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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2020年民政局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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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民政局工作总结暨 2021 年工作计划供借鉴 仅供参考 2020 年民政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织密网、兜底线、 保民生”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州民政工 作要求,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一、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1.完成了涉及 52 个村(社区)的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此次 改革减少 33 个村,减幅达 23.07%,建制村减少数量与减幅均排在全 州第三位。实现了布局调优、组织调强、经济调活、队伍调优、制度 调新,改革目标圆满完成。正在开展村民小组调整优化及社区调整调 研摸底工作。 2.积极开展全县离任村干部任职年限再核实工作。因我县开展两 项改革工作,部分村(居)委会成员离职,对符合条件的村(居)干 部年限进行核查,共计新增离任村干部 5 名,并对年限存在异议的村 (居)干部年限进行了再核查工作,全县共有离任村干部 475 人,共 发放补助资金 198.8 万元。 二、社团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社会组织 规范建设,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工 作中推动党的工作和组织覆盖,截止目前共登记社团 3 个,民非组织 1 个. 三、区划地名工作 稳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勘界工作,目前进入资料汇总阶 段,预计 12 月初全面完成。全面完成了与红原县、若尔盖县的第四 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四、老龄、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工作 (一)高龄津贴。2020 年全县 80 岁以上老人 1009 人,共计发 放高领津贴 82.2 万元。 (二)婚姻登记。目前共计办理结婚证 391 对;补办结婚证 518 对;离婚证 76 对,并及时录入省婚姻登记系统及行政权力一体化平 台。 (三)流浪乞讨。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 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等救助工作,截止目前救助流浪乞讨 人员 14 人,安置 1 人,救助金额 120301.61 元。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 2000 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涉及资金 40 余万元。6 个村的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中。 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适老化改造项目正在进行中。 (五)孤儿供养工作。截止目前核定孤儿 12 人(其中 2020 年新 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 人、孤儿 3 人),两类人员每人每月补助 900 元,其中地震孤儿 2 人每月多补助 600 元。截止目前共计发放补助资 金 14.4 万元。 五、社会救助工作 (一)低保发放工作。为提高我县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水平, 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权 益,特立足实际,切实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城乡低 保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了全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 态化。根据政策规定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补 助资金。截止目前共确定农村低保 1354 户,2588 人,发放农村低保 资金 802.77 万元;共确定城镇低保 1897 户,3785 人,发放城镇低 保资金 1439.8 万元。 (二)特困供养对象。按照省州相关要求,从 2020 年 7 月 1 日 起,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标准 770 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标准 600 元/人/月。我县截止目前共有特困供养对象 292 人,其中:集中 供养对象 28 人,每人每月 600 元;农村分散供养对象 256 人,每人 每月 600 元,城镇分散供养对象 8 人,每人每月 770 元;截止目前共 计发放生活补助 235.73 万元,发放护理补贴 36.35 万元。有效地保 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是城乡低保政策的有效补充,已 救济就难为目标。截止目前,在本人申请、三级公示的基础上,有效 保障了临时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共救助因病、因灾等临时困难群众 1106 人次,发放救助资金 128.445 万元。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提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 证》的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从每人 每月 90 元提高至 100 元,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 423 人,发 放困难残疾人补贴 44.19 万元。 (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 二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一级每人每月 100 元; 二级每人每月 70 元,截止 2020 年底,全县共有重度一、二残疾人 1081 人,发放重度残疾人补贴 98.45 万元。 (六)其他救助。精减退职人员 5 人,共发放补助资金 2.4 万元。 对因物价波动导致生活困难的位于物价补贴,全年共补贴 53426 人 次,发放补贴 428.6 万元。