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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XX县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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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县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 方案 春节将至,为保证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 康,维持社会稳定,使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市整 规办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 展一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对食品非法宣传的整顿。包括查处保健品中说明书、监督标 识、媒体广告及其它宣传材料中的非法夸大宣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 批准而违法宣传保健功能的食品等。 2、对肉类、食盐和粮油制品的整顿。包括查处非法加碘食盐, 注水肉、含瘦肉精肉、面粉中过量添加过氧化苯酰、大米中添加色素、 食品中非法使用矿物油,假冒伪劣酱油等。 3、查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包括查处 添加违禁药物和激素的减肥类和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用甲醛等非食用 原料浸泡水产品、用硫磺等熏蒸银耳、粉丝违法中添加滑石粉,在米 粉和面食等食品中滥用吊白块、甲醛次硫酸氢钠等。 4、对集体供餐和学生奶生产经营的整顿。包括检查集体供餐生 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经营行为,学生奶的卫生质量、生产 经营条件等。 5、对婴幼儿食品和儿童食品的整顿。包括查处非法添加糖精钠、 色素、重金属污染以及食品中放置玩具和非食用物品等。 6、对生猪屠宰和生肉市场的整顿。包括检查肉类市场检疫情况、 畜禽类屠宰场所,城市集贸市场的肉类和城市周围肉类批发市场等。 7、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包括检查全县范围内各类非法食 品生产、加工、经营等。 8、对具体食品摊贩、商贩的整顿。包括检查个体食品摊贩、商 贩生产、加工和销售情况,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规的行为等。 春节期间尤其加强对糕点、调味品、烟酒饮料、乳制品、熟肉制品等 节令食品加工、销售情况的检查。 9、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包括检查养殖场病死畜(禽) 无害化处理、查处出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等。 二、具体要求 1、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商务、农业农村等单位务于 x 月 x 日 前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报县整规办。 2、各部门务于 x 月 x 日全面启动春节期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 动。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每日开展全县范围内的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并延续到 x 月 x 日。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生肉、粮油、 食盐、保健品、熟肉制品、儿童食品、节日食品、饮料、酒类、调味 品、食品添加剂等。要加大食品经营、加工、运输户的监督管理。 3、县整规办于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组织卫生、技术监督部门 开展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较大集贸市场联合监督、检查 活动,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商务、县社等部门配合行动, 电视台、报社做好跟踪报道。 4、x 月 x 日至 x 日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阶段。食品卫生安全是 关系到社会稳定、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春节期 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给予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迅速行动,维持春节期间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为保证整治活动的高 效运行,县政府将对各职能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 导。对于领导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一经查实,将按党纪、政纪 及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由县整规办负总责,市 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牵头,负责全县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 组织指导和协调整治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商务、农业农村等 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职责主动与牵头部门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工作 协调与信息沟通,形成集中整治的合力。 2、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研 究制订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将具体工作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实际工作 中去。同时,要加强工作监督与指导,确保整治活动协调、有序地开 展。 3、加强宣传发动,注重群众举报案件和大案要案的调查处理。 县电视台、报社要做好专项整治的工作宣传、报道。要通过宣传教育, 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自觉进行抑制, 参与监督、举报。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精神处理每一起案件,强 化对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大处罚力度,严惩危害经济秩序 的违法分子。 4、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开始后,各部门要每 周一向县整规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