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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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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建设文化强县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文物保护法》和《山东文物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优化文物工作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加大保护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文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物资源基本情况 曹县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古文化发祥地之一,夏朝前属东夷之地,境内有许多大汶口、龙山、岳石文化遗迹,为尧舜禹活动之地,公元前1700年,商王成汤在此建都,成为商朝早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被历史学家称为“华夏第一都”。现存的古遗址有10多处约20万平方米,自然形成星罗棋布的地下历史博物馆。县域内现有文物保护单位32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曹县文管所馆藏各类文物412件,其中一级3件,二级3件,三级110件。
二、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曹县文物管理所前身为图书馆文物组,1989年3月份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曹县文物事业管理所,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人。2007年经曹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曹县商都博物馆,是一处集收藏、陈列、研究、社会教育于一体的综合类博物馆,由曹县文物管理所代行职责。
三、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坚持把文物保护工作摆在党政工作的重要日程,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文化、公安、规划、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在土地开发、城市建设中,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做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专门编制文物事业发展计划,提出文物保护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
(二)扎实开展“三普”,准确掌握文物现状。自2007年以来,我县按照全国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曹县文体局领导下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重大收获和突出成绩。在实地调查阶段,普查组的足迹踏遍了我县1966平方公里土地,对全县24处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1174个行政村,2929个自然村进行了普查,实地调查了316处普查点,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213处,其中复查22处,新发现178处,消失13处。在实在调查阶段,共绘制文物图纸396份(其中文物平面图99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图 22 份,地理位置图 221 份,拍摄照片10196 张,其中文物点照片1907张,编写《文物普查简报》6期。我县普查登录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受到了省、市“三普”办的充分肯定,被认定为全省登录数据查验优秀等级。
(三)加大管护力度,保障文物安全。坚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实行加强管护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认真搞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划定保护范围,树立标志碑,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保管机构等,全县所有文保单位,均按文物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和公布,四有档案齐全。根据我县文物分布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在各乡镇设置管理人员,由各乡镇文化站站长、派出所所长任监管员,在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村庄设立村文物监管员,并与文物管理所签定了文物保护责任书,目前,全县已有文物监管员100余人,初步形成以县文物管理所为中心的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完善了文物突发事件预案体系。坚持文物巡查制和安全责任制,对重点文物实行专人看护。严格文物执法,成立了专门的文化(文物)综合执法机构,切实加大了破坏、损毁、盗窃、倒卖文物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了全县文物安全。
二是加强馆藏文物的安保工作,严格执行文物库房管理制度,馆藏文物帐目健全,建有档案,卡片,库房安防设备齐全,有监控报警设备,县文体局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完善馆藏文物的安全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更是加强人员轮流值班,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杜绝漏岗、空岗现象,确保馆藏文物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多措并举,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围绕菏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目标,不断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对广大市民和青少年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每年利用“5.18”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保护日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县电视台专门开辟《今日曹县.文物版块》栏目,展示我县的馆藏文物,宣传文物保护法,同时,还将县文管所馆藏精品文物及野外文物保护单位制成宣传展板,到各乡镇巡回展出,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使《文物保护法》家喻户晓。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提高了曹县的知名度,促进了我县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1、文物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由于文物保护经费不足,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短缺,一些珍贵历史文化遗存处在自然损坏的状况中,尤其三普以来尚未核定级别的文化遗存自然损毁严重。不少古建筑、古墓葬、石碑等地面文物,由于长时间处在自然界的风雨浸蚀之中,变得残破不堪,面临着随时都会坍塌的危险。
2、库房文物自然毁损。由于县文管所库房条件差,没有调湿调温设备,使部分馆藏古籍字画等纸质文物出现霉变、虫蛀、酸化脆变现象,汉代彩绘陶马,彩绘部分脱落,馆藏青铜器等金属文物发生锈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建设的不断扩容,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文物保护工作的难度加大,下一步,我们曹县县委、市政府将重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1、馆藏文物修复 对受损文物编制修复方案,并展开修复工作。针对文物保存环境要求,更新保管橱柜、保险柜,并做保存囊匣,文物库房配置恒温恒湿设备,逐步完善藏品储存保管的设施,使这些馆藏文物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2、“三普”中新发现文物点的保护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普查文物点200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178处,在新发现的文物点中筛选了7处提请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筛选了10处由曹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新发现的文物点,急需成立文物保护组织,签订保护协议书;划定重点文物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界桩;树立保护标志碑和完善文物档案。
3、筹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经过对我县文物点进行筛选,其中梁固堆遗址和安陵固堆遗址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要求,燕陵固堆遗址、青山固堆、春墓岗遗址和王茂墓群、汤陵、伊尹墓符合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要求。做好此次申报工作,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曹县知名度、影响力的有效途径,是争取中央财力支持文物保护、促进我县商文化旅游线路的开发,形成百里故道文化风情游的一次机遇。
4、合理利用文物资源 继续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制订详细的保护规划,认真做好文物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协调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下步计划重点做好伊尹祠的开发建设。目前曹县文体局正结合济南市园林设计院专家加紧进行伊尹祠二期扩建工程的建筑规划设计。依托伊尹祠原有区位和地貌,规划面积200亩伊尹主题公园,立足食祖伊尹文化特点及五味调和方略、中医五行学说,努力把伊尹主题公园打造成集祭祀、旅游休闲、饮食、教育等为一体的省内外知名主题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