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77 KB
- 2021-10-14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3·12植树节”倡议书(5则)
“3·12植树节”倡议书(5则)
“3·12植树节”倡议书(5则)
“3·12植树节”倡议书(5则)
“3·12植树节”倡议书(5则)
(篇一)告别城市的喧嚣投入绿色的怀抱嘉峪关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建设,紧紧围绕“湖光山色、戈壁明珠”总体目标,带领全市人民在戈壁荒滩上建湖蓄水、种草植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绿树成荫、空气良好、景观和谐,蓝天、白雪、碧湖、绿地交相辉映的新兴现代化工业旅游区域中心城市。为了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形式,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引向深入,在第34个植树节来临之际,我们倡议: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及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投入到绿化雄关、美化家园的行动中去,积极认建认养公共绿地、树木。二、倡导和鼓励以捐资、独资、合作、共建等多种形式,积极投入到认建认养活动中去,共建绿色雄关。三、自愿认建认养的单位或个人,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推出的认建认养点和古树名木范围内,以出资的形式认建认养,或通过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林木、绿地种养单位进行种植、养护和管理;也可以直接负责一定数量范围的树木、林地、绿地的种植、养护和管理。四、凡参与认建认养的单位或个人,市绿化委员会将颁发《嘉峪关市全民义务植树纪念证》,为所认建认养的树木、绿地悬挂或树立认建认养标志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和广大市民朋友们,每认建认养一块绿地、一棵树木,都将点缀出一片新绿;每一份付出、每一滴汗水,都是对生态家园建设的一份贡献。让我们铭志于树、寄情于绿,留下一份永久的纪念;让嘉峪关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让我们的家园更美好!(篇二)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又是一年芳草绿。在这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阳春三月,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我们的美好生活一刻也离不开点点绿色的衬托,离不开茂密大树的荫护。在这大地吐露芳草的季节,黄龙县林业局动员全县人民积极投身到植树造林活动中,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大地;栽花种草,装点多彩黄龙”。1、争做植树造林活动的倡导者。“绿化赛过宝,一宝变百宝”。爱护花草树木就是爱惜生命。人要文化,山要绿化。我们赞美绿色,提倡植树造林,是因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让我们自觉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倡导绿色文明,保护好我们的生态资源,积极参与到广泛宣传植树造林的活动中来。2、争做植树造林活动的先行者。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是实施“多彩黄龙“的重要举措。让我们紧抓义务植树活动契机,踊跃参与到植树造林绿化行动中,增强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形成“人人种树、家家护绿”的良好氛围。3、争做植树造林活动的志愿者。“路是人开,树是人栽”。一个地区的环境和面貌,已成为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参加植树造林是广大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房前屋后的庭院绿化做起,从美化自身居住环境做起,树立“人人都是志愿者、人人都是受益者”的意识。4、争做植树造林活动的守护者。树木成荫,空气清新。绿了大地,润了人心。让我们珍惜我县创建成果,关心爱护绿色生命,认真履行监督义务,自觉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坚决制止毁林毁绿的不文明行为。让我们一同珍惜绿色,植树添绿。共同植树,绿化、美化我们的生活环境,构建“山上有树、山下有花、到处能旅游的新黄龙”。(篇三)。在这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季节,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临沂市园林局已连续五年开展了以“绿染沂蒙”、“多一片绿叶多一份温馨”、“爱我城市绿化家园”等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累计2万余人义务植树4万余株。全国第37个植树节到来之际,市园林局组织“播种绿色改善环境共建生态临沂”大型植树公益活动。人类环境面临严峻考验,雾霾时常困扰我们的生活。日前,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部署会议上庄严承诺,以必胜信念向雾霾宣战,以实际成效向人民交卷。植树节到来之际,市园林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出植绿倡议:植树造林、美化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发动广大市民共同行动,爱绿植绿。据测算,我国森林每年净吸收5亿吨二氧化碳,相当于当年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8%。如果我们继续做好义务植树,天空就会多一些蔚蓝少一些碳,多一些清新少一些雾霾。为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播种绿色,收获蓝天!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每一片绿叶,每一棵幼苗,不采摘花朵,不攀折树枝,不践踏草坪。爱绿、护绿、植绿、兴绿,争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您也可以在绿地内认养花草树木,陪着老人、孩子定期浇水施肥,呵护绿色健康成长。也可以代养、资助等形式尽一份心意。同时,因地制宜开展植树、种花活动,选择一些适合在家种植的花木,种在家前屋后、阳台或房间里,使自己的家变成一个绿色家园。为留住绿树蓝天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篇四)生态文明,盛德在林。城乡之美,绿化为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水平,加快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建设绿色幸福新家园,市文明办、市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决定联合发起“我为美丽xx植棵树”公益植树活动,谨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示范带动、全民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植树造林、绿化提升对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将造林绿化与部门绿化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社区绿化、庭院绿化、阳台绿化、房前屋后空地绿化,努力建设绿色廊道、绿色企业、绿色校园、绿色社区、绿色庭园。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从我做起、传递文明。增强爱绿护绿意识,倡导和践行保护生态、善待自然的发展理念和生活观念,珍惜、巩固绿化成果,坚决制止侵占绿地、损毁树木的违法行为,争做爱树护绿的宣传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在全社会形成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积极投身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通过参与造林绿化、林木管理、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活动履行植树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让植绿、护绿、养绿、爱绿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社会共助、奉献爱心。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要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慷慨解囊,为生态建设献一份爱心,尽一份力量。鼓励广大市民捐建“成长纪念林”、“结婚纪念林”、“幸福家庭林”;鼓励广大共青团员捐植捐建“青年林”、“巾帼林”;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通过捐树建绿、捐资建林、绿化荒山和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倡导绿色殡葬,鼓励树葬、林葬;倡导全市排碳大户积极营建碳补偿林。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建绿色、生态、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栽下一棵小树,栽下一个希望!种下一片花草,种下一份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热情植下一棵棵树苗,用爱心呵护一片片绿地,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篇五)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全市人民、社会各界朋友:昌吉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深入开展“绿色崛起美丽昌吉”行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两清两美一绿”工程,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下,**年我市森林资源总面积已达383.11万亩,全境森林覆盖率19.51%,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万木吐绿,大地回春,走进自然,感受绿色,享受生态,这份幸福属于一贯爱绿护绿的昌吉市人民。今年是全国第40个植树节,值此植树季来临之际,谨向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朋友发出如下倡议:一、自觉树立国土绿化意识,争做建设新时代“美丽昌吉”的推动者。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造林绿化、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让身边更多的人了解国土绿化知识和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植树造林的浓厚氛围。二、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争做建设新时代“美丽昌吉”的参与者。植树造林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适龄公民都应履行植树义务,或者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林木管护或者其他绿化任务。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朋友要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机,积极投身到国土绿化和新时代“美丽昌吉”的建设活动中,自觉履行植树义务,让昌吉的山更青、水更绿、城市更美丽。三、自觉关注绿色、关爱树木,争做建设新时代“美丽昌吉”的“守护者”。爱护花草树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每位市民都应做爱绿护绿的使者,自觉爱护身边的一草一木,不损坏树木、不随意摘花、不践踏草坪,制止破坏绿化的不良行为,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朋友,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在这个播撒绿色、播种希望的大好季节,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踊跃投身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昌吉大地再添新绿,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昌吉,推动生态富民强市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