪气,旗帜鲜明地保护干事创业的干部。第五,必须始终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之中。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预防腐败和源头治理工作、干部廉洁自律载体建设、网民留言督办工作、“政风行风在线”、“行风热线”、“效能管理年”活动以及廉政文化建设等特色性和亮点性工作,使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继续在“抓特色、创机制、重实效、上水平”上得到不断提升和发展。第六,必须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保证。任何时候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以有为求有位,以作为树权威,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实效性赢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良好的队伍素质和奋发有为的工作实绩树立全市纪检监察队伍的新形象。
在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重点领域仍然存在,涉及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待于下大气力解决,个别行业的不正之风还需进一步转变;惩防体系建设步伐有待于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体制、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整合机制还需进一步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XX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全面实施“xx”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市、县、乡党委集中换届的一年,同时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理念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特色特点,强化措施落实、注重工作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力和执行体系建设,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为目标的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和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着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督促各有关方面严格执行党纪政纪,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今年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切实加强对省委、市委区域发展战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对全市“1135”区域发展战略、“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及“xx”发展规划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换届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干扰换届和突击提干等行为,确保各级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四是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房地产调控、市场价格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廉政教育,创新活动载体,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要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监督考核,使全体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自觉遵守“8个方面52个不准”的纪律规定。二要继续认真落实一册一课一栏一片一会“五个一”教育制度,全面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三要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要求,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两项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2)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4)认真治理相关突出问题。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三)强化案件查办,加大惩处力度,着力发挥办案的治本和惩戒功能。重点抓好“四个严肃查办”:一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二是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从严整治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三是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四是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要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制定出台《天水市纪委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管理办法》,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水平,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惩戒功能。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从政行为,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履职尽责、执政为民的责任和水平。一是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述职评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二是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的监督。在落实多方位监督措施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增强审计监督的效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四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效能管理年”活动成果,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五是进一步推进民主公开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积极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形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六是不断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强化纠风治乱,解决突出问题,着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中纪委、省纪委提出的七项监管:一是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二是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三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责任体系;四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六是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七是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天水市“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办理工作规定》,不断完善“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市长热线”、“行风热线”、“政风行风在线”的督办机制和督办方式,认真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利益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强化基层建设,巩固廉政基础,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天水市《关于强化落实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的监督管理办法》和天水市《关于规范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制度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三是加强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建立健全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四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
(七)强化制度创新,推进体制改革,着力从源头上拓宽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切实抓好中纪委和省纪委规定的四项专项治理: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严肃查办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以及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二是深化“小金库”
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管理,规范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举办或参加各类庆典、开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切实解决“过多、过滥”的问题。四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中央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接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二是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四是继续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广廉租住房项目建设预防腐败试点“五监管一查处”制度。五是制定出台《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程序。六是制定出台《天水市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
(八)强化组织协调,严格责任考核,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一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范考核内容和标准,高度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二要坚决贯彻执行《规定》,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融入各部门各行业业务工作之中。三要认真执行我市《关于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反腐倡廉建设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廉政勤政述职的暂行办法》,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认真负责地履行“一岗双责”。四要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认识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函询质询、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九)强化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四个对”和“五严守、五禁止”的要求,巩固“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开展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要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锻炼,着力提高贺国强同志提出的“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三要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做好市县乡三级纪委的换届工作,选准配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制定出台《天水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四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继续坚持完善定期通报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市纪委常委联系县区和市直反腐倡廉建设牵头部门制度、牵头部门定期向市纪委汇报工作等制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进一步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五要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纪委即将出台的《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严格按要求解决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升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
同志们,认真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尽职尽责开展工作,坚定不移地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推动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