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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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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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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职责是指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研究生院工作职责,希望对你有帮助。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招生及就业工作
1.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2.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工作。
3.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
4.制订研究生毕业生就业计划及派遣工作。
5.收集就业信息,开展研究生就业指导及咨询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及管理
1.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教学研究工作。
3.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工作。
三、学位与学科建设工作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制订及落实,各级各类重点学科的申报和评估工作。
2.做好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3.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制定学位点建设规划。
4.负责组织学校新增硕士点的申报、建设、管理、检查和评估工作。
5.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包括导师的遴选、聘任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组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申报工作。
四、学生工作
1.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讨、交流,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等工作。
2.负责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及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生的实践教育,组织研究生进行社会实践。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
1.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议,落实执行院党委的各项决定;
2.负责起草院党委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和通知,负责有关院党委工作信息的发布;
3.负责落实党员发展工作的安排,包括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审查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
4.负责院党委安排的各种会议、学习活动的组织工作;
5.协助党委书记及时了解各支部的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6.负责党员资料的统计、上报与管理工作;
7.管理党委印鉴,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以及外调与政审工作;
8.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
9.领导和组织全校研究生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10.制定和实施全校研究生团学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各学院研究生团学组织的工作;
11.做好校级研究生团学组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校级团学组织规章制度、抓好年度团内评优和表彰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的工作;
13.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14.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素质拓展活动;
15.开展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抓好阵地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16.组织、管理和指导校级研究生媒体;
1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
1.负责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协调各科室工作,协助各科室的重大工作;
2.负责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专业设备、办公用品的购买等有关工作;
3.承办研究生院有关重要会议,承担研究生院的对外宣传和对外接待工作;
4.负责文件的登记、签收、传阅及归档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各项规章制度汇总及文件汇编等工作;
5.负责起草研究生院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6.负责职工年度考核、工资晋级、岗位津贴、职称评审等有关工作;
7.负责研究生院网站的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院的数据统计与上报;
9.负责研究生院的安全、保卫与消防工作;
10.负责院内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
1.负责制定各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招生宣传与咨询,编制招生计划;
3.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
4.负责录取工作及招生数据的统计上报;
5.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
6.负责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7.配合考务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考务办公室
1.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3.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组考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我校自命题试题的命题、制卷、阅卷、成绩登录、成绩查询等工作;
5.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数据的统计上报;
6.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安全与保密;
7.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建设;
8.配合招生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学位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学位点的申报、建设与评估;
3.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与考核;
4.全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组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与答辩、送审与抽检;
5.负责组织优秀学位论文评审;
6.负责受理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与审核工作;
7.负责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
8.负责学位工作的数据统计与上报;
9.负责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10.负责校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撰写并发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
12.完成领导及交给的其他工作。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科
1.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培养工作的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
3.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组织学籍注册与毕业生学历注册及毕业生的图像采集;
4.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管理及教学改革工作;
5.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学质量的督察与评估;
6.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考核及学分(成绩)管理;
7.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项目、创新基地、创新论坛、暑期学校、精品课程等的申报与管理;
8.负责硕博连读生选拔及刘筠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评审;
9.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10.负责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的订购、写卡、充值、转账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科
1.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培养工作的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
3.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组织学籍注册与毕业生注册;
4.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管理;
5.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质量的督察与评估;
6.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考核及学分(成绩)管理;
7.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实习)基地、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及实践指导;
8.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在线课程建设等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9.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10.负责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教育管理科
1.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2.统筹指导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3.组织开展研究生文体活动、学术活动;
4.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5.指导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和研究生社团工作;
6.组织开展研究生志愿服务工作;
7.负责研究生评优评奖及奖助学金的评审与管理;
8.负责研究生三助、困难学生帮扶和助学贷款等工作;
9.协助计生办管理研究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10.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及负责研究生的违纪处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就业指导科
1.负责全校研究生就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与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合作做好就业指导类课程的开设与管理;
3.负责用人单位资料收集整理及发布,以及就业市场的开拓与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
4.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招聘会的组织安排工作;
5.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的录审、校核、统计与报送工作;
6.负责办理毕业研究生派遣手续及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毕业研究生就业遗留问题处理;
7.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社会评价、就业市场状况等调查分析并撰写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研究生培养制度。
2.确定研究生培养目标,组织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3.负责研究生教育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制订研究生公共课程计划与教学组织管理。
4.统筹研究生教学资源配置和条件、平台建设,健全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5.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与考核。
6.指导、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各环节的工作,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选奖励工作。
7.组织学位申请、评定、授予工作。
8.负责制订研究生招生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对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