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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信息技术计划总结之信息技术之教学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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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计划总结之信息技术之教学浅谈 ‎ ‎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迅速地筛选和获取信息、准确地鉴别信息、创造性地加工和处理信息,将是所有社会成员应具备的、如同“读、写、算”一样重要的,终生有用的基础能力之一。加快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提高信息技术课程的效益,对实现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信息技术教学中,“任务驱动”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各种信息技术教材编写时着力贯彻这一教学方法。“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 ‎  是“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基本特征。本人就如何优化信息技术课程谈以下几点思考。‎ ‎  一、更新观念,明确目标任务 ‎  (一)信息技术教育不同于计算机教育  计算机是21世纪高度信息化的主要物质承担者和技术支持者,没有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就没有当今社会的高度信息化,因此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都是必不可缺的,计算机、网络教育是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计算机教育不等于信息技术教育。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与计算机学科比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它涉及众多的边缘和基础科学。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本身就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所谓计算机学科性,它兼有基础文化课程、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特点,也兼有学科课程、综合课程和活动课程的特点。  因此信息技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打破了只能讲计算机的“学科”知识的“学科本位”的思想,克服单纯学习技术的观点,加强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培养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使信息技术成为支持学生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  (二)明确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  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基础学科,它是培养所有社会成员应具备的如同“读、写、算”同样重要的终生有用的基础能力之一的课程。国家新的课程纲要已将它列为政、语、外、数之后的第五位课程。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归纳为以下四点:  1.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计算机和网络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操作等。  2.信息能力:能够快捷有效地获取信息;熟练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准确地处理信息,创造性地使用信息。  3.独立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独立自主的学习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并且有意识的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究的能力。  4.信息道德:认识和理解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等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 ‎  (三)加强对课程整合的理解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讨论稿)》中指出,要注意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讨的能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各类学科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涉及了信息技术课程与其他学科课程整合的问题。  我们应该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究的能力,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各类课程的整合,通过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进行整合,可以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发挥设备的最大潜力,在有限的物质基础上,实施高质量和高效率的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整合通常以各种各样的主题“任务”驱动教学,有意识地开展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相联系的横向综合教学。这些“任务”可以是具体学科的任务,也可以是把学科“任务”包含其中的真实性问题情景,使学生置身于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动态学习过程中。例如,安徽省编写的初一《信息技术》第3.3.1节中要求学生输入的一段英文,取自初一英语课本第16单元第120课,第3.4.4节练习第4题使用了初一语文课本中的要求背诵的名篇《爱莲说》。在整合过程中,把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作为一个整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强调信息技术服务于具体的任务,学生以一种自然的方式对待信息技术,把信息技术作为获取信息、探索问题、协作解决问题的认知工具,学生使用计算机获取、处理信息就像使用电话、铅笔、橡皮那样自然。教师进行“任务”时,要尽可能体现学科整合的思想,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锻炼,培养学生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 ‎  (四)加强信息道德的培养  当今的社会各种信息层出不穷,既有大量的、丰富的学科知识、动人事迹等信息,也泛滥着一些不科学、伪科学、不健康的甚至有害的信息垃圾;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病毒肆虐、个人隐私遭到威胁等都是信息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因此在进行信息技术课程中,加强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培养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就显得非常重要。‎ ‎  二、明确信息技术教师应充当的角色  在传统教学中,教师自觉不自觉地扮演着知识“讲述者”、信息“传授者”、教学活动“领导者”的角色。教师特有的这种权威性,理所当然地把自己置于中心位置,学生围着教师转。但现在社会处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学生获取信息和知识不再以教师为唯一的渠道,教师只有正确认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提高信息技术课的效益。因此,教师应确立“教即学,学即教”的观念,即教师在教学的过程就是一学习过程,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就是教别人的过程,教师的角色应是教学活动的设计者、导学者、合作者、评价者、“竞争”‎ 者。  1.设计者:通过教学设计优化课堂,提高教学效果。  2.导学者:(1)帮助学生确定学习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2)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学习方法;(3)指导学生区分好与坏的信息,提高学生对信息的分辨能力;(4)启发诱导学生积极思考,活跃学生思维,培养学习兴趣;(5)身体力行,为学生作表率,以此感染和影响学生,形成高尚的道德、完善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3.合作者:师生间相互交流、就某些问题进行讨论,既密切了师生之间的关系,也可在合作的环境中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  4.评价者:教师可通过评价对学生具有导向、激励作用,帮助学生确定努力方向,通过学生的自控,实现学习目标。这对学生树立自信心,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竞争”者:通过网络环境给教师学生一个平等的学习和展示的氛围,建立了师生间的平等关系,使师生的作品或成果在这种和谐的环境中平等“竞争”,既促进教师终生学习的意识,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愿望,形成“师不如弟子”的可喜局面。‎ ‎  三、灵活运用“任务驱动”的教学方法  信息技术教学大纲中明确指出:知识及技能的传授应以完成典型“任务”为主,确立了“任务驱动”的教学原则。这个原则突出了在“做”中“学”的思想。  现代教育引入了以计算机为主的信息技术教学手段,提出了以“超媒体”方式组织教学信息,以“任务驱动”组织教学过程的思想。“任务驱动”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建构主义教学设计原则强调:学生的学习活动必须与大的任务或问题相结合。以探索问题来引动和维持学习者学习兴趣和动机。创建真实的教学环境,让学生带着真实的任务学习。学生必须拥有学习的主动权,教师不断地挑战和激励学生前进。目前,“任务驱动”教学法已经形成了“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