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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2020年工作总结-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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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一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3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2196件,调解成功率为99%。‎ ‎  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一、抓网络建设 ‎  一是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目前全县10个乡镇、152个行政村、4个社区的调委会的建设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  二是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今年新增建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11个。通过这两项建设,目前全县共有20207个调委会,调解人员633人,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解决了有地方调解,有人调解,有制度规范运行的的问题。为迅速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夯实了基础。‎ ‎  二、抓队伍建设 ‎  调解队伍素质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关键,因此,我们时刻注重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 ‎  一是高标准高要求选拔、聘用人民调解员,所选拔聘用的调解员必须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热心、有文化、懂政策、懂法律 ‎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局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村级培训屯组调解员,一级培训一级,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  三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三、抓排查工作 ‎  一是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络化大排查工作格局: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  二是采取普通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对村组、社区、厂矿、企事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重点排查相结合主要是对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屯、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的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的排查,专项排查主要是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  四、抓调解工作:‎ ‎  一是坚持以前创新的“三种方式”,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1.坚持以百育镇九合村“流动调解”为示范,指导乡镇、村调委会推广“流动调解”和“调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收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坚持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三是坚持“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 ‎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要求各调委会就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或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相应的调处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  三是健全“三项机制”,发挥“三项机制”作用。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采取多种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及时普法预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做到小事不出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一般纠纷,由村(社区)及调解小组及时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调处。三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门工作汇报,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了排査调处工作的连续性。。‎ ‎  四是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针对新山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相继落户田阳,土地征用引发的土地山林纠纷、征地款分配纠纷等矛盾日益凸显特点,我们积极调动干部力量,成立专案组,实行单位包案、一名领导负责、一个调解工作组,广泛深入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棘手的矛盾纠纷,为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  五、抓保障工作 ‎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  二是工作经费保障有力。我县将人民调解业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还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下拨业务经费。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二  根据委综治办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委综治办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整合力量,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形成上下联动、群众参与、强化排查、重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调解和民事或刑事案件。‎ ‎  一、领导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  稳定是第一要务。我局把积极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当作维护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在局每月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全年综治中心工作,深入排查、宣传教育、集中整治,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及公共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促进无线电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排查、调处、整治工作,层层抓落实。‎ ‎  二、发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  采取多种形式,如黑板报、宣传栏、会议学习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和综治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和家属参与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体干部群众参与的工作氛围。‎ ‎  三、深入排查了解,集中整治防控 ‎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对存在的治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无线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摸清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重点对无线电管理核心环节局办公楼、机房等部位进行排查,加强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和密级文件管理。针对各种重要时期无线电安全保障问题,一是严格日常监测值班制度,要求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二是对容易造成纠纷的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我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检测;三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和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单位安全管理,对出入单位人员进行登记;五是加大对机场、广播、电视等重要部门的频率进行保护性监测;六是加强技术防范,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确保万无一失。‎ ‎  四、下步工作措施 ‎  一是继续强化内部管理,重点加强车辆、办公场所、机房的管理,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人参与,人人知晓。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继续加大排查工作,强化排查工作力度,实现排查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